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真百科欢迎当事人提供第一手真实资料,洗刷冤屈,终结网路霸凌。

中山市档案局查看源代码讨论查看历史

事实揭露 揭密真相
跳转至: 导航搜索

来自 搜狐网 的图片

中山市档案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档案工作和地方史志及年鉴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拟订全市档案工作、档案管理和地方志鉴的规章、制度、标准、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

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档案工作和地方史志及年鉴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拟订全市档案工作、档案管理和地方志鉴的规章、制度、标准、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对全市各级各类档案馆、各镇区及市直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1]的档案和史志工作实行监督指导和检查,开展档案业务和市情咨询服务。

(三)组织开展档案和地情宣传、档案科学技术研究、档案科研成果和地方志鉴成果推广应用、档案学术交流活动。

(四)组织全市档案专业教育培训及地方志书和年鉴编纂人员的业务培训,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档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的有关工作。

(五)集中统一管理各类历史档案资料和建国后各镇区和市直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具有长久保存价值的各载体、各门类的档案资料。

(六)负责收集征集各镇区及市直各有关单位各载体和各门类档案资料、中山地方文献资料及中山人的专着资料、孙中山文献资料[2]和市地情基础资料信息库管理工作。

(七)开展档案史料和地情研究,审核各部门专业志和各镇区志稿,负责档案史料和年鉴的编纂、审核、出版、发行等工作。

(八)对馆藏的各载体、各门类档案资料、地方文献资料和中山地情资料进行科学管理,做好其整理、保管和鉴定工作。

(九)负责提供开放档案和市地情资料利用,开展政府公开信息查询服务、档案展览和陈列、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建设等工作。

(十)承办上级交办的其它事项。

内设机构

办公室

监督指导科

档案管理科

编研科

信息技术

地方志科

声像档案科。

相关资讯

中山市档案局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及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中山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的通知》的要求,现公布中山市档案局(以下简称市档案局)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及咨询受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费用情况,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等六部分组成,内容涵盖市档案局201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报告内容

2011年,市档案局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中山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结合我市档案和地方志工作的实际情况,以公正、公平、便民为原则,积极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

加强领导

我局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局整体工作进行部署,专门成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担任组长,副局长、办公室主任、各科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负责局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明确专人负责信息工作的采集、整理和公开,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完善制度

为规范和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有关规定,结合本局实际,制订了《中山市档案局关于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工作规则的通知》、《中山市档案局关于印发依申请公开信息暂行管理办法》、《中山市档案局关于建立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等规章制度(试行)和工作流程图,规范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加强学习培训

结合公务员培训,对局机关工作人员开展学习《条例》培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感和自觉性。同时,我局定期召开政府信息公开专题会议,对科室的信息公开工作做出点评,及时总结工作中的经验教训,查摆问题,制订整改措施。

完善信息公开渠道

2011年市档案局通过门户网站、编发《中山档案》、报刊专版、公告栏等多途径进行了政府信息公开。市档案局2011年编发《中山档案》4期,档案和地方志工作新闻报道实现常态化。

截止2011年底,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咨询、申请及答复等各项工作得到了顺利开展。

信息情况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截止2011年12月31日,本局2011年度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132条,其中全文电子化达100%。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

2011年度主动公开的信息,主要包括局馆简介、局馆职能、局馆领导、局馆机构、馆藏介绍、业务动态、档案法规、档案标准、监督指导、通知公告、档案编研、档案科研、全市档案机构等方面的内容。中山档案信息网2011年政府公开信息访问量为379012次。

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及咨询受理情况

市档案局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宗。

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费用情况

没有与市档案局有关的因政府信息公开产生的任何费用。

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没有与市档案局有关的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件。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2011年,我局严格按照《条例》及市委、市政府的相关要求,对政府信息实行了及时、有效公开。但工作中还存在部分信息公开不及时、信息公开内容不健全等问题。为改善工作中的不足,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2012年我局将认真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继续组织全局干部职工认真学习《条例》及政府信息公开相关知识,进一步提高全体工作人员依法公开政府信息的意识和能力,做到对主动公开的信息及时公开,对依申请公开的信息及时录入系统,并及时对申请人给予答复,增强信息公开时效性。

二是进一步梳理政府信息,对公开内容不健全的信息进行补充完善;对于影响或者可能影响社会稳定、扰乱社会管理秩序的虚假或者不完整的信息,在职责范围内发布准确的政府信息予以澄清,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三是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发布协调机制。成立专门的政府信息发布协调组织或指派专人,负责与有关行政机关进行沟通、确认,保证行政机关发布的政府信息准确一致。

四是拓展新的信息公开平台。在继续完善本局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丰富内容,加强功能,充分发挥本局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基础上,加强使用简报、墙报、公告、宣传栏等多种平台对政府信息进行公开,构建多样化公开渠道。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