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查看源代码讨论查看历史
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是中国人民银行在深圳的直属分支机构(正厅级),内设国家外汇管理局深圳市分局。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前身是1984年成立的中国人民银行深圳经济特区分行,1998年根据人民银行大区行体制改革更名为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目前承担着深圳辖区贯彻执行货币政策、维护金融稳定、推动金融改革创新、组织支付清算、打击洗钱活动以及货币发行、经理国库、金融统计、征信管理、黄金市场等重要金融管理职责,并组织指导辖区的外汇管理工作[1]。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及上级行的有关规定;
二、在辖区内贯彻执行货币信贷政策[2],监督管理金融市场,根据有关规定参与辖区系统性金融风险的防范化解,维护地区金融稳定;
三、维护辖区支付结算系统的正常运行,负责大额和可疑支付交易报告制度的实施和反洗钱案件的协查;
四、承担辖区内外汇管理、经理国库、货币发行及人民币流通管理、统计研究、征信管理、安全保卫、党的建设等职责。
历史沿革
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前身是1984年成立的中国人民银行深圳经济特区分行,1998年根据人民银行大区行体制改革更名为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
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积极推动香港人民币业务于2004年2月正式开办。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授权,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为香港人民币业务提供具体清算安排,并于2006年2月在中银香港设立了人民币发行基金代保管库。
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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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 ↑ 深圳市中心支行-机构简介,中国人民银行,2009-01-02
- ↑ 央行:进一步提高货币信贷政策执行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搜狐,2020-08-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