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沂市司法局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臨沂市司法局是臨沂市人民政府主管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的職能部門[1]。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研究擬定全市司法行政工作政策法規,編制司法行政工作中長期規劃,年度工作計劃並組織實施。
(二)制定全市法制教育和普及法律常識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全市依法治理工作。
(三)指導監督律師、法律顧問和法律援助[2] 工作,管理全市法律諮詢服務機構和在臨沂設立的外國(境外)、外省、市律師機構。
(四)指導監督公證機構及公證業務活動,管理涉外、涉港澳台的公證業務。
(五)指導下級司法行政機關管理人民調解工作和基層法律服務工作;參與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
(六)指導對刑滿釋放人員和解除勞動教養人過渡安置幫教工作。
(七)指導和管理面向社會服務的司法鑑定工作。
(八)負責全市仲裁機構的申報登記工作。
(九)負責全市法律服務市場的監督管理工作。
(十)組織和指導全市法學教育、法學理論研究和法制宣傳。
(十一)參與地方涉法規範性文件的研究擬制工作,負責司法行政系統外事工作及對涉港澳台法律服務的聯絡工作。
(十二)負責實施國家統一司法考試工作。
(十三)指導管理全市司法行政系統裝備工作,負責機關、直屬單位國有資產的管理。
(十四)負責主管業務範圍的行政應訴、複議、聽證工作。
(十五)指導全市司法行政系統的隊伍建設和思想政治工作,協助縣區黨委管理縣區司法局領導幹部。
(十六)承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視頻
臨沂市司法局 相關視頻
參考文獻
- ↑ 臨沂市政府工作機構,臨沂市人民政府
- ↑ 需要哪些條件才可以申請法律援助? ,搜狐,2019-06-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