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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残疾人联合会执行理事会是残联主席团的常设执行机构,由理事长、副理事长组成。理事会[1]成员一般应是残联专职工作者,理事会成员中残疾人应占一定比重。
机构职能
执行理事会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代表大会和主席团的决议,主持残联日常工作,制定工作计划;
二、任免权限内的残联干部;
三、向主席团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主席团和评议委员会的监督。
机构设置
组织联络处
康复处
教育就业处
宣传文体处
计划财务处
维权信访处
人事处
领导成员
理 事 长:
赵正富 抓全面工作。
副理事长:
黑贵祥 协助赵正富同志主持执行理事会全面工作。分管康复处、计划财务处。联系省残疾人康复中心、省残疾儿童康复学校、省残疾人辅助器具资源中心。
马自荣 分管教育就业处、机关党委(组织人事处)。联系省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省盲人按摩指导中心,中国昆明济世之家。
高利生 分管维权信访处、宣传文体处、机关纪委。联系省残疾人体育指导中心。
宋少华(挂职副理事长) 分管组织联络处。联系省盲人协会、聋人协会、肢残人协会、智力残疾人及亲友协会、精神残疾人及亲友协会[2]。
徐彦国(党组成员、理事会理事) 协助赵正富同志工作,分管办公室。
所获荣誉
2019年12月,获得“2015-2018年全国残疾人体育先进单位”称号。
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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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 ↑ 如何挑选合适的理事会成员?,搜狐,2020-08-05
- ↑ 学会、协会和商会有什么不同?别再傻傻分不清!,搜狐,2019-1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