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真百科欢迎当事人提供第一手真实资料,洗刷冤屈,终结网路霸凌。

中国民间组织国际交流促进会查看源代码讨论查看历史

事实揭露 揭密真相
跳转至: 导航搜索

来自 搜狐网 的图片

中国民间组织国际交流促进会(简称中促会)成立于 2005年10月,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1]的全国性非营利社会团体,主要由从事和平裁军、社会发展、科学教育、文化艺术、医疗卫生、生态环保、民主人权、民族宗教、政治司法、企业工商、公益慈善、扶贫助残和妇女青年等领域工作和研究的社会团体及人士组成,现有310多家团体会员。

基本情况

作为专门从事国际交流与合作的民间组织联合体,中促会致力于广泛联系国际国内有关民间组织和人士,推动中国民间组织参与国际非政府组织的交流与合作,增进各国人民之间的友谊。自成立以来,积极推动中国民间组织参与重大国际活动,自主开展一系列有声有色的民间活动,已经在国际非政府领域建立了广泛的影响和良好的声誉。自2008年获得联合国经社理事会全面咨商地位以来,中促会协调国内大批民间组织参加了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人权理事会、新闻部非政府组织年会、可持续发展大会等联合国系统重要活动,通过发言、提交报告、主办边会和展览等方式向国际社会传递中国民间组织声音,与联合国系统各机构以及国际非政府组织建立广泛联系。主办和积极参与世界妇女峰会、亚欧人民论坛、世界社会论坛等重要多边非政府组织活动。为推动中国与非洲民间合作,于2011年发起举办中非民间论坛,至今已在中国和非洲轮流举办六届,为增进中国与东南亚国家民意沟通和友好合作,于2013年发起举办中国东南亚民间高端对话,至今已在中国和东南亚国家轮流举办两届,中促会还举办了“跨喜马拉雅”中国尼泊尔印度民间对话会、中缅民间交流圆桌会、中蒙民间对话会等双多边民间交流活动,努力巩固和加强中国同上述国家关系的社会和民意基础。2016年7月5日至6日,中促会在山东青岛举办二十国集团民间社会(C20)会议,习近平主席致贺信,来自54个国家和地区的210多名民间社会代表与会,作为G20杭州峰会的重要配套活动,《C20公报》中民间社会的部分意见建议被《二十国集团领导人杭州峰会公报》吸纳。中促会还与当地伙伴合作,在非洲、东南亚等地区多个国家举办了打水井、免费眼科手术(“光明行”)、教学设备捐赠等公益慈善活动。中促会积极响应习近平主席在“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上的倡议,牵头推动成立了“丝绸之路沿线民间组织合作网络”,已有72个国家的352家组织加入。

中促会将与广大中国民间组织一道,不断深化同世界各国各地区非政府组织的交流合作,积极践行“增进民间友好、加强民意沟通、推动民生合作”的理念,为维护世界和平,促进共同发展,建设持久和平、共同繁荣的和谐世界作出自己的贡献。

本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2]是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常务理事会在理事会闭会期间行使相关职权。秘书处为中促会的办事机构。

协会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会中文名称为中国民间组织国际交流促进会(简称中促会),英文名称为"China NGO Network for International Exchanges”(英文缩写"CNIE")。

第二条 本会由扶贫、减灾救灾、人道主义援助、可持续发展、气候变化、环境保护、农业、经济研究、卫生、文化、教育、科技、媒体、劳工、司法、妇女、青年、少数民族、宗教、人权、和平、安全等领域有开展国际交流和项目合作能力的社会组织和有志于促进社会组织国际交流的媒体、智库、个人等自愿组成的,专业性的全国性非营利社会团体。

第三条 本会的宗旨是:本着包容、互鉴、共享的理念,广泛联系国内外民间组织和人士,推动、支持会员依法、积极、有序、有效地参与联合国系统和其它重要国际活动,组织会员赴海外开展民生合作、文化交流、人道救助等项目;提高会员参与国际活动和开展国际民生项目的能力;发挥社会组织等民间力量的作用,创建国际交流平台,开拓国际交流渠道,促进中外民心相通,推动建立更加公正合理的国际秩序,实现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美好愿景。

本会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爱国主义精神,遵守社会道德风尚,自觉加强诚信自律建设。

第四条 本会坚持中国共产党的全面领导,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设立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开展党的活动,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第五条 本会接受业务主管单位和社团登记管理机关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六条 本会住所设在北京海淀区。

第二章 业务范围

第七条 本会的业务范围:

(一)支持会员发挥各自优势,参与联合国系统、与重要大型多边会议相平行的和其它有重要影响的国际非政府组织活动,并同有关组织和机构建立联系,开展交流与合作;

(二)支持我国“一带一路”等重大外交倡议,服务国内经济、社会发展和提高对外开放水平的需要,组织、推动会员“走出去”开展民生合作、文化交流、人道救助等领域的项目,并提供政策和资金支持;

(三)推动会员在国内外举办大型双、多边国际论坛等重要活动,构建国别和区域非政府组织交流合作网络;

(四)支持推动有条件的会员申请联合国经社理事会咨商地位、加入有影响的国际非政府组织,鼓励和支持符合条件的社会组织从业人员到有影响的国际组织任职。支持并推动有条件的社会组织在联合国和有影响的地区组织、专业组织所在地和相关国家设立海外办事处并派驻人员;

(五)提供与非政府组织有关的信息咨询服务,并组织涉及国际交流与合作相关的业务知识和技能培训;

(六)组织符合本会宗旨的研讨会、报告会、专题论坛,受政府有关部门委托或根据业务发展需要,举办展览会等活动;

(七)依照有关规定,编印刊物,负责网站的更新与维护。

视频

中国民间组织国际交流促进会 相关视频

中国民间组织国际交流促进会会员代表大会在京召开
中促会杨春光理事长致词!

参考文献

  1. 法人资格怎么确定,找法网,2021-12-03
  2. 理事会及各岗位职责,豆丁网,2021-05-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