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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陵县图书馆

兰陵县图书馆位于兰陵文化中心东侧,总面积2600余平方米,于2014年建成并免费对外开放。现藏书20余万册,2017年7月至今陆续新购图书5万余册。馆内设有老年报刊阅览室、图书借阅室、少儿阅览室、电子阅览室、自修室等服务区域。兰陵县图书馆坚持节假日不休息,常年为读者免费提供图书借阅,报刊杂志[1]阅读,网络资料查询等服务,是群众阅读学习的优良场所。

目录

基本介绍

兰陵县图书馆位于兰陵文化中心东侧,总面积2600余平方米,于2014年建成并免费对外开放。馆内设有老年报刊阅览室、图书借阅室、少儿阅览室、电子阅览室、自修室等服务区域。兰陵县图书馆坚持节假日不休息,常年为读者免费提供图书借阅,报刊杂志阅读,网络[2]资料查询等服务,是群众阅读学习的优良场所。

展厅展馆

馆内布局

一楼设有老年报刊阅览室、第一借阅室、少儿借阅室;

二楼设有第二借阅室、电子阅览室、自修室。

馆藏实力

现藏书20余万册,2017年7月至今陆续新购图书5万余册。

实用信息

入馆须知

为共同营造安全有序、安静舒适的阅读环境,请广大读者自觉做到:

一、讲文明,入馆时衣着整洁,请勿穿着背心、拖鞋进馆。

二、请维护环境卫生,保持整洁。严禁在馆内吸烟,不要随地吐痰,乱扔纸屑、果皮等杂物。

三、保持馆内安静。请勿喧哗、嬉闹、追逐、吵架;勿在馆内睡觉、躺卧、席地而坐。请将移动电话等通讯设施置于静音状态,请在馆内指定的区域内拨打和接听电话。

四、严禁携带宠物及危险品进馆,请勿携带规格较大的箱、包进入馆内。不在馆内张贴广告、散发传单或推销商品。

五、进入借阅区的读者,请在工作人员指引下存包,贵重物品请自行保管。

六、爱惜图书馆各种资源及设施,对损坏图书馆公共财产及设施者,按《山东省公共图书馆管理办法》等有关法规规章予以处理。

七、未成年人进入馆内借阅学习,上下楼梯及在栏杆处请注意安全。

八、请自觉遵守图书馆各项规定,配合工作人员管理。遇有紧急事件发生,请依照工作人员的引导疏散。

借阅规则

每卡限借图书三册,所借图书的价格不得超过办卡押金数(200元),借阅期限为30天,可续借一次,续期为30天,逾期每册每天收取滞纳金0.1元。

开放时间

夏秋季:周一至周日

8:30 -- 18:00

冬春季:周一至周日

8:30 -- 17:30

中午不休息,节假日正常开放

服务公约

一、确立职业观念,忠于职守,爱岗敬业。严格遵守开放时间,按时上下班,不擅自离岗,不串岗。

二、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热爱本职工作,努力钻研业务,对工作认真主动,精益求精。适应时代需求,勇于开拓创新。

三、文明服务,热情周到,举止庄重,仪表整治,礼貌相待,态度和蔼,语言文明,真诚服务读者。

四、室内卫生整洁,窗明几净。书架、书刊摆放整齐有序,室内保持安静,不能干扰读者。

五、做好咨询,有问必答。自己解答不了的问题,应提供进一步咨询的部门或途径,不能敷衍了事。

六、处理违章,公正合理,尊重读者,严格按照规章制度行事。并要耐心做好宣传解释工作,以理服人,处罚公正合理。

七、虚心听取读者意见,不与读者争吵,工作中出了差错,要主动向读者道歉。对违反图书馆规章制度的读者,要好言相劝,不能不断改进语训斥。

办证向导

一、申办对象

年满6周岁以上的中国公民及外籍人士

二、申办手续

请持本人有效证件(二代身份证、护照、港澳身份证、台胞证)至办证处、填写《兰陵县图书馆读者卡申请表》,签订读者服务协议,免费办理兰陵县图书馆读者卡,交纳借阅押金人民币200元,每卡限借1-3册中外文图书(定价不超过押金)。

三、读者卡服务功能

(一)阅读:凭卡阅览期刊、报纸、外文、少儿、中文社科、自然科学图书和地方文献等。个人有效证件可阅览期刊、报纸。

(二)外借:在各借阅室服务台分别借还图书和资料。

(三)查阅电子数字资源:浏览电子报刊、访问并借阅电子图书、访问本馆数据库、获取电子资源、享受网上参考咨询服务。

四、办理时间

每天8:30-17:00。

五、办理地点

兰陵县图书馆楼办证处

六、读者卡挂失、补办及注销

(一)读者卡挂失和补办:读者不慎遗失读者卡,应及时带身份证到图书馆办证处办理挂失手续,并补办新卡。

(二)注销读者卡:读者如需要注销读者卡,须归还所借文献及结清读者卡内逾期滞还费和其它费用、凭读者卡、本人有效证件办理,馆方将返还相应的借阅押金。

七、旧卡换新卡办法

(一)持旧卡的读者换新卡时,须归还所借书刊,结清逾期滞还费和其它费用、凭旧卡、原押金收据、本人有效证件到一楼办证处办理。

(二)旧卡借书押金可转至新卡继续使用,但低于现行借书押金标准的须补足金额。

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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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馆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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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