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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子名分,外文名:Adoption,基督教圣经术语。
基督教[1]一般认为,其基本教义都是出自于《圣经》。历史上的教会以信经、信条、认信文等多种形式对基督教的基本教义作出了很多精要的概括,也被今天研究教义学的学者视为教义的渊源。此外,历代神学家企图结合其时代的观念阐释和辨明基督教的信仰要理。很多神学家[2]的著作也是阐发基督教基本教义的宝贵资源。
简介
神学用语,指神接纳信徒作「神家」的成员,享有一切权利和义务的作为。圣经常用「神的儿子们」一词,是包括神的所有男女子民在内(赛四十三6;林后六18)。
新约告诉我们,人按其本性皆为罪人,因此人被称为「可怒之子」(弗二3)。然而,那些蒙神所爱的人,凭著神的恩典成了「神的儿女」(约一三1)。神立嗣的行动是源于祂的爱,也是基于耶稣基督──神的独生子。神学家认为,「神的儿子」一语,首要在强调基督的神性(太十一25-27,十六16、17),因衪的本质和荣耀与父是浑然为一的。基督是三位一体的第二位,与父的区别仅在他是父的「独生子」。在基督里的信徒,虽蒙神收纳为嗣,却不可与那非受造的神子等量齐观。
罪人在爱子里,在永恆中已蒙圣父所爱,并预定经立嗣收纳他们作神的儿女(弗一4-6)。这立嗣的行动因基督救赎主获得确定,基督以衪的死和复活战胜了罪孽和死亡,使罪人成义并获得新生命,可作神的儿子。
虽然「新生」是立嗣的必须途径,但一些神学家却把「立嗣」和「重生」视为两事。「重生」是指神使罪人的生命经历剧变,以致一个死在罪恶中的人在基督里活过来,故此这「新生」也称为「复活」或「新造的人」。至于立嗣,所指者并非罪人的转变经历。这是一个法律用语,指已蒙转变的信徒获赐权柄,成为神的儿子(约一12、13)。这与现代法律「立嗣」的规定相同,养父母根据法律的规定认养非亲生子女为自己的儿女。
从神学观点看,「立嗣」与「称义」密切相关,有时更被看作称义的一部分。这两个术语都指出,罪人自己虽然不配得此名分,但靠赖基督的救赎而蒙神接纳,从而得赐通往永生的「名分」。「称义」所强调的是信徒的合法地位,在神的眼前被赦罪,被接纳为义人。「立嗣」则是这合法性的进一步发展,即与神建立子与父的亲密关係。「立嗣」是神的选民蒙恩获福的极点,是崇高的特权。至于「成圣」这另一神学术语,是指信徒悔罪愈深、圣洁愈增的过程。在这过程中,神赐能力给衪立为嗣的儿女,使他们所言所行符合神的子女的名分。
信徒是与圣父、圣子、圣灵都有亲密的契合。但很自然的,在新约的用语中,信徒被视为与圣父有父子的关係(约二十17;罗一7;帖后二16)。父深知其子女在物质和灵性上的需要,便在衪的供应照管中,赐他们各样恩惠,可享今生及永远的福乐(诗一○三;太六8)。子女的头髮也都被父数过了,一髮之落都须经衪的允许(太十30)。
自由主义神学有一个特徵,即强调神为万有之父的教义。圣经确有因神创造万有而以衪为万有之父(创一、二;路三38;徒十七24-29)。只是那老一代的自由主义神学对由罪所引起的人神隔阂,没有足够的重视。圣经指出,儿子的名分和立嗣的祝福惟有在赎罪的基础上才可得到。因此,只有罪得赎者才能成为神的子女。不信神的人被称为魔鬼之子(约八42、44;约一三10)。
尽管神立为嗣的儿女奉神的唯一亲子耶稣基督为长兄,但绝非与衪同等。基督是「新约」的中保,是为首为大的;衪的众弟兄姊妹则是因受德泽于新约而得为神的后嗣,并与基督同作后嗣(罗八17)。神赐他们以圣灵,也是祂儿子的灵,为后嗣的灵(罗八15;加四6)。圣灵的内住使信徒们确信自己是神的儿女,并使他们可呼叫神为父(罗八15、16)。在祈祷中能与这创世并救世之神,有这样亲密的关係,正是儿子名分所享的特权。基督使祂的子民成圣,又按衪的形象使他们重生,所以祂称他们为弟兄也不以为耻(来二11、12)。祂的灵在他们身上,使他们不再受旧日的罪性约束,引导他们过圣洁的生活,使他们愈来愈像神的子女(罗八12-14)。圣灵的引导也包含有管教,因为神管教他们正是把他们作儿子看待(来十二7、8)。在基督里的虽已不被定罪,但罪孽也必干神怒。因此,悖逆的儿女应每日诚敬认罪,祈求父的饶恕(太六9、12)。
「儿子的名分」是神的选民在旧约之下蒙神所赐的特权(罗九4)。以色列民无论集体或个人,都知以神为父(赛六十四8、9;何十一1)。不过新约却指出,作神后嗣只有通过耶稣基督方可成全。故此说,在道成肉身以前,以色列之为嗣只是孩童时代的身分,与奴僕的地位并无区别(加四1-7)。藉著耶稣基督,那为嗣的特权已从犹太一民扩展至外邦万民(加三25-29)。神的子民现今虽已可享为嗣的特权(约一三1),但那全备的福乐要等到末时神的子民复活,进入新天新地之时方可成全(罗八21、23)。
参考文献
- ↑ 基督教历史,搜狐,2021-03-03
- ↑ 神学家是什么意思?宗教中的科学家?,第一星座网,2016-05-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