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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风险转移市场是中国的一个学术用语。

语言一发即逝,不留痕迹。当人类意识到需要把说出的话记下来时,就发明了文字[1]。在世界范围内,曾经独立形成的古老文字除我们的汉字外,还有埃及的圣书字、两河流域的楔形文字、古印度的印章文字以及中美洲的玛雅文[2]。后来,这些古老文字的命运各不相同,或因某种历史原因而消亡,如玛雅文;或因文字的根本变革而遭废弃,如楔形文、圣书字,只汉字沿用至今,而且古今传承的脉络清晰可见,成了中华民族文化的良好载体。

名词解释

信用风险转移是指金融机构,一般是指商业银行通过使用各种金融工具把信用风险转移到其他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随着市场的发展,非金融机构也可能进入信用风险转移市场进行交易,但就市场现状看,信用风险转移市场的参与机构还主要是各种金融机构,主要的市场参与者包括商业银行、各种机构投资者和证券公司在信用风险转移市场中,那些把信用风险转移出去的机构称为信用风险转出者(也就是保护购买者、风险出售者或被保险者),那些接受信用风险的机构称为信用风险接受者(也就是保护出售者、风险购买者或保证人),主要的信用风险转移工具包括贷款销售、资产证券化以及近年来发展迅速的信用衍生产品。

信用风险转移市场的形成

关于信用风险转移市场发展的数据来源比较分散,而且经常使用不同的定义并具有不同的覆盖范围,这样就难以对总量数据进行比较。目前的数据主要有三个来源:中央银行、评级机构和私人机构。

在信用风险转移市场中,不同工具的市场集中度不同,国与国之间也有差别。信用风险转移市场的某些部分集中于少数几个机构,例如组合CDSs和对多数高级CDOs分档的投资,这一领域由少数信用保险公司在提供保护方面居主导,对从事这些活动的A从信用评级要求是形成高集中度的一个重要因素。在具有较长证券化历史的国家,如美国,使用ABSs的机构数量相当大,而在证券化技术发展不久的国家,其运用仅限于少数大机构和一些先锋性小公司。CDSs的使用更为有限,如,根据美国货币监理署(OCC)的统计,仅有17家银行曾经运用信用衍生品卖(买)过信用保护,OCC监管的2200家机构中只有391家持有某种形式的信用衍生品。

信用风险中介的集中度最高,根据《风险杂志》,2002年13家机构经手信用衍生品市场80%的交易,在合成证券化领域,最大两家公司占名义未偿付额的76% 。根据该杂志近期的调查,高集中度在CDSs领域仍然持续,领先公司的市场份额根据期限和支持的信用在20%到60%之间。不同国家信用风险转移市场的发展程度是不同的。美国的证券化比其它国家更发达,其信用风险转移市场最为发达。但同样地,美国之外的公司极大地依赖银行信贷而不是债券发行,意味着信用风险转移未来在美国之外的扩展有更大的空间,既反映了银行对转让风险的兴趣,也反映了投资者承担风险的意愿。过去几年中,欧洲银行通过BSs和CDOs转让信用风险有了快速的增长,虽然是从比较低的基础开始的。特别是合成CDOs现在已占欧洲CDO总量的92% ,其重要性越来越明显。但是,在欧洲国家之间以及金融公司之间有相当大的差异,例如,瑞典公司几乎没有参与,卢森堡的银行主要是风险承担者(投资于有级别的ABS和高级CDO分档),荷兰的银行多数是中介体,英国、意大利和比利时的银行主要是风险出让者,而德国和法国的银行则既是中介体又是风险出让者。至今,日本的银行参与信用风险转移比较少,虽然通过ABSs和CDO8的风险转让和风险承担可能增加。在澳大利亚有着健全的ABS市场。

