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伏爾泰 (法國啟蒙思想家、文學家、哲學家)
弗朗索瓦-馬利·阿魯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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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名作家 | |
出生 | 1694年11月21日 |
逝世 | 1778年5月30日 | (83歲)
國籍 | 法國 |
別名 |
Voltaire(伏爾泰) 福祿特爾 |
職業 |
學者 作家 |
知名於 |
打破封建專制主義價值傳統 傳播啟蒙思想 為大革命做思想準備。 |
知名作品 |
《哲學通信》 《路易十四時代》 《老實人》 《牛頓哲學原理》 《牛頓哲學原理》 |
伏爾泰(法文:Voltaire,生於公曆紀元1694年11月21日—逝於公曆紀元1778年5月30日,享年83歲),本名弗朗索瓦-馬利·阿魯埃(法文:François-Marie Arouet),伏爾泰是他的筆名,法國啟蒙思想家、文學家、哲學家 、著名學者、作家。[1]
伏爾泰是十八世紀法國資產階級啟蒙運動的泰斗,被譽為「法蘭西思想之王」、「法蘭西最優秀的詩人」、「歐洲的良心」。主張開明的君主政治,強調自由和平等[2]
人物生平
家庭背景
伏爾泰出生在巴黎一個富裕的中產階級家庭,他是家裡五個孩子當中最年幼的孩子(最後只有三個孩子存活下來)。父親弗朗索瓦‧阿魯埃是一位法律公證人,後任審計院司務。母親瑪莉‧瑪格麗特‧杜馬來自普瓦圖省的一個貴族家庭。伏爾泰先後在巴黎耶穌會和路易大帝高中接受教育。[3]
伏爾泰中學畢業後,父親曾送他進了法科學校,希望他將來能成為一個法官。但是,伏爾泰希望做個詩人,為捍衛真理而「面臨一切,對抗一切」。因此,他很少上學聽課,卻經常寫一些諷刺即景詩。他擅長於以機智的諷刺來抨擊社會醜惡。他說:「笑,可以戰勝一切,這是最有力的武器。」[4]
成長經歷
在高中時代,伏爾泰便掌握了拉丁文和希臘文,後來更通曉意大利語、西班牙語和英語。
1711年至1713年間他攻讀法律。投身文學之前,伏爾泰還為法國駐荷蘭大使當過秘書,並與一名法國女子墮入愛河。兩人私奔的計劃被伏爾泰的父親發現,被迫回國。
1715年,伏爾泰因寫詩諷刺當時攝政王奧爾良公爵被流放到蘇里。
=創作經歷
伏爾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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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17年,他因寫諷刺詩影射宮廷的淫亂生活,被投入巴士底獄關押了11個月。在獄中,伏爾泰完成了他的第一部劇本,關於路易十五的攝政王,菲利普二世(奧爾良公爵)的悲劇《俄狄浦斯王》(Œdipe)。在這部作品中,他首次使用了「伏爾泰」作為筆名,這名字來自他法國南部故鄉一座城堡的名字。 1718年秋,《俄狄浦斯王》在巴黎上演引起轟動,伏爾泰贏得了「法蘭西最優秀詩人」的桂冠。
1726年,伏爾泰又遭貴族德·羅昂的污辱並遭誣告,又一次被投入巴士底獄達一年。出獄後,伏爾泰被驅逐出境,流亡英國。
1726年-1728年,伏爾泰在英國流亡是他人生的一個新時期。他在英國居住三年期間,詳細考察了君主立憲的政治制度和當地的社會習俗,深入研究了英國的唯物主義經驗論和牛頓的物理學新成果,形成了反對封建專制主義的政治主張和自然神論的哲學觀點。《哲學通信》就是他在英國的觀感和心得的總結,也是他第一部哲學和政治學的專著。
1729年,因得到法國國王路易十五的默許,伏爾泰回到法國。以後一些年他陸續完成和發表了悲劇《布魯特》、《扎伊爾》、以及歷史著作《查理十二史》 等。
