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伾文用事》出自宋代文学家洪迈的《容斋续笔》卷七。

《容斋随笔》分《随笔》、《续笔》、《三笔》、《四笔》、《五笔》,共五集七十四卷。其中前四集各十六卷,因书未成而作者过世,故《五笔》仅为十卷。这部书内容范围颇广,资料甚富,包括经史百家、文学艺术、宋代掌故及人物评价诸方面内容。它对后世产生了较为深远的影响,《四库全书总目提要[1]推它为南宋笔记小说之冠。

原文

唐顺宗即位,抱疾不能言,王伾、王叔文以东宫旧人用事,政自己出,即日禁宫市之扰民,五坊小儿之暴闾巷,罢盐铁使之月进,出教坊女伎六百还其家。以德宗十年不下赦令,左降官虽有名德才望,不复叙用,即追陆蛰、郑余庆、韩皋、阳城还京师,起姜公辅为刺史。人情大悦,百姓相聚欢呼。又谋夺宦者兵,既以范希朝及其客韩泰总统京西诸城镇行营兵马,中人尚未悟。会诸将以状来辞,始大怒,令其使归告其将,“无以兵属人”。当是时,此计若成,兵柄归外朝,则定策国老等事,必不至后日之患矣!所交党与,如陆质、吕温、李景俭、韩晔、刘禹锡、柳宗元。皆一时豪俊知名之士,惟其居心不正,好谋务速,欲尽据大权,如郑珣瑜、高郢、武元衡稍异己者,皆亟斥徙,以故不旋踵而身陷罪戮。后世盖有居怌、文之地,而但务啸引沾沾小人以为鹰犬者,殆又不足以望其百一云。白乐天讽谏,元和四年作,其中《卖炭翁》一篇,盖为宫市,然则未尝能绝也。

作者简介

洪迈(1123~1202年),字景卢,号容斋,又号野处,南宋饶州鄱阳(今江西省鄱阳县)人。洪皓第三子。官至翰林院学士、资政大夫、端明殿学士,宰执、封魏郡开国公、光禄大夫。卒年八十,谥“文敏”。配张氏,兵部侍郎张渊道女、继配陈氏,均封和国夫人。南宋著名文学家[2]。主要作品有《容斋随笔》《夷坚志》[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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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斋随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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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