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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志平 ,GBS,JP(Ho Chi Ping Patrick,1949年7月24日-)2002年7月任香港民政事務局局長,曾任全國政協委員。何志平曾任香港政策研究所副主席。何志平在香港接受中學教育之後,便赴美國留學並接受訓練多年,在美國范德比爾特大學取得醫學博士學位,美國眼科學院院士。1984年回港後在香港中文大學任教,1998年出任眼外科教授,之後便到國內多所著名眼科大學出任教授。

行賄案

因涉嫌行賄而被美國聯邦調查局拘捕,被指控與三個非洲國家政要有關的八項罪名中,有五項涉及美國海外反腐敗法,三項涉及洗錢罪,其中唯一被裁定罪名不成立的,是涉及乍得案的洗錢罪。非洲國家並在紐約曼克頓聯邦法院被裁定犯有行賄罪,何志平被判有罪有可能被判處最高長達65年的監禁,繳納高達165萬美元的巨額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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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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