1734年,伏爾泰正式發表了《哲學通信》 ,宣揚英國資產階級革命的成就,抨擊法國的專制政體。書信集出版後即被查禁,巴黎法院下令逮捕作者。他逃至情婦夏特萊侯爵夫人在西雷村的莊園,隱居15年。
這期間他一度被宮廷任命為史官,並分別於1743年當選為英國皇家學會會員,1746年當選為法蘭西學院院士。隱居生活使得伏爾泰的才能得到發揮,他寫下許多史詩、悲劇及歷史、哲學著作。如哲學和科學著作《形而上學》、《牛頓哲學原理》,戲劇《牛頓哲學原理》、《穆罕默德》、《放蕩的兒子》、《海羅普》,哲理小說《查第格》等。這些作品的發表使得伏爾泰獲得了巨大聲譽。
1749年,夏特萊侯爵夫人因難產逝世。伏爾泰短暫地回到巴黎。
1750年,伏爾泰應普魯士國王腓特烈二世(腓特烈大帝)邀請到柏林,得到宮廷文學侍從的職位待遇。
1753年,伏爾泰與另一位國王賞識的科學家莫佩爾蒂發生爭執,伏爾泰寫文章諷刺莫佩爾蒂的荒謬論文。但後者得到國王的支持。這一事件導致了伏爾泰與國王關係的破裂,並促使他離開普魯士。他在居留柏林時期最重要的出版著作是《路易十四的世紀》(LE SIECLE DE LOUIS XIV)。
離開普魯士後,伏爾泰在法國和瑞士邊境上一個叫凡爾納的地方置購房產定居下來。此後他全心投入到火熱的啟蒙運動中。一方面他用化名寫作和印發了大量小冊子,抨擊天主教會和新教的宗教迫害專制政府草菅人命等罪行;另一方面他支持年輕一代的啟蒙思想家特別是百科全書派的鬥爭,積極為他們撰寫條目,《哲學辭典》就是他為《百科全書》所寫的哲學條目的匯編。
同時,除了繼續創作戲劇作品外,他還完成了《彼得大帝治下的俄羅斯》、《議會史》等歷史著作和《老實人》、《天真漢》等哲理小說。伏爾泰的不倦鬥爭,推動了啟蒙運動的發展,他本人也被人們尊稱為「凡爾納教長」。
與世長辭
伏爾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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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78年2月10日,當84歲的伏爾泰回到闊別29年的巴黎時,他受到了人民熱烈的歡迎。這時是伏爾泰人生發展的最輝煌的頂點。不久,他便病倒了,於同年與世長辭。臨終前,伏爾泰對自己的後事做了囑咐:把棺材一半埋在教堂里,一半埋在教堂外。意思是說,上帝讓他上天堂,他就從教堂這邊上天堂;上帝讓他下地獄,他可以從棺材的另一頭悄悄溜走。
伏爾泰死後,仍然受到教會的迫害,以致他的遺體不得不秘密地運到香檳省。安放在一個小禮拜堂內。直到1791年法國大革命期間,人民才把他的遺體運到首都,並在他的柩車上寫着:「他教導我們走向自由」。他的骨灰從此長眠在巴黎先賢祠中,永遠受到世界各國人民的憑弔和瞻仰,人民親切地稱呼他為「精神王子」。
伏爾泰是啟蒙的鬥士,一生為思想和言論自由而戰,靠自己的筆過獨立的生活。
創作風格
伏爾泰的文學觀點和趣味,基本上承襲了17世紀古典主義的餘風,這主要表現在他的詩歌和悲劇創作上。他的史詩《亨利亞德》(1728年),以法國16世紀宗教戰爭為題材,寫波旁王朝亨利四世在內戰中取得勝利後登基為王,頒布南特赦令以保障新教徒的信仰自由。史詩中的亨利四世被當做開明君主的榜樣來歌頌。伏爾泰的哲理詩說理透徹,諷刺詩機智冷雋,有獨到之處。
伏爾泰畢生主要從事戲劇創作,先後寫了50多部劇本,其中大部分是悲劇。他的文學作品中最有價值的是哲理小說。這是他開創的一種新體裁,用戲謔的筆調講述荒誕不經的故事,影射和諷刺現實,闡明深刻的哲理。
主要思想
反社會學
伏爾泰是自然法學說的擁護者。他從自然法論的立場出發來揭露和批
判封建專制和教會的統治。他認為:自然法就是符合人性或人的本能的,適用於所有人的,並且天下人都認為是公正的自然法律。 他把法律分為兩類,即自然法和制定法。
