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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中巴边界协定》,全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巴基斯坦政府关于中国新疆和由巴基斯坦实际控制其防务的各个地区相接壤的边界的协定》,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巴基斯坦两国政府达成的边界协定。1963年3月2日在北京签订,中国签字代表为外交部长陈毅,巴基斯坦签字代表为外交部长佐勒菲卡尔·阿里·布托。 | + | [[File:中巴边界协定.jpeg|有框|右|<big>中巴边界协定</big>[http://p6.itc.cn/images01/20200605/b5bf83e6c0a24b64bdf0194a21a47cfa.jpeg 原图链接][https://www.sohu.com/a/399962637_120627534 来自 搜狐 的图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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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中巴边界协定''' 》,全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巴基斯坦政府关于中国新疆和由巴基斯坦实际控制其防务的各个地区相接壤的边界的协定》,是[[ 中华人民共和国]] 和[[ 巴基斯坦]] 两国政府达成的边界协定。1963年3月2日在[[ 北京]] 签订,中国签字代表为外交部长[[ 陈毅]] ,巴基斯坦签字代表为外交部长佐勒菲卡尔·阿里·布托。 | ||
==基本内容== | ==基本内容== | ||
− | 中巴边界协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巴基斯坦政府关于中国新疆和由巴基斯坦实际控制其防务的各地区相接壤的边界的协定》的简称。1963年3月2日在中国北京签署,同日生效。主要内容有:双方同意以传统习惯边界线为基础,并参照自然地形,本着平等互利、友好合作的精神,划定中国新疆和由巴基斯坦实际控制其防务的各地区相接壤的全部边界线。在巴基斯坦和印度关于克什米尔的争议获得解决后,有关的主权当局将就本协定所述的边界,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重新进行谈判,以签订一个正式的边界条约来代替本协定。该主权当局如系巴基斯坦,则在中巴两国政府将签订的正式边界条约中,保持本协定和协定议定书中的规定。两国边界议定书于1965年3月26日签订。 | + | 中巴边界协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巴基斯坦政府关于中国[[ 新疆]] 和由巴基斯坦实际控制其防务的各地区相接壤的边界的协定》的简称。1963年3月2日在中国北京签署,同日生效。主要内容有:双方同意以传统习惯边界线为基础,并参照自然地形,本着平等互利、友好合作的精神,划定中国新疆和由巴基斯坦实际控制其防务的各地区相接壤的全部边界线。在巴基斯坦和印度关于[[ 克什米尔]] 的争议获得解决后,有关的主权当局将就本协定所述的边界,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重新进行谈判,以签订一个正式的边界条约来代替本协定。该主权当局如系巴基斯坦,则在中巴两国[[ 政府]] 将签订的正式边界条约中,保持本协定和协定议定书中的规定。两国边界议定书于1965年3月26日签订<ref>[https://www.fmprc.gov.cn/web/ziliao_674904/tytj_674911/tyfg_674913/t1546373.shtml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巴基斯坦伊斯兰共和国政府关于边界管理制度的协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2013-05-22</ref> 。 |
==要点== | ==要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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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196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巴基斯坦二国政府达成的本协定: | 根据196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巴基斯坦二国政府达成的本协定: | ||
− | + | [[ 坎巨提]] 归属巴基斯坦控制下的克什米尔<ref>[https://bbs.tiexue.net/post2_8355919_1.html 中巴边界协定中的坎巨提问题 ],铁血网,2020-08-04 </ref> 。 | |
− | 巴基斯坦控制下的喀喇昆仑走廊区域归属中国。 | + | 巴基斯坦控制下的[[ 喀喇昆仑走廊]] 区域归属中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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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目前印度对中国控制的喀喇昆仑走廊声称拥有主权,但中国政府声称对西段不存在领土争端。 | + | 目前[[ 印度]] 对[[ 中国]] 控制的喀喇昆仑走廊声称拥有[[ 主权]] ,但中国政府声称对西段不存在[[ 领土]] 争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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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视频== | ||
+ | ==<center> 中巴边界协定 相关视频</center>== | ||
+ | <center>中巴边界两国士兵像兄弟一起巡逻,果然是巴铁好兄弟!</center> | ||
+ | <center>{{#iDisplay:g0383k6o39a|560|390|qq}}</center>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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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center>最好邻居巴基斯坦,中巴边界两国军人竟然相处的这么好!</center>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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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参考文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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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Category:570 政治學總論]] |
於 2020年9月4日 (五) 15:34 的最新修訂
《中巴邊界協定》,全稱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巴基斯坦政府關於中國新疆和由巴基斯坦實際控制其防務的各個地區相接壤的邊界的協定》,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和巴基斯坦兩國政府達成的邊界協定。1963年3月2日在北京簽訂,中國簽字代表為外交部長陳毅,巴基斯坦簽字代表為外交部長佐勒菲卡爾·阿里·布托。
基本內容
中巴邊界協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巴基斯坦政府關於中國新疆和由巴基斯坦實際控制其防務的各地區相接壤的邊界的協定》的簡稱。1963年3月2日在中國北京簽署,同日生效。主要內容有:雙方同意以傳統習慣邊界線為基礎,並參照自然地形,本着平等互利、友好合作的精神,劃定中國新疆和由巴基斯坦實際控制其防務的各地區相接壤的全部邊界線。在巴基斯坦和印度關於克什米爾的爭議獲得解決後,有關的主權當局將就本協定所述的邊界,同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重新進行談判,以簽訂一個正式的邊界條約來代替本協定。該主權當局如系巴基斯坦,則在中巴兩國政府將簽訂的正式邊界條約中,保持本協定和協定議定書中的規定。兩國邊界議定書於1965年3月26日簽訂[1]。
要點
根據1963年中華人民共和國和巴基斯坦二國政府達成的本協定:
巴基斯坦控制下的喀喇崑崙走廊區域歸屬中國。
附加內容
目前印度對中國控制的喀喇崑崙走廊聲稱擁有主權,但中國政府聲稱對西段不存在領土爭端。
視頻
中巴邊界協定 相關視頻
參考文獻
- ↑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巴基斯坦伊斯蘭共和國政府關於邊界管理制度的協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外交部,2013-05-22
- ↑ 中巴邊界協定中的坎巨提問題 ,鐵血網,2020-08-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