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绿色发展基金会查看源代码讨论查看历史
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绿色发展基金会,简称“中国绿发会”“绿会”,成立于1985年,是经国务院批准成立,中国科学技术协会主管,民政部登记注册的全国性公益公募基金会,属于全国性一级学会。
该组织是2016年9月1日《慈善法》[1]实施以来,中国首批认定公募资格的16家慈善组织之一,最早起源于中国麋鹿基金会,2010年正式更为现名,致力于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绿色发展事业,为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做贡献。2019年度全国性社会组织评估等级为3A级。
历史沿革
1985年,为迎接中国特有物种麋鹿回归,由全国政协副主席吕正操、钱昌照、包尔汉等领导发起、成立了中国麋鹿基金会。
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绿色发展基金会[2]
1992年,中国加入联合国《生物多样性公约》及2009年胡德平理事长指出绿色发展的要义后,经国务院批准,我会两次更名为现名,并在胡德平、谢伯阳、周建等理事会领导的带领下,积极、全面落实中央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指示,动员社会各界力量关注、参与相关工作。此外,由十余位院士和近百位专家组成的专家委员会也为我会各项工作提供了科学、先进的指导建议。
1997年,经报中国科协批准,中国绿发会由“中国麋鹿基金会”首次更名为“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基金会”,中国绿发会的业务范围也随之拓展至生态系统多样性、物种多样性、基因多样性保护领域,为基金会未来在这方面的深入研究与实践奠定了坚实基础。
2009年,中国绿发会迎来第三次发展变革。这一时期,随着全球经济形式的转变,绿色发展事业进程显着提速,生物多样性保护与利用在绿色发展领域已显出独特的经济价值。在胡德平、胡昭广同志领导下,“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基金会”再次更名为“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绿色发展基金会”,中国绿发会进入21世纪后的发展之路就此明确,顶层发展框架亦搭建完成。
2010年4月25日,在“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基金会”第四次理事大会上,同时一致通过胡德平、胡昭广同志的更名提议;11月,更名申报得到国家民政部和中国科协的批准,胡德平同志随之担任“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绿色发展基金会”第一任理事长。更名后,使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绿色发展有机结合起来,扩大了生物多样性保护的内涵与外延,体现了生物多样性“在保护中发展,在发展中保护”的精神,为推动我国经济转型发挥积极作用。
2015年,中国绿发会在以胡德平为理事长、周晋峰为秘书长的理事会领导班子带领下,开始机构内部改革,从管理体制、人员聘用、业务范围等多方面改革创新,邀请资深学术专家、行业领军人物、学科带头人等加入,广泛吸纳大学生、研究生等青年,以及长期在环保一线奋战的资深环保人士,使基金会焕发了全新活力,形成了专家工作委员会、法律工作委员会、绿色企业工作委员会、植物园工作委员会、自然保护区工作委员会、观鸟工作委员会、星空工作委员会、绿会古村之友会、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委员会等一系列二级工作机构,并在促进沙产业发展专项基金、都市饮用水源地保护基金、狼图腾草原专项基金、水安全公益基金等专项基金带动下,重点开展了生态文明研究与践行、中华保护地体系建设、环境公益诉讼工作、减塑与垃圾减量、生态扶贫工作、志愿者体系建设、国际交流与合作、全球环境治理、大学生环保交流(绿大)等多项工作,其中多项代表性工作在国内外引发热烈反响。
2016年,《慈善法》实施以来全国首批认定具有公募资格的16家慈善组织之一。
机构职责
机构宗旨