自然法,適用於所有的人,對所有人都有好處,不偷盜,不殺人,不淫亂,不撒謊,敬父母,重互助等,這些都是自然所頒布的法律。
制定法包括國家制定的法律和教會法。法律是政治的法律,是任意制訂的、純粹民政的法律,時而設置五監察官,時而設置執政官,時而召開百人團會議或平民會議,時而成立雅典刑事法庭或元老院,實行貴族制、民主制或君主制。若以為一個世俗的立法者有可能不是出於自己的利益,而是代表神明制訂出哪怕一條這樣的政治性法律,那就是不了解人類的心意。人都是為了一己的私利才欺騙別人的。
伏爾泰認為,自然法是制定法的基礎,就是在公正的觀念上奠定法律基礎。 [5]
啟蒙思想家伏爾泰之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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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性主義史學
伏爾泰開創了理性主義史學,把對封建專制和維護其存在的上層建築和意識形態的批判,作為其理性主義史學的題中之意。 [6]
伏爾泰認為理性是歷史前進的動力,即「人依其理性以認識自然,也依其理性以改造社會。發揚理性,就是推動歷史;蒙蔽理性,就是阻礙進步」。他認為人類歷史發展到今天,只有四個時代是理性彰顯和值得讚美的時代:希臘時代藝術和科學的第一次繁榮;凱撒和奧古斯都的羅馬時代;文藝復興時期學問、科學和美術重新發展;路易十四時代,「人類理性已臻成熟」。至於其他時代,世界呻吟在愚昧、野蠻和迷信的統治之下。 [7]
伏爾泰在對人的理性備加推崇的同時,批判和否定壓抑人的理性的封建專制和基督教神意史觀。伏爾泰在《路易十四時代》一書中深刻剖析了君主專斷的種種弊端,認識到「君主使人感到枷鎖的分量」,主張以法治國,反對君主專斷。他斷言,人只有在自己的人格與自由得到尊重與保障的前提下,才能發揮自己的理性,推動社會繁榮。
伏爾泰還否定了上帝在人類歷史領域中的主宰地位。在他的兩部史著《路易十四時代》和《風俗論》中,伏爾泰不遺餘力地揭露和批判了宗教的虛偽、教士的兇殘貪婪,以及信徒的宗教狂熱和不寬容造成的荒誕悲劇。「宗教狂熱使科學本身也變成了它的同謀者,並扼殺理性」。
伏爾泰還揚起理性主義的大旗,猛烈抨擊了包括作為神學時代最後一部重要著作《世界史》的作者博絮埃在內的神意史觀,肯定了作為歷史主體的人,在歷史進程中的主導地位,從而把理性主義史學擺在了應有的位置上。 [8]
政治主張
伏爾泰反對君主專制制度,提倡自然神論,批判天主教會,主張言論自由。他被廣泛傳頌的一句話是(為後人杜撰,非伏爾泰本人所說 ):「我並不同意你的觀點,但是我誓死捍衛你說話的權利。(法文:Je ne suis pas d'accord avec ce que vous dites, mais je me battrai jusqu'à la mort pour que vous ayez le droit de le dire。 英文:I disapprove of what you say, but I will defend to the death your right to say it。)」這句話代表了他對於言論自由的主張(伏爾泰並沒有說過這句話,這句話是Evelyn Beatrice Hall在1906年出版的傳記《伏爾泰的朋友們》中,為表達伏爾泰的觀點整理杜撰出的)。
伏爾泰尖刻地抨擊天主教會的黑暗統治。他把教皇比作「兩足禽獸」,把教士稱作「文明惡棍」,說天主教是「一些狡猾的人布置的一個最可恥的騙人羅網」。他號召「每個人都按照自己的方式同駭人聽聞的宗教狂熱作鬥爭,一些人咬住他的耳朵,另一些人踩住他的肚子,還有一些人從遠處痛罵他。」 伏爾泰是一個自然神論者,提倡對不同的宗教信仰採取寬容的態度,他終生與宗教偏見作鬥爭,但又認為宗教作為抑制人類情慾和惡習的手段是必不可少的。他認為要統治人民,宗教是不可缺少的。他說「即使沒有上帝;也要造出一個上帝來」。
