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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盟就业局,组织实施劳动力资源调查、开发和合理利用。落实有关劳动就业、职业介绍各项政策规定[1],按照科学化、规范化、现代化要求,搞好劳动力市场建设。为求职的失业人员、需要转换的在职职工、农村富裕劳动力和其他人员提供职业需求信息和职业指导,推荐用人单位。为用人单位提供劳动力资源信息,推荐求职者,对求职者进行素质测试和能力评估。组织劳务输出、劳务协作等活动。办理:劳动事务代理、招聘人员就业手续、失业人员《失业证》、外出人员《就业卡》、外来人员《就业证》、外国人来华《就业证》及年检手续。
简介
负责指导社会求职者就业训练,制定再就业训练规划和制度。承担下岗失业人员的职业指导培训、职业技能培训、创业能力培训等职业培训工作,并组织培训结业学员参加技能鉴定,承担劳动预备的各项培训工作。
负责拟定失业职工和失业保险金管理的具体实施办法和措施。并指导全盟失业保险工作和失业职工再就业工作[2];
负责编制全盟劳服企业、社区就业实体和再就业基地的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对本级劳服企业、社区就业实体、再就业基地、新办服务型企业、现有服务型企业、新办商贸企业、现有商贸企业等有关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在安置失业人员与再就业人员方面进行性质认定和年度审查。组织本地区的劳服企业协会开展活动;
为盟直机关、企事业单位和下岗事业人员提供劳动事务代理工作。审核和审批盟本级安置的大龄失业人员和就业困难人员的工资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管理各项再就业资金的核定和合理使用。承担盟小额贷款担保中心的具体工作办理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小额信用贷款的审核、发放、回收和小额信用贷款担保资金工作。
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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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 ↑ @兴安人,最新的就业政策了解一下! ,搜狐,2020-06-03
- ↑ 就业局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 杜尔伯特政府网,2018-0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