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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树德 |
刘树德,男,1970年10月生,中共党员。现任最高人民法院审管办副主任。
基本内容
中文名:刘树德
国籍:中国
职务:最高人民法院审管办副主任
出生日期:1970年10月
性别:男
毕业院校:中国人民大学
人物履历
1990年09月—1994年06月,中国人民大学国际政治系本科生学习;
1994年09月—1997年06月,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硕士研究生学习;
1997年09月—2000年06月,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学习;
2000年07月—2001年10月,最高人民法院政治部、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刑一庭、刑二庭工作;
2001年10月—2003年11月,最高人民法院刑一庭工作;
2001年09月—2003年06月,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博士后流动站工作;
2003年11月,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工作,借调中央司法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
2001年12月,被湖南大学法学院聘为副教授;
2004年04月,被国家重点学科研究基地中国人民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聘为客座研究员。
2005年08月,被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聘为客座研究员。
现任最高人民法院审管办副主任。
人物成就
1、个人专著
《行为犯研究》,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7年版;
《罪状建构论》,中国方正出版社2002年版;
《空白罪状——界定追问解读》,人民法院出版社2002年版;
《宪政维度的刑法思考》,法律出版社2002年版;
《罪状解构——刑事法解释的展开》,法律出版社2002年版;
《刑法诸问题案解》,人民法院出版社2003年版;
《绑架罪案解》,法律出版社2003年版;
《抢夺罪案解》,法律出版社2003年版;
《阅读刑法典——罪状建构的若干比较》,人民法院出版2004年版;
《阅读公报——刑事准判例学理链接》,人民法院出版社2004年版:
《宪政维度的刑法新思考》,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
《挪用公款罪案解》,人民法院出版社2005年版;
《敲诈勒索罪案解》,人民法院出版社2005年版;
《牵连犯辨正》,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
《自由:刑法内外的思考》,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
2、合著或参与撰写30余部
《税收欺诈及其防治》(与王宏伟合著),法律出版社1997年版;
《在大要案的背后》(与苗有水合著),江苏人民出版社2005年版。
3、论文30余篇
《罪刑法定原则中空白罪状的追问》,载《法学研究》2001年第2期;
《犯罪概念的反驳与辨正》(与陈兴良教授合著),载《法律科学》2000年第6期。
《绑架罪若干问题研究》,载《检察业务指导》2003年第5、6期。
《死缓适用条件设置的四维思考》(与高憬宏庭长合著),载《当代法学》2005年第4期。
《刑法分则若干条文罪数形态分析》(与胡云腾教授合著),[1]载《现代法学》2005年第4期。
教学经历
2003年上学期,承担中国青年政治学院2002级双学士刑法学教学任务;
2005年上学期,为中国青年政治学院2004级刑法硕士生讲授专题。
参考文献
- ↑ 最高院审管办刘树德副主任一行来镇江法院视察司法公开工作,澎湃在线, 2020-1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