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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永平
湖北省武汉音乐学院副院长。男,1957年生,山东人,中共党员。武汉音乐学院副院长、党委委员、教授、艺术学理论(音乐)博士生导师、院学报《黄钟》(中文核心期刊)主编。湖北省音乐家协会副主席,湖北省文联委员,中国艺术教育促进会理事,湖北省美学学会常务理事,中国音乐家协会会员及对外联络委员会副主任,湖北省音协武汉音乐学院音乐考级委员会副主任,曾任湖北省高校教师高级职务评委会艺术学科组组长,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1]。
工作经历
1971年至1978年在河南省平顶山市文工团任小提琴演奏员。
1978年至1982年就读湖北艺术学院(现武汉音乐学院)理论作曲系作曲专业本科,获文学学士学位并留校任教。
1985年至1988年在武汉音乐学院攻读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复调)研究生,获文学硕士学位。
1988年至1992年在本院理论作曲系任副系主任、书记。
1992年至1996年任院长办公室副主任、主任及书记。1996年任副院长至今,2000年晋升教授。
教学与研究
长期从事"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的教学与研究,主要担任复调音乐理论、音乐基础理论、视唱练耳理论与教学等专业的研究生导师。
主要讲授复调(对位法)、现代复调音乐、现代音乐视唱听觉分析、西方二十世纪音乐等课程。
发表学术论文《双级控制论--鲁托斯拉夫斯基有控制偶然的作曲技法研究》、《近现代音乐中对位性双调叠置研究》、《论线性对位》、《室内乐与小型器乐曲创作综述》、《论艺术教育学科系统》等50余篇[2]。
出版学术专著、合著《复调音乐基础教程》、《现代音乐视唱教程》等6部。先后主持或参加国家和省部级重大或重点科研课题6项。创作和发表新音乐风格大中型作品《第一交响曲》、《古词四首--为声乐和管弦乐而作》、《四重奏》、《有感--圆号和钢琴》等。曾应邀赴德国、法国、英国、奥地利、日本、白俄罗斯等国家和港澳地区进行学术交流和校际访问。
参考资料
- ↑ 刘永平.
- ↑ 刘永平 的作品(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