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京查看源代码讨论查看历史
兴京,1616年到1621年为后金都城。原名赫图阿拉,又作赫图阿喇、黑秃阿喇,皆为满语对音,意为“横岗”。故址在今辽宁省抚顺市新宾县西老城村。 历史沿革 万历四十四年(1616),努尔哈赤称“覆育列国英明汗”,国号“大金”(史称后金)定赫图阿拉为都城。天命六年(1621),迁都于辽阳。天聪八年(1634),尊赫图阿拉为兴京。乾隆二十八年(1763),置兴京厅,移锦州府通判驻此。光绪三年(1877),移治兴京厅于新宾堡,改理事通判厅为抚民同知厅。宣统元年(1909),升为府,领通化、怀仁(今辽宁桓仁)、辑安(今吉林集安)、临江(今吉林浑江)四县。民国初年,废府为县。
后金(1616年—1636年),是中国明末时期由女真人在中国东北地区建立的政权,其国号为“金”,为区别于金朝,称之为“后金”。历经两汗二十年,与明朝、蒙古、朝鲜并立,是清王朝的前身。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