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邡市环保局查看源代码讨论查看历史
![]() |
什邡市环保局2018年5月9日至15日,生态环境部组织开展的“打击固体废物环境违法行为专项行动”,督察组共反馈涉及我市环境问题2个。为及时开展整治工作,保证各环境问题整改要求得到落实,我局特制定整改方案如下。
一、组织领导
成立什邡市环境保护局关于省环保厅打击固废环境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杨 兵 什邡市环境保护局局长
副组长:赵 凡 什邡市环境保护局副局长
成 员:李 扬 什邡市环境保护局污控股股长
王 鸿 什邡市环境保护局审批股股长
李志宏 什邡市环境监察执法大队大队长
向晓钧 什邡市环境监测站站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1],由李志宏担任办公室主任,负责落实整改的日常工作。
二、责任分工
(一)污控股
针对反馈问题中涉及的企业,污控股应做好服务指导工作,做好固废及危险废物的转运处置工作。
(二)审批股
针对要求什邡市庆丰天鑫化工有限公司限期开展环境影响后评价工作,由审批股负责。
(三)监察大队
对反馈问题中存在的环境违法行为,监察大队应立即组织开展调查。加大巡查力度,督促企业[2]及时落实各项整改要求。
(四)监测站
根据反馈问题,将什邡市庆丰化工有限公司纳入监督性监测名单,定期开展监督性监测,并及时将监督性监测报告进行公示。
三、整改要求
一是高度重视,抓好工作落实。各责任股室应高度重视此次督查发现的问题,明确目标任务,严格按照整改工作措施及完成时限抓好工作落实。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
二是严格标准,确保整治效果。各责任股室要坚持整改高标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要求推进整改。对简单易改的问题,要立行立改;对涉嫌环境违法的,要坚决依法查处到位;对短期内难以完成的工作,要制定整改时间表,确保按期完成,保证整改效果。
三是加强监管,防止问题反弹。进一步加强网格环境监管力度,充分发挥部门执法和属地网格监管合力,监督企业长期保持整改效果,确保问题不反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