在新兴市场经济体中,信用风险转移市场是欠发达的,如墨西哥和巴西没有任何衍生品市场(虽然伦敦和纽约有对其主权风险的CDS市场),在韩国,银行开始通过证券化转移风险,在巴西,证券化发展的某些约束近期被解除,自2002年4月CDSs和总收益互换已经被允许,但市场还仅有MBSs。在墨西哥,外国银行建立ABS市场的努力2001年才开始,除了法律障碍,缺少良好的投资者基础以及CRT工具定价中的困难一直是约束性因素。

国别市场的发展极大地取决于法制、会计、税收和监管框架,例如,与资本金要求、房地产所有权规则、市场准人规则(对共同基金)以及允许的市场做法(做空)等有很大关系。不同类型的机构与工具之间在暴露的会计处理方面的差异也影响风险转移以及工具选择的方向。对于不同机构持有的基本上是相同风险的管制性资本金要求,还影响交易的设计。

虽然国家之间有这些差异,投资者分散化的愿望以及评级机构给予分散化组合更高的信用评级鼓励了跨国界的信用风险转移,参与信用风险转移业务的机构是大的国际投资者这一事实也促进了跨境交易。

信用风险转移市场的发展背景

1.银行业信用风险管理的需求

20世纪80年代的拉美债务危机以及其后的亚洲金融危机中,信用风险集中所带来的危机使得商业银行提高了对信用风险管理的要求。但是,每个银行都在经营地域和客户基础上存在比较优势,这必然会产生信用风险集中的情况。在此情况下,银行业传统的信用风险管理方式,如评估单个借款人的信誉和降低对某一个或某一类借款人的风险暴露,就可能导致银行的业务损失甚至失去大的客户,各种信用风险转移工具给商业银行经营中存在的这种“信用悖论”问题提供了解决途径:商业银行可以在保持与客户信贷关系的同时,从资产组合管理的角度把部分信用风险转移出去,达到避免对单一客户以及对行业或区域的信用风险集中。

2.信用风险度量技术的发展

信用风险与市场风险相比具有收益分布的可偏性、信用风险数据难获取性和信用风险非系统性等特点,其度量技术一直相对落后。20世纪90年代,计量技术的发展和金融理论的完善,使得各种信用风险度量技术得到了很大的发展,为金融机构利用风险转移工具进行主动灵活的信用风险管理创造了可能。现在,比较有影响力的信用风险量化模型主要有以下四个:J.P.Morgan的信用度量模型(Credit Metrics)、瑞士信贷银行的信用风险附加模型(Credit Risk+)、麦肯锡公司的信用组合观点模型(Credit Porffolio View)和KMV公司的KMV模型。

3.迅速发展的非银行金融机构

在成熟的市场经济国家,非银行金融中介机构的发展已经有200多年的历史。因为金融环境的差异,各国非银行金融机构的发展具有不同的特征。但从整体发展趋势看,出现较早的是保险公司,以后相继出现了信托公司、证券公司、养老基金等机构,近年来发展迅速的有资产管理公司、对冲基金和共同基金等机构。现在,很多国家的非银行金融机构的规模已经接近或超过了商业银行。随着非银行金融机构资产规模的迅速扩大,其在金融体系中的地位也越来越重要。非银行金融机构与商业银行相比,融资来源不同,导致在金融中介与投资者之间风险分担不同,行为机制也不同,这就为信用风险转移市场创造了市场基础。目前,在国外的信用风险转移市场中,保险公司因为与商业银行的资金来源和金融监管要求不同,已经成为商业银行信用风险转出的主要对象,而投资银行和各种机构投资者也成为积极的市场参与者。

4.金融监管

金融监管当局对商业银行监管的首要目的就是为了保证银行运行的安全可靠,并保障公众的利益和金融体系的稳定。在各种监管措施中,资本充足率是衡量商业银行稳健性最重要的指标。对商业银行的这种资本要求会促使没有达到规定的银行产生将贷款及其风险转移出去的意愿,从而满足监管要求;而保险公司、证券公司等非银行金融中介机构也可以通过购买信用风险的手段进入本来无法进入的贷款市场,这就推动了贷款出售和资产证券化市场的发展,而后来出现的各种信用衍生产品给银行规避金融监管提供了更大的空间。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