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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法人制度是中国的一个学术名词。

汉字是世界上比较古老的四大文字之一[1],也是我们国家优秀文明历史的象征,一直沿用至今,一个简单的文字也道出了我国人们的聪明才智[2],哺育了世世代代的中华儿女,成就了中华民族一代又一代的辉煌。

名词解释

企业法人制度是指依照法律建立起来的使其人格化和获得独立法人地位的企业制度。在这种制度下,企业是人格化的法人,具有法人地位,是独立的民事主体,自主地对外开展活动

设立企业法人制度的意义

企业法人是具有国家规定的独立财产,有健全的组织机构组织章程和固定场所,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经济组织。确立企业法人制度的好处,在于使具备法人条件的企业取得独立的民事主体资格,真正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商品生产者和经营者,在法律上拥有独立的人格,象自然人一样有完全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企业法人的这种独立资格的意义在于:

一是独立于自己的主管部门,企业和主管部门之间是两个完全平等的主体,不是隶属关系,双方只能按照等价有偿自愿互利的原则形成民事法律关系;

二是独立于企业成员,即企业法人与组成企业法人的成员互相分离,各自以自己的名义独立参与民事活动,享受权利和承担义务;

三是独立的财产权利,从而使企业法人能独立的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

四是独立的财产责任,即企业法人的民事责任以企业自有的财产独立承担,同组成企业法人的成员的财产无关。

社会主义国家法人制度的意义

社会主义国家确立法人制度,具有特殊的意义:

(一)社会主义法人制度在确认国家所有权与企业经营权可以适当分开的基础上,确立了全民所有制企业的独立财产责任原则,从而在法律上使国库财产与全民所有制企业所经营管理的财产完全分开,打破了国营企业长期以来统负盈亏吃国家“大锅饭”的局面,对搞活经济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确认全民所有制企业的法人地位,明确法人的独立财产责任并建立起相应的法人破产制度,这就真正在法律上使全民所有制企业由国家行政部门的“附属物”变成了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商品生产者和经营者。从而可以进一步加强企业的经济核算和科学管理,增强企业在商品竞争中的活力,为我国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的发展创造了更好的条件。

(二)法人制度是社会主义国家对商品经济活动加以监督和控制,从宏观上实现对国民经济计划管理的有效法律手段。社会主义商品经济是建立在公有制基础之上的有计划的商品经济。而社会主义经济计划的实现,主要地不是依靠行政命令来捆住企业手脚的办法,而是要服从商品生产的内在规律,依靠经济杠杆的调节作用来实现宏观控制。确立法人制度以后,国家通过对法人的核准登记和管理,可以有计划地创办和批准那些对国民经济和整个社会有益的企事业单位,调整或者改革那些需要调整或改革的企事业单位和组织,解散或者撤销那些对国民经济和整个社会不利的企事业单位和组织,以保证国民经济有计划按比例地协调发展。同时,国家通过法人管理制度,使企业的经营活动始终置于主管部门的监督和管理之下,这就为国家统计和计划部门及时获得有关信息,并及时运用各种经济杠杆调节商品经济提供了重要条件,以真正做到管而不死,活而不乱。

(三)法人制度有利于企业或者事业单位根据商品经济的客观要求,打破地区部门和所有制的界限,发展各种形式的横向经济联合,在平等自愿互利的基础上建立起新的经济实体。实行法人制度,一方面可以保证企业在民事活动中以独立的“人格”享有平等的法律地位,不再受来自上级领导机关或业务主管部门的不适当干涉;另一方面使作为法人的企业也不得以自己的某种优势去干涉其他法人的经济活动,或者进行不等价的交换。这样可以使企业发挥各自的优势,进行正当的竞争,促进更广泛的横向联合,按照社会化大生产的要求,加速整个经济体制改革的步伐,更大规模地发展社会主义商品经济。

(四)建立法人制度也是社会主义国家实行对外开放发展对外经济技术交往的需要。法人制度是世界各国民商法普遍采用的制度。在对外经济技术交往中,我们主要的是同外国法人打交道。如果没有我国自己的法人制度,一方面,国外客商和我国投资者对他们的合法权益能否得到我国法律的保障心存疑虑,影响了积极性;另一方面,也使我们自己处于十分不利的地位。例如,如果不明确国营企业的法人地位,就无法把国库财产同企业财产从法律上明确分开,一旦企业在外贸中亏损严重,国家最后就可能被迫用国库财产对这些国营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的无限责任。我国确立法人制度以后,有利于维护我国的利益。发展与外国的经济交往,引进更先进的科学技术和大量资金,促进我国的四化建设;同时,也从法律上维护国外客商和投资者的合法经济利益,使他们对同我国进行经济贸易和投资有安全感,这是符合我国扩大经济交往和科学技术交流所需要的。

(五)法人制度是社会主义国家发展各项社会福利事业的重要保障。为了满足人民物质文化生活的需要,离不开各项社会福利事业文化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社会主义法人制度通过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法人资格,明确了这些单位在民事活动中的权利和义务,使这些单位具备了应有的法律地位,为它们的建设发展提供了可靠的法律保障。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