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绿色发展基金会的宗旨:广泛动员全社会关心和支持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绿色发展事业,保护国家战略资源,推动绿色发展事业,保障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和人与自然和谐,构建人类美好家园。
机构使命
致力于倡导生态文明、推动绿色发展、保护生物多样性和生态环境,在创新、研究、科普等方面取得了一系列重大成就,受到广泛关注与赞誉。
工作重点
1、生态文明研究与践行。
中国绿发会深度参与北京大学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院生态文明研究中心成立及工作落地,秘书长周晋峰获聘中心联合主任。同时,中国绿发会就如何将生态文明建设有效落实到各个领域的社会发展建设中进行深入研究,开展生态系统生产总值(GEP)研究与实践,先后在内蒙古兴安盟、云南普洱等地开展GEP核算工作,对当地生态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提供指导。同时,中国绿发会加大在教育领域落实生态文明思想,编撰《生态文明城市规划政策与实践汇编》,指导地方生态文明城市建设与规划工作;开展生态文明大讲堂系列活动,先后在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北京理工大学、浙江大学、南方科技大学、郑州大学、宁波诺丁汉大学、耶鲁大学、乔治城大学等近10所高校,分享生态文明研究和绿色发展实践领域最新动态,备受欢迎。与此同时,中国绿发会还在生态文明思想指导下进行理念创新,提出“基于人本的解决方案”(HbS)、“宏观保护说”等理念,积极应对生物多样性和气候变化危机。
2、生态扶贫与政策建言。
“生态扶贫,科技扶贫,精准扶贫”,是中国绿发会开展扶贫工作的重要方向。
2016年,中国绿发会承接中央财政救助环境灾害地区群众服务项目,重点帮扶西部少数民族地区特殊群体。截止2016年11月底,该项目所包括的五小叶槭种植、饮用水源建设、草原牧民关怀三个子项目全部出色完成。同时,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及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中国绿发会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疏勒县英阿瓦提乡喀帕村开展精准扶贫试点帮扶活动,先后自投8万元资金开展新疆喀帕村路灯亮化工程和12户贫困家庭的庭院经济项目,进行精准扶贫。
在政策推动方面,中国绿发会就多项生态环境问题向俞正声主席反映,并获俞主席批示。自2016年以来连续三年举办“两会提案、议案建议会”,通过搭建会议平台,广泛吸收社会各界在生态环保领域的建议,并提交全国政协委员、全国人大代表研讨。其中,由国务院参事、全国政协委员、中国绿发会负责人谢伯阳同志于2016年提交的《关于加强潮间带滩涂湿地保护的提案》(案号4198)获得“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二届全国委员会优秀提案”的表彰。另有提升穿山甲、斑海豹保护等级、南海珊瑚保护、扩大消费诉讼原告主体资格、制定生物多样性保护法等十多项建议获正式提交两会。
3、构建“中华保护地”自然保护体系。
根据习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重要指示,结合中国绿发会30多年工作经验和作为社会组织的优势,为更加有效、快速、动态的做好物种和生境保护,2016年中国绿发会创新提出建设“中华保护地(CCAfa)”体系,通过汇集民间环保组织、地方政府机关、各地科研机构等力量,以濒危物种保护和栖息地保护为重点,将基层环保力量汇聚起来,形成中华保护地网络,实时动态地开展生态环保工作,最终在国家自然保护区体系之外,形成与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等保护体系的有效互补。截止到2019年11月,中国绿发会已在全国各地设立了各类型保护地130多个,保护成效显着,“中华保护地”作为一项创新型保护理念与实践,亦得到联合国相关机构的认可与赞赏。2018年,中国绿发会在西藏那曲、阿里设立的两个中华暗夜星空保护地,亦被世界自然保护联盟暗夜顾问委员会正式收录入“世界暗夜保护地名录”,成为我国首批得到国际组织认可的暗夜保护地。
4、环境公益诉讼工作。
