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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衔

中文名: 军衔

外文名: Military Rank

性 质: 职业等级

颁布机构: 国家政府

产生年代: 15-16世纪

产生国家: 西欧

军衔在15-16世纪产生于西欧一些国家,习惯上称为西欧式军衔,是国家最高权力机关根据军人的职务、军事素养和业务素养、资 历贡献以及军兵种或勤务区分,授予军人的一种衔称。

用缀在肩章或领章等处的等级符号,标明军人社会地位和军事级别的称号,叫做军衔。许多国家的法律规定,军衔是军人的终身荣誉,非经法律判决不得剥夺,不犯错误不得降低,具有一定条件的军人退役后,在规定的场合有权着佩带军衔符号的军服。

它是在欧洲新兴资产阶级反对封建等级制的过程中,随常备军的发展而逐渐形成的军事制度。到了17-18世纪,军衔制为世界大多数国家 的军队所采用。[1]


军衔制度产生于15世纪的欧洲。15世纪以前的世界各国军队中,只有官衔,没有军衔。军衔与官衔的根本区别是把士兵纳入了军队的等级体系,这是一种革命性的进步。


最初用军衔代替官衔的变革,发生在15世纪-16世纪的意大利法国等一些西欧国家。其原因是在这些国家中出现了资本主义萌芽,工商阶级为了发展贸易与国王合作:工商阶级出资支持君主制,国王通过税收所得雇佣国外的军人。雇佣军成了国家的主要军事力量。

雇佣军以步兵为主体,其成分大都是自由农民、市民、破产骑士、有产市民的子弟以及出身于其他阶层的普通人。雇佣军的组织以连为基本单位,几个连组成一个团。连的指挥官称作上尉,副手称中尉 ;团由称作上校的军官指挥,助手称为军士长,后来改称少校。随着资 本主义的发展,等价交换、平等权利等资本主义的社会原则反映到了军事领域,刺激着军队改变其官职的选拔制度:以出身门第世袭军职的旧传统破产了,建立起按劳绩战功获得军官职位的新制度。

但是被选拔上来的非贵族指挥官,由于没有爵位可供标志个人的身份,自己的荣誉、地位和待遇得不到社会的保障。于是,这些军官们强烈要求设立一种与其军职相对应的阶位称号,来保障自己的社会地位。而这种要求也符合新兴资产阶级使用这些阶层的力量来共同反对封建领主的政治利益。这样,终于导致了雇佣军中原先的某些职务名称,逐步转变成为个人的阶位称号,职务则用“连长”、“团长”来命名。从而形成了军队职务与军衔等级相对应的两大体系,出现了包括军官、士兵在内的军队衔级制度。

战争规模的扩大,指挥机构中总参谋部的出现,军、师、旅、团、营等建制的形成,使得与其规模相对应的元帅、将、校、尉等军衔等级应运而生。军衔制打破了按出身门第封官晋爵的世袭旧军制,而以战功评价报酬和地位,因此广泛吸引了自由农民、平民等各阶层的人士,成功地替代了原有的军制。

中国

中国现代军衔发展历史、授予规则等详见中国人民解放军军衔制。

中华民国时使用过“官佐士兵阶级”、“军官佐士兵等级”、“军官佐及士兵等级”等称呼。在国民革命军时期也使用阶级、军阶等称呼,但也未出现过军衔等非正式称呼。


南京国民政府成立后,1931年4月,国民党政府颁布《陆军军官佐及士兵等级表》,沿用北洋政府时期的军衔制,衔级和衔称都不变 。但当时授军衔没有统一的机构,以至于1933年,当时蒋介石在一次纪念会上说:“国民党军队同列强相比,战斗力特弱而将官特多,上将都数不清了。”


为了整顿军队军衔混乱状况,以适应其军事上的需要,国民政府决定对军衔进行修订。1935年3月,颁布了新的军衔等级表,把上将分为 第一、第二两级,增设特级上将。整个军衔等级为六等十八级。


1952年中国人民解放军计划实施军衔制度,正式将“军衔”一词定为一正式术语确定下来,并一直沿用。台湾地区仍使用“军阶”。香港、澳门二地对军衔、军阶没有特别的区分,新加坡也使用军衔一词。


新中国正式实行军衔制是在1955年:9月27日,国家主席毛泽东主持了元帅军衔和勋章授予典礼,授予朱德彭德怀林彪刘伯承贺龙陈毅罗荣桓徐向前聂荣臻叶剑英10人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元帅军衔。同一天,国务院隆重举行授予将官军衔的典礼仪式,周恩来总理发布命令,授予粟裕等10人大将军衔。

1965年5月22日,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取消中国人民解放军军衔制度的决定》,6月1日开始实施。

1986年下半年,随着军队建设的需要,中央军委常务会决定实行新的军衔制。

1988年7月1日,规定军官军衔设3等11级:一级上将、上将、中将、少将;大校、上校、中校、少校;上尉、中尉、少尉。

1994年5月12日,修改后的现役军官军衔设3等10级,即取消原条例中的一级上将军衔,明确规定“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不授予军衔”,“副主席的职务等级编制军衔为上将”。

