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凫山县设立于1944年8月,隶属鲁南行署第二专员公署(滕县专区),驻地为现滕州市大坞镇,1956年3月,撤销凫山县,把其所辖部分地区划入滕县、微山县和邹县。[1]
基本信息
凫山县成立于中华民国32年(1944年)8月,隶属鲁南行署第二专员公署(滕县专区),驻地为现滕州市大坞镇,其管辖地为今微山湖北部沿湖地区,包括微山县,邹城,滕州境内等地。
1946年10月,中共鲁南区党委决定重建凫山县。县领导:县委书记孙黎明,组织部长邱天乙,武装部长赵克吉,民运部长赵进先,委员颜化平、刘仲民、马秀美,县委秘书公学德;县长颜化平,副县长宋文生。
1949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
1950年,尼山专区和台枣专区合并为滕县专区(驻滕县),辖滕县、薛城县(原临城县)、峄县(今枣庄市南部)、凫山县等13个县和2个市。
1953年9月,滕县专区和湖西专区合并为济宁专区(驻济宁),滕县改属济宁专署;同时撤销白彦县,将其所辖原属滕县的5个区划归滕县;建立微山县,将滕县所辖湖区划入微山县。
1956年3月,撤销凫山县,把其所辖部分地区划入滕县(枣庄管)、微山县、邹县。[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