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解张鲁女墓
发展历史
最早记载张鲁女墓祠的史料,莫过于北魏郦道元的《水经注》:“(汉)水南有女郎山,山上有女郎冢。远望山坟,嵬嵬状高,及即其所,裁(才)有坟形。山上直路下出,不生草木,世人谓之女郎道。下有女郎庙及捣衣石,言张鲁女也。有小水北入汉,谓之女郎水。”《隋书》亦载:“褒城县南有女郎山。”宋《舆地纪胜》曰:“俗名女郎山。”可见,北魏时即建有张鲁女墓及祠,可谓历史悠久。
在《道家杂记》中,亦有关于张鲁女墓的记载:“鲁之女曾浣衣于山下,有白雾蒙身,因而孕焉。耻之,自裁将死,谓其婢曰:”我死后,可剖腹验之。‘婢如其言,得龙子一双,遂送于汉水之滨。女殡于山,后数有龙至,其墓前成溪。“
清《汉中府志》转载《郡国志》云:“梁州(今汉中)女郎山,张鲁女浣衣于上,女便孕,生二龙。及女死,将殡,柩车忽腾跃升此山,遂葬焉。其水旁浣衣石犹存。后平陵城有女郎山祠。”
在《传仙录》中有《张玉兰》一文,内容却是:“张玉兰者,天师之孙,灵真之女也。幼而洁素,不茹荤血。年十七岁,梦赤光自天而下,光中金字篆文,缭绕数十尺,随光入其口中。觉不自安,因遂有孕。母氏责之,终不言所梦,唯侍婢知之。一旦谓侍婢曰:”吾不能忍耻而生,死而剖腹,以明我心。‘其夕无疾而终。侍婢以白其事,母不欲违,冀雪其疑。忽有一物如莲花,自疈其腹而出,开其中。得素金书本际经十卷,素长二丈许,幅六七寸。文明甚妙将非人功。玉兰死旬月,常有异香,乃传写其经而葬玉兰。百余日,大风雷雨,天地晦冥,失经。其玉兰所在坟圹自开,棺盖飞在巨木之上。
视之,空棺而已。今墓在益州温江县女郎观是也。三月九日是玉兰飞升之日,至今乡里常设斋祭之。灵真即天师之子,名衡,号曰嗣师。自汉灵帝光和二年已未正月二十三日于阳平化白日升天。玉兰产经得道,当在灵真上升之后,三国纷竞之时也。“这里,把该女说成是张衡之女,而非张鲁之女,其地址说在益州温江县(在今四川省成都市西),一些情节虽与其他记载有所不同,而明言”阳平化“,则当是在今汉中勉县去世无疑。此史料被录入宋《太平广记》卷61.《太平广记》卷61同时转载《集仙录》云:”褒女者,汉中人也,褒君之后,因以为姓。居汉、沔二水之间。幼而好道,冲静无营。既笄,浣纱于浕水上,云雨晦冥,若有所感而孕。
父母责之,忧患而疾。临终谓其母曰:“死后见葬,愿以牛车载送西山之上。’言讫而终。父母置之车中,未及驾牛,其车自行。逾汉、沔二水,横流而渡,直上浕口平元山顶,平元即浕口化也。家人追之,但见五云如盖,天乐骇空,幢节导从,见女升天而去。及视车中,空棺而已。邑人立祠祭之,水旱祈祷俱验。今浕口山顶有双辙迹犹存。其后,陈世安亦于此山得道,白日升天。”此故事中之“褒女”,未言是张鲁之女,但其“浕口化”情节,亦符合“五斗米道”归化方式,“浕口”亦在今勉县境内。笔者以为,此“褒女”抑或就是张鲁女,只是相传过程中走了样。
在地方志乘中,也不乏有关张鲁女墓的记载。清康熙时陕西巡抚毕沅《关中胜迹图志》载,张鲁女墓在褒城县西南八十里,并援引《水经注》、《隋书。地理志》、《舆地纪胜》的记载。此处为褒城县之西南,沔县之东南,两县所距方位、里程自然不一,但显然所指为同一处,即今勉县之女郎山。清嘉庆《汉南续修郡志》(即《汉中府志》)载:“女郎山,(沔)县东四十五里。在黄沙驿南,山上有女郎冢,远望山势嵬嵬,下有女郎庙及捣衣石。相传为张鲁女也。”
据清光绪八年《沔县新志》载:“灌子山,在县东南四十里。山神庙竞称灵应,下有泉灌溉民田,故名。按此即《水经注》之女郎山也,在小中坝。山不甚高,而林木蔚然。《郡国志》云:梁州女郎山,张鲁女浣衣于上,女便孕而生二龙。及女死将殡,柩车忽腾越升此山,遂葬焉。其旁浣衣石犹存。”“汉张鲁女墓,在县东四十里灌子山,详见《水经注》,旧志不载。小中坝人清明拜扫。”光绪后期编纂的《沔县乡土志》所载与此相同。
由于女郎山距离交通大道较偏,故历代题咏较少,但并非没有。唐代大诗人王维《送杨长史入川》诗曰:褒斜不容幰,之子去何之?马道一千里,猿声十二时。官轿祭酒客,山木女郎祠。别后同明月,应听子规啼,清代大文豪王渔洋写有《女郎庙》一诗:朝过女郎道,遥望女郎祠。溪水疑环佩,春山学黛眉。千秋丹橘熟,一径碧苔滋。日暮神灵雨,西风满旌旗。
清光绪四年(1879),张鲁女祠曾经修葺。经过民国时期,到解放初期,该祠规模不断扩大。据笔者2001年12月31日在当地了解,至解放初女郎墓有庙36间,有五层砖塔一座。当地善男信女纷纷在祠庙瞻拜求子,尤其每年清明节庙会,香火很盛。1958年“大跃进”时,庙宇及塔均被拆毁,碑碣无存。
现状
张鲁女墓
时代:东汉
地点:勉县城温泉镇光明村东
保护范围:东大殿后墙滴水50米为界,北20米光明村二组坡地为界,西60米光明水库排洪沟,南80米光明二组坡地为界。[1]
建设控制地带:东、北、南各外延100米,西同A区。
2008年,张鲁女墓被陕西省人民政府公布为第五批省文物保护单位。
十多年来,女郎庙及其墓地香火日盛。
张鲁女墓及祠已经成为勉县旅游胜地之一,逐步恢复着昔日的风采。
文物保护
1985年,勉县人民政府,把张鲁女墓定为县级文物遗迹保护单位。1987年在政府支持下,重建一小祠。1996年,经勉县文化局、勉县博物馆批准,勉县温泉乡光明村筹款51552.65元,重修女郎庙5间。庙柱有楹联两幅:清风常护女郎庙明月高悬观子山 绿水沉星崖山跋涉寻女郎青松挂月山下伫立忆芳魂。
2000年,汉中市政府将张鲁女墓确定为市级第一批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立有保护标志。2001年,勉县温泉镇政府、勉县博物馆在女郎山顶建墓亭,立墓碑,碑正中为“汉五斗米教首张鲁之女琪瑛之墓”,上款为“生于汉建安元年七月十二日,卒于汉建安二十二年三月二十日,享年二十二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