1995年9月10日,规定预备役军官军衔设3等8级:少将;大校、上校、中校、少校;上尉、中尉、少尉。


军衔分为永久军衔和临时军衔两类。一般称军衔是指永久军衔。永久军衔又分军官军衔与士兵军衔两大类。军衔按获得者的兵役状况和所在部队的专业性质,在横向上又区分为不同的类别。

兵可以分为列兵(二等兵)、上等兵(一等兵)等几级。在中国,21世纪初开始,义务兵服役期为两年,第一年为列兵,第二年为上等兵。

士官一般由拥有专业技术者担任或从资深士兵中选出,各国把士官分为上士、中士、下士、军士长等。

尉官是初级军官军衔的统称,后随军衔制的建立和发展,逐渐转为区分初级军官军衔等级的称号。世界上实行军衔制的国家都设有尉官军衔。多数国家分为上尉、中尉、少尉,有的国家还有准尉和大尉。

校官是中级军官军衔的统称,世界各地的军衔等级中均设有校官军衔,多数国家分上校,中校,少校,有的国家还有大校。

将官又称为将军,是高级军官军衔的统称,始于16世纪的法国军队。后来,将官军衔逐渐被大多数国家采用。一般分为上将,中将,少将,准将。

元帅是许多国家的最高军衔。

军衔等级设置的数量,每个国家各不相同,最多的设二十多级,最少的只设十几级。军衔等级设置多少,总体上受本国军队的规模和编制体制的制约。欧洲早期的军队最大编制是团,所以当时最高军衔只到上校,将军则是代表君主或元首指挥作战的首领。以后,随着军队组织编制的扩大,将军逐步区分为若干等级,以指挥不同规模的军队。各国军官军衔同军队职务之间有一定的对称关系,通常是少尉对应排长,中尉对应副连长,上尉对应连长,少校对应营长,中校对应副团长,上校对应团长,准将对应旅长,少将对应师长,中将对应军长,上将对应方面军司令官。

西欧式军衔于20世纪初的清朝末年传入中国,清朝政府规定军衔设六等18级;辛亥革命后,中华民国南京临时政府和北洋政府,都规定军衔设六等16级;国民政府成立后,军衔等级最多时设六等18级。

意义

军衔代表军人级别,它将军人的荣誉称号、待遇水平和职务因素融为一体,兼有增强军人的责任心和荣誉感,促进军队正规化建设,加强军队诸军兵种之间指挥、管理和保障的协同,及便于进行国际交往的作用。

解放军后勤指挥学院研究员、军衔研究专家徐平认为,军衔制可以明确军中指挥关系、责任和相互关系,也是国家给予军人的荣誉。

法国启蒙思想家伏尔泰指出,法国国王路易十四在同西班牙的战争中,由于法军建立了一套完善的军衔制度,“军人的衔级开始成为一种权利,大大优于家庭出身,受人重视的是劳绩战功,而不是祖宗门第”,使得法军所向披靡,“路易十四一在边境出现,边境城市便纷纷落入法国手中”。

军官军衔设下列三等十级:

(一)将官:上将、中将、少将;

(二)校官:大校、上校、中校、少校;

(三)尉官:上尉、中尉、少尉。

军官军衔依照下列规定区分:

(一)军事、政治、后勤军官:上将、中将、少将,大校、上校、中校、少校,上尉、中尉、少尉。

海军、空军军官在军衔前分别冠以“海军”、“空军”。

(二)专业技术军官:中将、少将,大校、上校、中校、少校,上尉、中尉、少尉。在军衔前冠以“专业技术”。


现役军官职务等级编制军衔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领导全国武装力量。中央军事委员会实行主席负责制。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不授予军衔。

中央军事委员会副主席的职务等级编制军衔为上将。

中央军事委员会委员的职务等级编制军衔为上将。

军事、政治、后勤军官实行下列职务等级编制军衔:

人民解放军总参谋长、总政治部主任:上将;

正战区职:上将、中将;

副战区职:中将、少将;

正军职:少将、中将;

副军职:少将、大校;

正师职:大校、少将;

副师职(正旅职):大校、上校;

正团职(副旅职):上校、中校;

副团职:中校、少校;

正营职:少校、中校;

副营职:上尉、少校;

正连职:上尉、中尉;

副连职:中尉、上尉;

排职:少尉、中尉。

专业技术军官实行下列职务等级编制军衔:

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中将至少校;

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大校至上尉;

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中校至少尉。

按照《中国人民解放军军官军衔条例》的规定,全军编制军衔为上将的职务有中央军事委员会副主席、中央军事委员会委员、军委联合参谋部参谋长、军委政治工作部主任,他们的编制军衔为上将等级;正战区级的编制军衔为上将、中将两个等级,即可以是上将,也可以是中将。

解放军全军正战区职的职务有:联合参谋部副参谋长,政治工作部副主任,中央军委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后勤保障部、装备发展部、军事科学院、国防大学、海军、空军、火箭军、各战区的军政一把手。武警部队编制为上将警衔的,为两名军政一把手(军政主官)。

士兵军衔

士兵军衔分类(按照兵役性质)