伏爾泰信奉自然權利說,認為「人們本質上是平等的」,要求人人享有「自然權利」。他主張人人在法律面前平等,但又認為財產權利的不平等是不可避免的。他把英國的君主立憲制理想化了,認為最理想的是由「開明」的君主按哲學家的意見來治理國家。伏爾泰在啟蒙運動的思想家中,反映上層資產階級的利益,主張開明君主制。
社會影響
伏爾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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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世紀法國啟蒙運動是人類歷史上一個光輝燦爛的時代。在當時眾多的思想家中,伏爾泰是公認的領袖和導師。他博學多識,才華橫溢,著述宏富,在戲劇、詩歌、小說、政論、歷史和哲學諸多領域均有卓越貢獻。他一生反對專制主義和封建特權,追求自由平等和資產階級君主立憲制,並在最終導致法國大革命的輿論變化中發揮了重要的作用。
伏爾泰的影響不只限於法國,他的思想代表了整個啟蒙運動的思想,啟迪了民眾的心智,影響了整整一代人。 伏爾泰是法國啟蒙運動的泰斗和靈魂,被啟蒙思想家們公認為導師。他漫長的一生幾乎跨越了整個啟蒙時代,他崇高的威望、廣泛的社會影響和大無畏的鬥爭精神,推動着法國啟蒙運動的發展並使其影響擴展到整個歐洲。 [9]
創作風格
伏爾泰的文學觀點和趣味,基本上承襲了17世紀古典主義的餘風,這主要表現在他的詩歌和悲劇創作上。他的史詩《亨利亞德》(1728年),以法國16世紀宗教戰爭為題材,寫波旁王朝亨利四世在內戰中取得勝利後登基為王,頒布南特赦令以保障新教徒的信仰自由。史詩中的亨利四世被當做開明君主的榜樣來歌頌。伏爾泰的哲理詩說理透徹,諷刺詩機智冷雋,有獨到之處。
伏爾泰畢生主要從事戲劇創作,先後寫了50多部劇本,其中大部分是悲劇。他的文學作品中最有價值的是哲理小說。這是他開創的一種新體裁,用戲謔的筆調講述荒誕不經的故事,影射和諷刺現實,闡明深刻的哲理。 [10]
個人作品
創作時間 | 作品名稱 | 外文原名 | 創作時間 | 作品名稱 | 外文原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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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31 | 查理十二史 | History of Charles XII, King of Sweden | 1755 | 中國孤兒 | L'Orphelin de la Chine |
1732 | 扎伊爾 | Zaïre | 1756 | 風俗論 | Essay on the Manners of Nations |
1733 | 哲學通信 | Lettres philosophiques sur les Anglais | 1759 | 老實人或樂觀主義 | Candide ou l'Optimisme |
1736 | 俗世之人 | Le Mondain | 1764 | 哲學辭典 | Dictionnaire philosophique |
1747 | 札第格或命運 | Zadig ou la Destinée | 1767 | 天真漢 | L』Ingénus |
1751 | 路易十四時代 | E SIECLE DE LOUIS XIV | —— | 蘇格拉底 | Socrates |
1752 | 微型巨人 | Micromégas | —— | 穆罕默德 | Mahomet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