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市人民防空办公室查看源代码讨论查看历史
九江市人民防空办公室,根据《中共九江市委、九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九江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九字〔2010〕16号),九江市人民防空办公室(民防局),由议事协调机构的办事机构调整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1]。
主要职责
(一)负责《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2]等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和监督检查。贯彻执行国家人民防空工作的方针、政策。拟订本市人民防空工作的有关地方性规范文件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拟定人民防空建设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制定全市人民防空建设年度计划。组织拟订人民防空建设与城市相结合的规划,审核城市总体规划中贯彻落实人民防空要求及人民防空建设规划情况。依法对城市和经济目标的人民防空建设进行监督检查。
(三)组织开展人民防空指挥工作。指导县(市、区)制定城市防空袭方案,监督检查城市防空袭方案、各项保障方案和重要经济目标防护的落实。依法组织城市防空袭演习。指导群众防空组织建设和训练工作。参与承担政府赋予的防灾救灾任务,利用人民防空设施和人民防空专业队伍为经济建设和防灾救灾服务。
(四)指导和组织人防工程维护管理、平时开发利用和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建设中落实人防要求的工作。负责人防工程(含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的审批、质量监督和竣工验收。
(五)组织管理人民防空指挥信息化建设。指导和开展指挥自动化、空情报知、防空警报、通信保障和信息保密系统建设,建立健全人防指挥信息系统值勤和维护管理制度,保障全市人防指挥信息系统畅通。
(六)负责人民防空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制定人民防空和参与防灾救灾教育计划并组织实施。
(七)管理人民防空经费、物资和资产。依法筹措社会负担的人防建设资金,编制人民防空经费预决算,对使用情况实施监督检查。
(八)战时组织开展城市人民防空袭斗争。
(九)承办市政府、军分区和市国防动员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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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 ↑ 九江市人民政府机构,九江市人民政府
-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部,2016-0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