士官:一级军士长、二级军士长、三级军士长、四级军士长、上士、中士、下士

义务兵:上等兵、列兵

士兵军衔分类(按照军衔等级)

高级士官:一级军士长、二级军士长、三级军士长

中级士官:四级军士长、上士

初级士官:中士、下士

兵:上等兵、列兵


近代

北洋军<军衔>

将官:上将、中将、少将。

校官:上校、中校、少校。

尉官:上尉、中尉、少尉、准尉。

士官:上士、中士、下士。

士兵:上等兵、一等兵、二等兵。


国民革命军<军衔>

将官:(特级、一级、二级)上将、中将、少将。

校官:上校、中校、少校。

尉官:上尉、中尉、少尉、准尉

士官:上士、中士、下士。

士兵:上等兵、一等兵、二等兵。


现代

(2009年后)军官军衔设下列三等十级:

将官:上将、中将、少将;

校官:大校、上校、中校、少校;

尉官:上尉、中尉、少尉。

士官:一级军士长、二级军士长、三级军士长、四级军士长、上士、中士、下士。

兵:上等兵、列兵。

军官军衔对应肩章从低到高是:

尉官:一杠一星,少尉;一杠二星,中尉;一杠三星,上尉。

校官:两杠一星,少校;两杠二星,中校;两杠三星,上校;两杠四星,大校。

将官:金色橄榄枝加一颗金星,少将;金色橄榄枝加二颗金星,中将;金色橄榄枝加三颗金星,上将。

美国

将官:合众国特级上将(乔治·华盛顿,仅此一人)

陆军特级上将(General of Armies,美国史上仅授予过约翰·约瑟夫·潘兴一人)

海军特级上将(Admiral of the Navy,美国史上仅授予过乔治·杜威一人)

五星上将(General of Army)

四星上将(上将)

中将

少将

准将

校官:上校、中校、少校。

尉官:上尉、中尉、少尉。

准尉:一至五级准尉。

士官:一至三级军士长、上士、中士、下士。

士兵:上等兵、一等兵、二等兵。

英国

将帅:元帅、上将、中将、少将、准将

尉官:上尉、中尉、少尉。

准尉:一至二级准尉。

士官:上士、中士、下士。

兵:上等兵、一等兵、二等兵。

德国

将官:上将、中将、少将、准将。

校官:上校、中校、少校。

尉官:大尉、上尉、中尉、少尉。

士官:一级军士长、二级军士长、三级军士长、上士、中士、一级下士、二级下士。

兵:一等兵、二等兵、三等兵、四等兵、五等兵、新兵

法国

将帅:大元帅、元帅、上将、中将、少将、准将。

校官:上校、中校、少校。

尉官:上尉、中尉、少尉。

准尉:一至二级准尉。

士官:一级军士长、二级军士长、三级军士长、上士、中士、下士。

兵:上等兵、一等兵、二等兵。

韩国

将帅:元帅、大将、中将、少将、准将

领官:大领、中领、少领。

尉官:大尉、中尉、少尉、准尉。

士官:元士、上士、中士、下士。

兵:兵长、上等兵、一等兵、二等兵。

朝鲜

元帅:大元帅、共和国元帅、元帅、次帅。

将官:大将、上将、中将、少将。

佐官:大佐、上佐、中佐、少佐。

尉官:大尉、上尉、中尉、少尉。

士官:特务上士、上士、中士、下士。

士兵:上级兵士、中级兵士、下级兵士、战士。

日本

以日本陆上自卫队军衔为例。

将官:陆上幕僚长及统合幕僚长(大将)、陆将(中将)、陆将补(少将)

佐官:一等陆佐(大佐)、二等陆佐(中佐)、三等陆佐(少佐)

尉官:一等陆尉(大尉)、二等陆尉(中尉)、三等陆尉(少尉)

准士官:准陆尉(一等士官长)

下士官:陆曹长(二等士官长)、一等陆曹(上士)、二等陆曹(中士)、三等陆曹(下士)

兵:陆士长(兵长,上等兵)、一等陆士(一等兵)、二等陆士(二等兵)、三等陆士(三等兵,少年兵)


印度

将帅:元帅、上将、中将、少将、准将。

校官:上校、中校、少校。

尉官:上尉、中尉、少尉。

准尉:一级准尉、二级准尉、三级准尉。

士官:上士、中士、下士。

兵:一等兵、二等兵、三等兵。

俄罗斯

将帅:元帅、大将、上将、中将、少将。

校官:上校、中校、少校。

尉官:大尉、上尉、中尉、少尉。

准尉:高级准尉、准尉。

士官:大士、上士、中士、下士。

兵:上等兵、列兵。

意大利

将官:上将、中将、少将、准将。

校官:上校、中校、少校。

尉官:上尉、中尉、少尉。

士官:军士长、一级上士、二级上士、三级上士、中士、下士。

兵:一等兵、二等兵、列兵。

西班牙

将官:上将、中将、少将。

校官:上校、中校、少校。

尉官:上尉、中尉、少尉。

士官:准尉、士官长、一级军士长、军士长、上士、中士、下士。

兵:上等兵、列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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