2015年,新《环保法》实施,中国绿发会作为适格主体,在法律工作委员会辅助下,组建法律部开展环境公益诉讼系列工作。4年多以来,中国绿发会共提起百余起环境公益诉讼案件,占全国社会组织提起此类案件的绝大多数,在国内外备受瞩目。其中腾格里沙漠污染案、校园“毒跑道”案、淘宝网非法售卖汽车尾气造假净化器案、方圆玻璃企业大气污染案等案例,分别被最高法、中国法学会案例法学研究会等评为年度公益诉讼典型案例,对推进中国环境司法进程起到了巨大推动作用。同时,中国绿发会还积极就野保法、固废法、森林法等生态环境相关法律修订案提出建议,开展环境司法培训等工作,成为中国社会组织开展环境公益诉讼、司法实践工作的一个标杆。
5、推动减塑与垃圾减量。
成立“减塑捡塑”工作组,以减少塑料垃圾为核心,持续推进垃圾减量。通过3年多调研,中国绿发会致函教育部,建议中小学不使用塑料书皮,以实际行动将生态文明理念植根中小学教育。2019年10月底,绿会建议获教育部、环境局、中国科协、市场监管总局四部委办公厅采纳,其联合发文要求努力实现无塑开学季。同时,绿会自2016年起倡导并建议外卖平台提供不使用一次性餐具、保障消费者绿色选择权的选项,在2019年上海颁布实施的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中得到体现。此外中国绿发会还通过制定发布《绿会指数》《绿色校园》等团体标准,进一步推进垃圾减量,推动生态文明建设落实到工作和生活之中。
6、深度参与全球环境治理,开展国际交流。
深入贯彻中央关于“社会组织走出去”号召,中国绿发会设立“走出去”办公室,通过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深度参与全球环境治理,传递中国生态环境好故事、好声音。目前,中国绿发会已与联合国环境规划署(UNEP)、联合国粮食及农业组织(FAO)、联合国《生物性多样公约》(CBD)、联合国《保护迁徙野生动物物种公约》(CMS)、国际湿地公约(RAMSAR)、世界自然基金会(WWF)、国际暗夜协会(IDA)等联合国机构、国际公约和国际组织建立了广泛联系,并成功主办“CMS与生态‘一带一路’研讨会”、“粮食和农业植物遗传资源保护与惠益分享,聚焦2020年后农业生物多样性”研讨会等国际会议,在CITES常委会议、荒漠化公约大会(UNCCD)、化学品三公约大会等国际会议上亦多次成功举办边会。目前,中国绿发会已是联合国环境规划署(UNEP)官方认证机构,世界自然保护联盟(IUCN)、联合国全球契约(UN Global Compact)、全球基因组生物多样性联盟(GGBN)的会员单位,联合国《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CITES)、联合国《粮食和农业植物遗传资源国际条约》(ITPGRFA)、以及生物多样性和生态系统服务政府间科学政策平台(IPBES)观察员等,并成为全球生物多样性信息网络(GBIF)官方数据发布者。
2019年,中国绿发会还成功推动联合国采纳了“把生态文明确立为2020联合国生物多样性大会的主题”的建议。
7、志愿者体系建设。
中国绿发会秉承服务宗旨,将“人民群众是做好我国生态环境保护主力军”的服务思想融入到工作的每一个细节,通过做好服务,打造了具有行动力的生态环保志愿者队伍,其中包括面向青少年的绿少志愿者,面向大学生群体的绿大志愿者,面向生态环境保护一线的全国各地绿会志愿者等,其范围涵盖野生动植物保护、环境污染调查、反电鱼巡护、校园科普讲座等各个方面,截至目前,中国绿发会志愿者队伍已有万余人。
文化活动
公益形象大使
2022年2月22日,《做客大使馆》节目主持人刘美希应邀担任中国绿发会公益形象大使。
评估等级
2017年3月14日,民政部发布公告,根据《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第三十条关于获得评估等级的社会组织有上年度年度检查不合格、连续2年年度检查基本合格或受相关政府部门行政处罚情形的,由民政部门作出降低评估等级处理的规定,决定对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绿色发展基金会降低评估等级。
降级原因:2015年年度检查不合格
民政部要求,被降级的社会组织须在收到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将原评估等级证书、牌匾退回民政部,换发相应的评估等级证书、牌匾。拒不退回或退换的,由民政部公告作废。
参考文献
- ↑ 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全文) ,搜狐,2016-03-19
- ↑ 史上最全基金会入门知识 上 ,搜狐,2020-1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