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華縣摩崖石刻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五華縣摩崖石刻 |
本名 五華縣摩崖石刻 軍營村碑石門 |
簡介
「風圍水口碑」摩崖石刻位於五華縣雙華鎮軍營村碑石門。全名為《廉明太爺丁奉道審詳給風圍水口碑》,刻於清乾隆三十年(1765年)孟春,高2.58、寬1.05米,全文共566字,字體古勁,筆劃清晰,除題名橫排陰刻外,余皆直排陰刻。上下兩端還刻有別致的花草飄帶裝飾圖案。
石刻主要內容記述清代乾隆年間,「武生馮武元藉前朝廢契,影占官山,盜賣荷樹凹風圍樹木」,與豐順縣奸商勾結,「越境取木燒炭,得銀分肥」,經長樂縣(今五華)縣令丁履仁「當堂查訊」明白後,下令嚴禁豐順、長樂兩縣交界處的「軍營、荷樹凹、崩塘、禾田水、上下磜及該鄉等處風圍水口樹木」,任何人都不得「擅賣擅買,強砍燒炭」,「借采廢碑滋事」。
石刻明示:「如敢故違蔑視碑石,立即指名稟赴本縣以憑差拿,嚴懲詳究」,「倘地甲容隱不報,一併究處不貸」。通鄉據長樂知縣丁履仁的處理,勒石永禁。現摩崖石刻保存完好。
1984年五華縣人民政府公布為文物保護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