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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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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刚辽宁丹东人,天津外国语大学日语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1],1982年获辽宁师范大学日语语言文学专业学士学位,1984年7月毕业于天津外国语学院日语系日语专业硕士学位,2008年11月获日本武藏野大学名誉博士称号。国务院特贴专家。

现任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2]

基本信息

人物说明----原天津外国语大学校长、党委副书记[3]

出生地点----辽宁丹东

国 籍 ---- 中国

职 业 ---- 教育科研管理工作者

专业方向----日语语言文学

毕业院校----天津外国语学院

人物履历

1982年3月毕业于辽宁师范大学外文系日语专业,获学士学位。

1984年7月毕业于天津外国语学院日语系日语专业,获硕士学位。

2008年11月获日本武藏野大学名誉博士称号。解放军外国语学院、日本关西外国语大学博士生导师。

2012年1月,被中央文献研究所聘请为博士后合作导师。

曾任天津外国语大学校长、党委副书记。

2017年9月,任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第八届中国日语教学研究会名誉会长。天津市第十二届、十三届、十四届人大代表。

任免信息

2017年9月30日,天津外国语大学在钟楼报告厅举行会议,天津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刘小芃,市委教育工委副巡视员、干部处处长张弢宣布市委对天津外国语大学领导班子调整的决定,免去修刚同志天津外国语大学党委副书记、常委、委员、校长职务,任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正局级)。

主要成就

1995年10月获天津市十大青年科技先锋称号[4]

1997年6月获国务院特贴专家称号。

2002年5 月获天津市劳动模范称号。

2007年6月获天津市高校教学名师称号。

研究成果

论文:

修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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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转型期中国高校日语专业教育的几点思考 《日语学习与研究》2011.4

2.三十年历史 三十年华章 《日语学习与研究》2009.5

3.中日高等学校日语教育的现状与展望 《日语学习与研究》2008.10

4.实现"中国梦"的文化基源 《外交评论》2006.2

5.日语语法功能词的定位 《日语语言文化研究》2006.3

6.再论现代日语动词的"体" 《日语语言文化研究》2004.1

7.寺子屋教育的形成与演变,《日语语言文化研究》2004.5

8.日本明治初期"学制"的成功与失败,《管理科学》2003.3

9.日本幕府末期的寺子屋教育,《天津师范大学学报》2003.2

10.寺村秀夫语法的历史地位,《天津外国语学院学报》2000.2

11.日语的语法功能词的定位《天津外国语学院学报》1999.1

12.中日动宾结构的对比《外语教学》1993.4

专著、译著:

1.《日本语言学概论》南开大学出版社2007.2

2.《终生教育的历程》(合译)南开大学出版社1994.8

3.《<茶经>与日本茶道的历史意义》南开大学出版社1992.12

项目:

1.术语标准化研究与多语种术语对照词典编撰"(国家社科基金项目07-09)

2."从学前到大学外语人才培养模式研究"(天津市社科"十五"规划重点项目06-08)

3."强化自主学习能力和跨文化交际能力,培养高素质复合型人才的研究与实践"(天津市教委项目08-09)

4."外来词汇对中国语言文化的影响"(天津市教委重点立项03-05)

5."日本教育政策导向与国民意识的形成"(天津市社科规划课题(00-03)

科研获奖:

1.(论文)天津市第十一届社科优秀成果二等奖

2.再论现代日语动词的"体"(论文)天津市第十届社科优秀成果三等奖

3.2001年12月获天津市优秀教学成果一等奖

教材、教参:

修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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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日语作品选读》(高等学校日语专业系列教材 主编)南开大学出版社2006. 7

2.《高级日语上・下》(高等学校日语专业系列教材 主编)南开大学出版社2005.1

3.《商务写作》(高等学校日语专业系列教材 主编)(主编)2004.05

人物事迹

天津市人大代表修刚义务协助华工对日索赔纪实

2004年7月9日13时许,当日本广岛高等法院作出裁决:日本西松建设公司强掳中国二战劳工案改判中国原告胜诉,这一振奋人心的消息迅速通过越洋电话、电波、各媒体网站传遍了全国,人们为中国劳工案在日本的高等法院获得改判,第一次取得胜诉而兴奋不已,也为人大代表修刚义务协助华工讨回公道而深深地感动。

华工日本受难:踏上艰难索赔路

修刚是天津市人大代表、天津外国语大学校长。他从有关媒体上得知,二战期间,360名中国劳工被日本西松建设公司强掳至广岛县加计町水利发电厂建设工地,被迫从事高强度劳动。并从幸存的天津籍劳工邵义诚等老人了解到,他们每天被强迫干活在12个小时以上,开山炸石运石块,而且饮食极差,每顿吃的大都是豆饼面、苹果渣等,没有菜,只给点盐,根本吃不饱。劳工体质太弱干不动便遭毒打。日本人没发过衣服,劳工们衣不蔽体,许多人患有腰腿关节病,有人脱发、长疥疮、拉痢疾,许多人落下终身残疾。有了病他们不给治疗,送到病号房的九死一生,有的人还没有死就与死尸一起被扒光衣服拉走了……。1945年日本战败后,300余名华工陆续回国,没有拿到任何报酬。

