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大陆居民赴台旅游查看源代码讨论查看历史
中国大陆居民赴台旅游,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和中华民国双方政府的协调下,中国大陆居民组团或单独前往台湾旅游的措施。据交通部观光局统计,自2008年开放中国大陆旅客来台旅游起,至2012年9月止,其已创造新台币3,844亿元的外汇收入,其中团体旅客带来约2,218亿元外汇收入。2016年11月,为减缓中国大陆旅客来台人数减少所造成之经济冲击,观光局订定“补助接待大陆地区人民来台观光业务受冲击之旅行业办理国内旅游实施要点”。
开放过程
2005年7月28日,中华民国政府指定中华民国旅行商业同业公会全国联合会,与中国旅游协会协商中国大陆居民赴台湾旅游。2005年11月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宣布,将授权海峡两岸旅游交流协会与台湾对应的民间组织进行磋商,并派团前往台湾考察旅游线路与设施。2006年4月1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旅游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与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联合发布施行《大陆居民赴台湾地区旅游管理办法》。同年8月17日,海峡两岸旅游交流协会成立。8月25日,中华民国政府宣布将成立台湾海峡两岸观光旅游协会,进行大陆居民赴台旅游的技术磋商。8月27日,台湾海峡两岸观光旅游协会成立。此后,海峡两岸旅游民间组织在澳门进行了多次技术磋商。
2008年6月13日,中国大陆的海峡两岸关系协会与台湾的海峡交流基金会在北京经过协商,达成并签署《海峡两岸关于大陆居民赴台湾旅游协议》,该协议规定中国大陆居民赴台湾旅游在7月18日正式实施[1]。7月4日,两岸周末包机正式启动,号称首发团的旅游团亦搭乘当日包机启程。2009年1月17日修正“大陆地区人民来台从事观光活动许可办法”:增订中国大陆人民持中国大陆地区机关出具之证明文件亦得申请来台观光,放宽申请资格之认定标准;降低组团人数为5人以上;延长旅客在台停留期间至15日;调降旅行业保证金额度为100万元。
2011年6月28日开放自由行初期首批试点城市以北京、上海、厦门3个城市为先期试点,每日来台申请配额上限500人。第二批试点城市再增加开放天津、重庆、南京、广州、杭州、成都、济南、西安、福州、深圳10个城市,并于2012年4月28日启动,每日来台申请配额上限由500人调整为1,000人。另2013年4月1日起每日来台申请配额上限由1,000人调整为2,000人。截至2013年4月20日,计541万9,503人次来台观光,3月份每日平均来台旅客数为6,020人,开放后单日最高旅客数达11,144人次。经小两会积极磋商达成共识,并经大两会2013年3月20日完成换文确认,中国大陆观光团平均每日来台配额由4,000人调高为5,000人,自2013年4月1日起生效。2015年3月18日,中国大陆开通台湾个人游的城市扩大到47个。
旅游形式
自2011年6月28日起,中国大陆人民可以持中华民国台湾地区入出境许可证及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以个人旅游的方式前往台湾旅游。一般而言,只要在计划范围内的城市,便可经简单的签注手续前往台湾境内旅游,期间最多可逗留15天。现时,中国大陆共47个城市的居民,可以“个人游(自由行)”身份到台湾旅游。自由行中国大陆观光客总体满意度较跟团旅游者高出许多,并且年龄较跟团者更为年轻。
2012年10月10日~10月31日间,交通部观光局针对“起得比鸡早、跑得比马还快、睡得比贼晚、吃得比猪还差”的传言,对出境之中国大陆观光团进行抽访调查,92.17%认为在台旅游的感受与流传说法并不相符。而认为符合的1.98%旅客则表示,其主要偏向为“行程紧凑”,常须“早起出发”,餐食问题则是“口味清淡”及“菜色重复”。
时有中国大陆游客观光生病住院赖账,有140万医药费的案例,部分旅行社不是代垫,就是被医院追债,旅行社希望中国大陆能推动旅客保险制度。观光局修正“大陆地区人民来台从事观光活动许可办法”,自2015年10月1日起,来台中国大陆游客须检附旅游伤害保险与突发疾病医疗保险的投保证明,才会核发入台证件。
2019年7月31日,海峡两岸旅游交流协会发布《海峡两岸旅游交流协会关于暂停大陆居民赴台个人游试点的公告》,决定自2019年8月1日起暂停47个城市大陆居民赴台个人游试点[2]。
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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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 ↑ 大陆居民赴台旅游的前世今生 ,搜狐,2019-08-01
- ↑ 2019年8月1日起暂停47个城市大陆居民赴台个人游试点 ,搜狐,2019-08-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