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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照,基督徒蒙召得以認識有關神的事,這種知識不只是形式上熟悉聖經的詞彙,和基督教的思想而已;乃是明白聖經所見證的三一神的實存,與他諸般作為之間的關係。
基督教發展史上,耶穌為首的猶太新興教派人數並不多,所以要發展下去必須建立一個有組織的團體。耶穌為自己挑選了十二個使徒[1],象徵自古以色列以來的十二部族[2]。這十二個人替耶穌向民眾宣傳教義。
簡介
這樣的認識對一般人來說,絕非自然有的,儘管他們可能熟悉基督教的思想(這種人像林前2:14里的「屬血氣的人」一樣,不能領受基督徒告訴他的事;或像耶穌在太15:14里所嚴責的瞎子領瞎子者;又或像在大馬色的路上,尚未被基督遇見之前的保羅)。只有聖靈—這位神深奧事的參透者(林前2:10)——才能在我們那因罪變昏暗的心思、心靈里,促成這樣的認識。這是為什麼聖經稱之為「屬靈的悟性」(「屬靈的」意思是指「聖靈所賜予的」,西1:9;另參路24:25;約一5:20)。那些接受純正話語的人是「從那聖者受了恩膏,並且知道這一切的事(「事」或作「真理」;約一2:20)。
聖靈這種分賜知識的工作,我們稱之為「光照」或「照明」,這不是指給予什麼新的啟示,而是指聖靈在我們裡面作工,使我們能掌握並愛慕所聽到或讀到,那些教師和作者對我們所解釋的聖經啟示。在我們心思和道德系統里的罪,將我們的心思和意志都遮蓋住了,以致我們抓不住、甚至抵擋聖經的力量,對我們面言,神顯得遙遠到猶如不實在似的,我們在神的真理跟前,是鈍拙、無動於衷的。然而聖靈開啟了我們的心思,並且調整了我們的心靈,使我們能明白屬靈的事(弗1:17-18;3:18-19;林後3:14-16;4:6)。正如聖靈曾藉着靈感,將聖經的真理供應給我們,現在他藉着光照,將這真理解釋給我們。如此說來,所謂光照乃是將神所啟示的直理應用到我們心裡,使我們能抓住聖經經文所揭示的,並變成為自己所經歷的實際。
光照是聖靈對基督徒一生之久的職事,在我們歸正之前就已經開始了的,使我們能漸漸地把握住關乎耶穌的真理,並漸漸地感受到這真理在衡量我們、暴露我們。耶穌說聖靈要世人為罪自責,因為他們不信耶穌;又為耶穌在父神的右邊這事實自責(因這證明了天父歡迎他回到天上);也為自已今日與將來要受審判的事實而自責(約16:8-11)這種三重的自責乃是神所用的方法,使那些先前貪愛罪中之樂、對神聖救主毫不在乎的人,能對罪惡覺得厭惡,而看基督為可寶貴的。
要從聖靈光照的職事中獲得完全的益處,只有藉着嚴謹的讀經,認真的禱告,並確實地順服我們已經蒙開啟而了解的真理。這和路德的格言相呼應,他說有三件事可鑄造出一位神學家:禱告、默想(指在神的同在中思想經文),和試煉(指在遭遇壓力要我們不顧聖經所說的話時,為了持守聖經原則所面臨的掙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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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
- ↑ 耶穌的十二個門徒都叫什麼名字,搜狐,2017-11-07
- ↑ 以色列的十二個支派是什麼?,搜狐,2021-08-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