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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胥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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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名称;何胥陶

外文名称;Hexutao

出生地;福建省福清县江镜镇酒店村

出生日期;1913.4.18

逝世日期;1945

毕业院校;福州国学专修学校

原名;何本金

何胥陶1930年毕业于福州国学专修学校。在学期间参加革命,1929年加入中国共产党。1931年以大家公子身份和“自卫”为名,组织武装农民。1934年初任中共福清县委委员,参加组织和领导“龙高暴动”,组建红军游击队。同年7月,在组织动北西亭暴动时与县委书记何文成一起被捕,因其特殊身份获得保释。出狱后任中共福清中心县委委员,继续在江镜地区开展农民运动。1935年进入罗汉里游击根据地参加游击战争。同年年底受命打入长乐江田区公所当巡官。1937年2月因策划收缴区公所的枪支事泄,被以“危害民国罪”判刑两年半,送福州反省院关押。[1]

烈士简介

1937年8月全面抗战开始后,经党组织营救获释回到福清。回乡后,接受党的指示出任江德乡乡长,以合法身份从事革命工作。任职期间暗中掩护地下党和游击队在江镜地区的活动。

1940年,为进一步隐蔽的需要加入国民党。福建沿海地区沦陷后,以江德乡长的名义组织抗日游击大队,在福清、平潭一带打击下乡日军。

1941年秋,他的身份暴露,被国民党当局永远开除党籍,国民党军警特务还多次到江镜搜捕,何胥陶转入隐蔽斗争。

1944年,福清二度沦陷,他再度拉起队伍,组建福建抗日先遣队福清支队,任支队长。同年年底恢复福清中心县委委员职务,协助陈亨源等领导福清、长乐、平潭等县的抗日反顽斗争。

1945年5月,日军第二次撤出福州福清长乐平潭等地,国民党顽固派再次掀起反共高潮。他按照省委部署,把游击支队带到海上隐蔽。同年6月在平潭县苏澳港修船休整时,被平潭县长林荫诱捕,落入顽固派魔掌。在敌人的屠刀面前横眉冷对,大义凛然。

1945年6月22日在福清城关瑞云塔下慷慨就义,时年32岁。

生平经历

何胥陶出生于富有家庭。民国19年毕业于福州国学专修学校。在学期间,受省城学生运动和土地革命浪潮的影响,对农村贫穷落后,农民生活艰难困苦的根源有比较深刻的认识,萌生了改造社会,变革现实的思想。于民国18年加入中国共产党。

民国20年,他以大家公子身份动员江镜一带的富绅大户出钱出枪武装农民,成立抗暴“救乡团”。举事那天,他率领江镜“救乡团”一路鸣锣集众,奔赴龙田,同各乡义民一起攻打匪军营部文昌阁,消灭林靖匪军。暴动后,他参与组织地方自治会,安抚死难家属,资助受伤农民,做了大量善后工作。

民国23年初,中共福清县委成立,他任县委委员。同年6月,他从江镜地区发动一批农民参加南西亭暴动,接着到北区鼎底下协助县委书记何文成组织北西亭暴动。嗣后与何文成一起被捕。出狱后任中共福清中心县委委员,继续在江镜地区开展农民运动。旗帜鲜明地与近房族亲、高利盘剥农民的乡绅何训月斗争,迫使其全部退还霸占的财产。

民国24年,他买了4支枪送给游击队,并留在罗汉里参加游击活动。同年年底,受魏耿(后叛变)排挤,离队,到长乐打入江田区公所当巡官。民国26年2月,因策划缴区公所的枪事泄,被以“危害民国罪”判刑二年半,送福州反省院关押。直至民国26年8月,全民族抗战开始,中共中央发表《国共合作宣言》后,始获得自由,回到福清。

回乡后,他接受党的指示,出任江德乡乡长,以合法的身份从事革命工作。任职期间他暗中掩护地下党在江镜地区的活动,曾为黄国璋陈亨源等领导人出具了100多张“通行证”;他三令五申,不准保长擅自摊派捐税,鱼肉乡民;他发动江镜群众“治水保田,改造江镜洋”,改变了江镜洋“十年九涝”的面貌,改善了农民生活;他禁止迎神、做神诞,反对封建迷信,减轻了群众的负担。总之,他白皮红心,为革命、为群众做了很多好事。

民国29年,为进一步隐蔽自己,参加了国民党。

民国30年,福清长乐平潭等县沦陷后,他以江德乡长名义组织福清、平潭沿海抗日游击大队,兼任大队长,曾率队在龙田蛙塘埔袭击下乡日军,打击侵略者的嚣张气焰。翌年秋,他的革命者身份完全暴露,被国民党当局永远开除党籍。随之,国民党军警特务多次到江镜搜捕他。父母怕他受害,劝他放弃革命,他毅然向父母表示:“我干革命雷打不动,就是丢了脑袋,也心甘情愿。”

民国33年,福清二度沦陷,他再度拉起队伍,成立福建抗日先遣队福清支队,任支队长,做了大量抗日救亡工作。同年年底,他恢复了福清中心县委委员职务,积极协助陈亨源,领导福清、长乐、平潭等县的抗日反顽斗争。

民国34年6月,在平潭县苏澳港修船休整时,被平潭县长林荫诱捕,落入顽固派魔掌,在敌人的屠刀面前,他横眉冷对,大义凛然,22日慷慨就义于福清城关瑞云塔下,时年仅32岁。

参考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