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昶 (三国)查看源代码讨论查看历史
刘昶(?年-?年),字公荣,以字行,沛国竹邑(今安徽宿州市北)人。有知人之鉴,[1][2]曹魏兖州刺史。[3]
生平
刘昶很爱喝酒,他也不择酒友,跟什么人都喝,有人讥笑他,刘昶回答说:“酒量比我好的,我不能不喝。酒量比我差的,当然也不可不喝。酒量与我差不多的,更要拼一拼。”所以,刘昶每天都喝得很醉。[4]
无酒酌公荣
年轻时王戎拜访阮籍,时任兖州刺史的刘昶也在;阮籍和王戎共饮两斗美酒,阮籍已酒少为由只斟酒予王戎,刘昶不介意,三人各得其所。王戎不解。于是王戎好奇问阮籍,阮籍用刘昶的名言说:“胜公荣者,不得不与饮酒;不如公荣者,不得不与饮酒;惟公荣,可不与饮酒。” 。[5][6]
相关诗词
参考资料
- ↑ 《晋书·武陔传》:同郡刘公荣有知人之鉴。
- ↑ 刘孝标注引《刘氏谱》曰:“昶字公荣,沛国人。”
- ↑ 《晋阳秋》:“昶为人通达,仕至兖州刺史。”
- ↑ 《世说新语/任诞》:刘公荣与人饮酒,杂秽非类,人或讥之。答曰:“胜公荣者,不可不与饮;不如公荣者,亦不可不与饮;是公荣辈者,又不可不与饮。”故终日共饮而醉。
- ↑ 《世说新语/简傲》:王戎弱冠诣阮籍,时刘公荣在坐。阮谓王曰:“偶有二斗美酒,当与君共饮。彼公荣者,无预焉。”二人交觞酬酢,公荣遂不得一杯。而言语谈戏,三人无异。或有问之者,阮答曰:“胜公荣者,不得不与饮酒;不如公荣者,不可不与饮酒;唯公荣,可不与饮酒。”
- ↑ 《晋书·王戎传》:戎尝与阮籍饮,时兖州刺史刘昶字公荣在坐,籍以酒少,酌不及昶,昶无恨色。戎异之,他日问籍曰:“彼何如人也?”答曰:“胜公荣,不可不与饮;若减公荣,则不敢不共饮;惟公荣可不与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