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无忌(?-141年),齐王刘晃之子,为东汉齐国第4任齐王,谥号惠。于永元二年(90年)—永和六年(141年)在位,在位52年。其父刘晃于章和元年(87年)坐罪贬为芜湖侯[1],不久去世。3年后,汉章帝遗诏令恢复齐国,由其子刘无忌继位。[2][3]永和六年(141年)去世,由其子刘喜继位。[4][5]
家庭
参考资料
- 文献:
- 《后汉书》孝和帝纪第四、孝顺帝纪第六,宗室四王三侯列传第四
- 资料:
- 脚注:
- ↑ 《后汉书·肃宗孝章帝纪第三》:〔章和元年〕秋七月癸卯,齐王晃有罪,贬为芜湖侯。
- ↑ 《后汉书·孝和帝纪第四》:〔永元二年五月〕丁卯,绍封故齐王晃子无忌为齐王,北海王睦子威为北海王。
- ↑ 《后汉书·宗室四王三侯列传第四》:晃立十七年而降爵。晃卒,子无忌嗣。帝以伯升首创大业,而后嗣罪废,心常愍之。时北海亦绝无后。及崩,遗诏令复二国。永元二年,乃复封无忌为齐王,是为惠王。
- ↑ 《后汉书·孝顺帝纪第六》:〔永和六年〕夏五月庚子,齐王无忌薨。
- ↑ 《后汉书·宗室四王三侯列传第四》:〔无忌〕立五十二年薨,子顷王喜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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