中国人民银行沈阳分行查看源代码讨论查看历史
中国人民银行沈阳分行是中国人民银行的派出机构,成立于1998年12月12日,依法在辽宁省、吉林省和黑龙江省履行中央银行职能,负责领导和管理辽宁省、吉林省和黑龙江省的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的工作。驻地位于辽宁省沈阳市,与国家外汇管理局辽宁省分局合署办公。内设31个处室,辖2个省会城市中心支行(中国人民银行长春中心支行、中国人民银行哈尔滨中心支行),1个副省级城市中心支行(中国人民银行大连市中心支行),32个市(地、州)中心支行,1个营业管理部,147个县(市)支行[1]。
主要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及总行的有关政策规定。
(2)负责指导辖区内贯彻执行货币信贷政策,管理辽宁省存款准备金、再贴现、再贷款等货币政策工具,监督管理金融市场[2]。
(3)防范化解辽宁省系统性金融风险,维护地区金融稳定。
(4)分析、研究辖区及辽宁省宏观经济金融形势,为总行的货币政策决策提供政策建议和依据。
(5)负责管理辽宁省金融统计工作及信贷征信业务,推动建立社会信用体系。
(6)管理辽宁省货币发行、现金管理和反假人民币业务。
(7)管理辽宁省人民银行系统的会计财务、支付结算业务,负责对大额资金异常流动的监测。
(8)管理辽宁省外汇、外债和国际收支业务。
(9)管理辽宁省国库业务、科技和安全保卫工作。
(10)依管理权限负责辖区人事、内审、党群等工作。
(11)承办总行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1)办公室;
(2)法律事务处;
(3)货币信贷管理处;
(4)金融稳定处;
(5)调查统计处;
(6)会计财务处;
(7)支付结算处;
(8)科技处;
(9)货币金银处;
(10)国库处;
(11)内审处;
(12)人事处;
(13)金融研究处;
(14)征信管理处;
(15)反洗钱处;
(16)国际收支处;
(17)经常项目管理处;
(18)资本项目管理处;
(19)外汇检查处;
(20)事后监督中心;
(21)保卫处;
(22)离退休干部处;
(23)宣传部;
(24)工会办公室;
(25)团委;
(26)纪检监察一处;
(27)纪检监察二处;
(28)机关党委办公室;
(29)后勤服务中心;
(30)钞票处理中心;
(31)清算中心;
(32)守押中心。
视频
中国人民银行沈阳分行 相关视频
参考文献
- ↑ 银行常识:分行和支行有什么区别? ,搜狐,2019-03-27
- ↑ 金融基础知识重点:金融市场的概念和分类 ,搜狐,2015-09-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