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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正夫(1062—1117年),字德初,衢州西安县(今浙江省衢州市)人。北宋大臣、书法家。
- 元丰八年,考中进士,授太常博士,累迁中书舍人、礼部侍郎、工部尚书。
- 宋徽宗政和六年,特进少宰、开府仪同三司,册封康国公。
- 政和七年,去世,时年五十六岁,谥号文宪,累赠太傅,与时人范致虚、吴材、江屿号称“四俊”。 [1]
人物话题
基本信息
姓名 刘正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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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号 字德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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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职 太常博士、累迁中书舍人、礼部侍郎、工部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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爵位 康国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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谥号 文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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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地 衢州西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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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日期 106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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逝世日期 111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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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处时代 宋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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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作品 《得闻佳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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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介绍
- 元丰八年(1085)进士,官至礼部侍郎、工部尚书。
- 政和六年(1116年),特进少宰,封康国公,追谥文宪。
- 喜书学,多作行法。平生不求虚名,故传世书迹绝少。
- 《三希堂法帖》中有其《宣台记》、《泛舟题名》二帖。
- 《宋史》、《宣和画谱》、《中外美术家人名辞典》、《衢州市志》有载。
史书记载
刘正夫,[1] 字德初,衢州西安人。未冠入太学,有声,与范致虚、吴材、江屿号“四俊”。元丰八年,南省奏名在优选,而犯高楚王(高遵甫)讳,凡五人皆当黜。宣仁皇后曰:“外家私讳颁未久,不可以妨寒士。”命置末级。久之,为太学录事、太常博士。母丧服阕,御史中丞石豫荐之,召赴阙,道除左司谏。
时方究蔡王底狱,刘正夫入对。宋徽宗语及之,徐引淮南“尺布、斗粟”之谣以对。帝感动,解散其狱,待蔡王(赵似)如初。他日,谓刘正夫曰:“兄弟之间,人所难言,卿独能及此,后必为公辅。”又言:“元祐、绍圣所修《神宗史》,互有得失,当折中其说,传信万世。”遂诏刊定,而以起居舍人为编修官。不阅月,迁中书舍人,进给事中、礼部侍郎。
蔡京占据相位,刘正夫欲附翼之,奏言:“近命官纂录绍述先志及施行政事,愿得陈力其间。”诏俾阅详焉。蔡京罢相,刘正夫又与郑居中阴援京。蔡京憾刘逵次骨,而逵善刘正夫,蔡京虽赖其助,亦恶之。因章𫄧铸钱狱辞及正夫,时使辽还,京讽有司追逮之。帝知其情,第贬两秩。京又出之成都,入辞,留为翰林学士。蔡京愈不能平,谋中以事。作春宴乐语,有“紫宸朝罢衮衣闲”之句,京党张康国密白帝曰:“衮衣岂可闲?”竟改龙图阁直学士、知河南府。
召为工部尚书,拜右丞,进中书侍郎。太学诸生习乐成,蔡京欲官之。刘正夫曰:“朝廷长育人材,规为时用,而使与伶官齿,策名以是,得无为士子羞乎?”东封仪物已具,正夫请间,力陈不可,帝皆为之止,益喜其不与蔡京同。
政和六年,擢拜特进、少宰。才半岁,属疾,三上章告老,除安化军节度使、开府仪同三司致仕。病小愈,丐东归,诏肩舆至内殿,长子刘皂民掖入坐。从容及燕云事,曰:“臣起书生,军旅之事未之学,然两朝信誓之久,四海生灵之众,愿深留圣思。”明日,徙节安静军,起充中太一宫使,封康国公。将行,赐之诗及砚笔、图画、药饵、香茶之属甚厚。正夫献诗谢,帝又属和以荣其归。至盱眙,病亟,命子弟作遗牍,自书“留神根本,深戒持盈”八字,遂卒,年五十六。赠太保,谥文宪,再赠太傅。
人物评价
- 刘正夫由博士入都,驯致宰相,能迎时上下,持禄养权。
- 性吝啬,惟恐不足于财。
- 晚年,筑第杭州万松岭,以建阁奉御书为名,悉取其旁军营民舍,议者讥之。帝眷念不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