1998年1月,邵义诚、吕学文、宋继尧3名幸存者和2名遗属,共5名原告,代表360名受害劳工向广岛地方法院递交了起诉书。先后经过17次开庭,2002年7月,法院判邵义诚等人败诉,主要理由是诉讼已超过了日本民法规定的20年时效期。随后,邵义诚等人又向当地的二级法院-广岛高等法院递交了上诉书。修刚代表被这一消息震惊了,作为一名精通日语的人大代表,应当为民代言,为华工讨回公道,维护中国人民的尊严,他感到一种沉甸甸的历史责任感。

伸出正义之手:人大代表责无旁贷

修刚代表决定主动请缨为华工义务服务。他充分发挥自己精通日语的专长,协助律师团和日本友人为华工出谋划策;他在调查取证、召开研讨会和听证会时担任同声翻译,帮助华工整理文字材料;他学习和研究日本相关法律,多次前往日本,就如何起诉等问题与律师团成员一起协商,为打赢这场官司尽心竭力。

对日索赔中,争议最大的是诉讼时效。日本法律有个20年的诉讼时效和10年的"安全照顾期"。华工们在遣送回国时隔50多年后才提起诉讼,西松公司以此大做文章,坚持认为不应赔偿,而一审法院也因为"时效问题"驳回华工们的诉讼。修刚代表协助原告与律师团的专家们认真分析案情,对时效问题进行重点突破。向法院陈述,华工在二战期间被西松建设公司强掳至日本,被迫从事高强度劳动,在精神和肉体上严重受到伤害;中日两国长时间没有建立外交关系,不能自由往来,建交后赴日手续烦琐、费用高昂,劳工无法承受;同时当初有放弃国家索赔的声明,华工们意识不到可以通过对企业的诉讼解决。而更重要的一点是,日本战败不久,让曾役使中国劳工的35个企业写汇报书,并据此编写了《外务省报告书》,但日本政府畏惧这份报告成为追究其战争罪行的证据,下令把资料烧毁,企图隐瞒强掳华工的事实。1993年,保存在日本民间团体的上述文件被公开发表,真相才得以被揭开,华工索赔才有了强有力的证据。据此,修刚和律师团的成员坚定了胜诉的信念,主动出击,据理力争,重点攻克时效壁垒。

打破时效壁垒:中国劳工首次胜诉

尽管事前大家对二审胜诉都没有把握,但大家感到把该说的理都说尽了,该做的事都做了。修刚代表对翻译的准确性十分自信,感到无懈可击,公道自在人心。连天气都好像在呼应人们的情绪,原告方和律师团到达广岛的当天,华工祭奠死去的工友,天上阴云密布,大雨倾盆,祭奠结束后,大雨竟然奇迹般地停了,好像预示将要见到胜利的阳光。7月9日开庭宣判那天,法官的一些细微的举动让大家看到了希望。根据日本法庭纪律本不允许将遗像带入法庭,但那天原告代表方携带在审理期间去世原告遗像去参加宣判,打算入庭时再收起来,但宣判前传来消息,允许家属抱遗像入庭。日本法院宣判一般只宣判结果,判决理由待休庭后双方仔细研究判决书。而这次法官破例宣读了10余分钟,法官先讲了判决的事实、理由。当法官宣读此案时效问题时,当时在场的中国人、旁听的友好人士和原告律师团成员的心情顿时降到了冰点,以为又要驳回上诉。但紧接着法官的话锋一转:"当时效成为阻碍正义阻碍公理的借口时,时效不应再列入法院考虑范围。"担任翻译和联络任务的修刚立即意识到有胜诉的可能,在旁听席上做出了"V"胜利的手势,使大家深受鼓舞。果然法官最后宣布了原告胜诉的裁决。那一瞬间,大家紧紧相拥喜极而泣。这是大家共同努力奋斗的结果,是正义的胜利,时隔60年后终于等到了胜诉这一天,死难的华工在九泉之下也会感到欣慰的。

二战期间,数千名华工被强掳至日本的35个企业130多个工地被迫从事高强度劳动,使他们在精神和肉体上受到了深深的伤害。战后,华工幸存者先后向日本法院提起诉讼11件,其中进入二审的3件。此案中国劳工首次胜诉,修刚代表心情非常激动,他认为,此案获胜意义深远,它对与日本史学界进一步澄清历史,承认侵略战争给亚洲国家人民造成的伤害具有重要意义。修刚代表认为,此案获胜的最大意义在于:日本司法界在认定一个事实,即那场侵华战争确实对华工为代表的中国人民造成了深深的伤害。不能以任何理由去否定战争的罪恶。同时也会让更多的日本民众能够充分认识和平的力量,使中日两国人民坚定中日友好的信念。这是一次意义重大的胜诉,但只是初战告捷,"战斗未有穷期",无论日本高等法院终审判决结果如何,修刚代表表示有决心、有信心矢志不渝地协助华工讨回公道,取得最终的胜诉。

视频

(修刚)日本語の文字(Ⅱ)2015-07-24

参考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