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戒毒管理局查看源代码讨论查看历史
云南省戒毒管理局为省司法厅管理的副厅级部门管理机构,下辖16个强制隔离戒毒所,其中省直所8个、州市所8个,在建4个强戒所,承担全省强制隔离戒毒执行职能。具体担负全省强制隔离戒毒人员收治执行、执法管理、教育矫治、医疗康复等任务,对于推进禁毒人民战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保障人民安居乐业发挥重要职能作用。
2018年11月7日上午,新组建的云南省戒毒管理局正式挂牌并举行揭牌仪式[1]。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的戒毒工作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统一管理全省强制隔离戒毒工作,编制全省强制隔离戒毒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
(二)负责全省强制隔离戒毒执行工作,指导监督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的收治、调遣、执法管理和诊断评估,监督管理强制隔离戒毒场所安全稳定工作。
(三)监督管理强制隔离戒毒人员教育矫治、医疗康复、生活卫生、习艺劳动等工作;指导和监督强制隔离戒毒场所生产经营工作[2]。
(四)提出全省强制隔离戒毒场所的设置、布局、规划建议,监督管理基本建设项目论证、报批、实施等事项;负责强制隔离戒毒场所信息化建设。
(五)负责省直强制隔离戒毒系统党的建设和队伍建设,协助相关州市党委政府和省司法厅管理州市属强制隔离戒毒所的领导干部。
(六)完成省委、省政府和省司法厅交办的其他任务。
机构设置
云南省戒毒管理局设置办公室、所政管理处、戒毒指导处、教育矫治处、生活卫生处、政策法规处、财务处、习艺劳动处、场所规划处、后勤保障部、政治部(警务督察支队)、监察审计室等12个职能处(室)。
云南省戒毒管理局现辖14个强制管理戒毒所,其中:省属强戒所7个,州市强戒所7个;省委省政府已批准并正在新建1个省直强戒所和4个州市强戒所。纳入2018年度部门预算编报的单位共8个,均为行政单位,分别是:
1、云南省第一强制隔离戒毒所;
2、云南省第二强制隔离戒毒所;
3、云南省第三强制隔离戒毒所;
4、云南省第四强制隔离戒毒所;
5、云南省第五强制隔离戒毒所;
6、云南省第六强制隔离戒毒所;
7、云南省女子强制隔离戒毒所;
8、云南省戒毒管理局(机关)。
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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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 ↑ 新组建的云南省戒毒管理局正式挂牌 ,搜狐,2018-11-07
- ↑ 云南戒毒局规范化管理助推场所工作跨越发展,中国禁毒网, 2017-06-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