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無忌(?-141年),齊王劉晃之子,為東漢齊國第4任齊王,諡號惠。於永元二年(90年)—永和六年(141年)在位,在位52年。其父劉晃於章和元年(87年)坐罪貶為蕪湖侯[1],不久去世。3年後,漢章帝遺詔令恢復齊國,由其子劉無忌繼位。[2][3]永和六年(141年)去世,由其子劉喜繼位。[4][5]
家庭
參考資料
- 文獻:
- 《後漢書》孝和帝紀第四、孝順帝紀第六,宗室四王三侯列傳第四
- 資料:
- 腳註:
- ↑ 《後漢書·肅宗孝章帝紀第三》:〔章和元年〕秋七月癸卯,齊王晃有罪,貶為蕪湖侯。
- ↑ 《後漢書·孝和帝紀第四》:〔永元二年五月〕丁卯,紹封故齊王晃子無忌為齊王,北海王睦子威為北海王。
- ↑ 《後漢書·宗室四王三侯列傳第四》:晃立十七年而降爵。晃卒,子無忌嗣。帝以伯升首創大業,而後嗣罪廢,心常愍之。時北海亦絕無後。及崩,遺詔令復二國。永元二年,乃復封無忌為齊王,是為惠王。
- ↑ 《後漢書·孝順帝紀第六》:〔永和六年〕夏五月庚子,齊王無忌薨。
- ↑ 《後漢書·宗室四王三侯列傳第四》:〔無忌〕立五十二年薨,子頃王喜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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