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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丕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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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 |
1948年2月 云南禄丰 |
职业 | 公务员 |
何丕洁,男,汉族,1948年2月生,云南禄丰人,1984年12月加入民革,1969年4月参加工作,天津师范学院物理系毕业,大学普通班学历。现任民革中央专职副主席、监督委员会主任,全国政协常务委员兼副秘书长,公安部特邀监督员[1]。
个人履历
- 1969年4月至1972年9月,河北省邢台市东汪公社知青
- 1972年9月至1975年7月,天津师范学院物理系大学普通班毕业
- 1975年7月至1982年12月,天津市南开区一纬路中学、嘉陵道中学教师
- 1982年12月至1993年3月,民革天津市委会宣传处副处长、处长,四化委员会副主任兼办公室主任,秘书处处长,副秘书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
- 1993年3月至2007年12月,民革中央办公厅副主任、副秘书长兼办公厅主任、副秘书长兼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工作部部长、副秘书长兼社会服务部部长(其间:1999年10月至2000年11月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挂职任区长助理)
- 2007年12月至2009年12月,民革中央专职副主席兼社会服务部部长
- 2009年12月至今,民革中央专职副主席
- 2017年2月28日政协第十二届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任命何丕洁为副秘书长
担任职务
民革第八届中央候补委员,第九届、十届中央常委,第十一届、十二届中央副主席;民革天津市第七届委员会常委。天津市和平区第十二届人大代表。第十届全国政协委员,第十一届、十二届全国政协常委;北京市第九届政协委员[2]。
参考来源
- ↑ 十二届全国政协常委兼副秘书长、公安部特邀监督员何丕洁为本网工作题词 ,美篇, 2019-02-17
- ↑ 何丕洁 ,爱科普, 2020-07-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