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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刘澜涛(1910年11月—1997年12月31日),陕西米脂人。1926年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1928年9月转为中国共产党党员,1926年参加革命工作,师范学校肄业。早年参加五卅运动。 | + | 刘澜涛(1910年11月—1997年12月31日),陕西米脂人。1926年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1928年9月转为中国共产党党员,1926年参加革命工作,师范学校肄业。早年参加五卅运动。 【1】 |
− | 刘澜涛同志是忠诚的共产主义战士、久经考验的无产阶级革命家。 | + | 刘澜涛同志是忠诚的共产主义战士、久经考验的无产阶级革命家。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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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926年入团后任陕北米脂县团委委员、宣传部部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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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928年5月参加组织领导米脂学生运动,后任陕北靖边县团委书记、三边特派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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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定边县团工委书记。转为中共党员后,任中共陕北特委秘书长兼宣传部部长。1930年8月在陕北绥德工作时被捕入狱,经党组织和党外民主人士营救出狱。1931年2月调中共河北省委工作。曾任河北省互济会秘书。不久因叛徒出卖再次被捕,在狱中坚持斗争并成立党支部干事会,任支部委员,1936年9月经党组织营救出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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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936年10月受中共中央北方局委派到绥东抗日前线创办抗日刊物,开展抗日救亡工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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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937年春起任中共天津市委副书记、书记。抗日战争爆发后,任陕甘宁边区党委常委兼宣传部部长,中共绥德特委书记兼统战部部长、绥德警备司令部秘书长。1938年12月起任中共晋察冀区党委书记,晋察冀边区北岳区委书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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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941年1月起任中共中央晋察冀分局副书记兼晋察冀军区副政治委员。参与领导了晋察冀抗日根据地建设和反扫荡斗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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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944年秋到延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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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945年当选为中共第七届候补中央委员。解放战争时期,1945年9月起任中共晋察冀中央局副书记、晋察冀军区副政治委员,后兼任中共张家口市委书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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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948年5月起任中共中央华北局常委兼华北局组织部部长、党校校长,华北局副书记、第三书记,华北军区副政治委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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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解放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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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949年2月起任华北人民革命大学校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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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任华北局第三书记(至1954年8月),其间:1950年至1953年7月兼任华北局党校校长,1951年1月至1952年2月兼任华北局财经工作委员会主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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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949年11月至1955年3月任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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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950年11月至1952年4月任中央人民政府华北事务部部长、党组书记,1952年4月至1953年1月任政务院华北行政委员会主任。1951年12月至1955年4月兼任华北军区副政治委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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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952年11月至1953年任国家计划委员会委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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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953年1月至1954年8月任华北行政委员会主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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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954年4月至1956年9月任中共中央副秘书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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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954年9月当选为第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人大预算委员会主任委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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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955年1月至1956年任中共中央书记处第四办公室主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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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955年4月至1962年9月任中共中央监察委员会副书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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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956年9月至“文化大革命”初期任中共中央书记处候补书记、中共中央监察委员会常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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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959年4月当选为第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1960年11月至1966年10月任中共中央西北局第一书记。1960年11月至1967年5月兼任兰州军区政治委员、第一政治委员、政治委员,其间:1960年12月起兼任军区党委第一书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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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966年1月起任西北三线建设委员会主任。1965年1月当选为政协第四届全国委员会副主席、第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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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化大革命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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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化大革命”期间,1966年至1978年受迫害,被关押。1978年12月至1980年2月任中共中央统战部副部长,后曾任中共中央统战部顾问。1979年7月增选为政协第五届全国委员会副主席兼秘书长,1979年1月起任政协第五届全国委员会机关党组书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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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化大革命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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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982年9月至1992年10月任中共中央顾问委员会常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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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983年6月当选为政协第六届全国委员会副主席。中共第七届中央候补委员,第八届、十一届(十一届四中全会增补)中央委员,第八届中央书记处候补书记,1955年3月中共全国代表会议当选为中央监察委员会委员、副书记,中共八届一中全会当选为中央监察委员会委员、副书记(八届十中全会免职),第八届中央政治局第三次会议批准为中央监察委员会常委,中共十二大、十三大相继当选为中央顾问委员会委员、常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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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997年12月31日在北京逝世。【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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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参考资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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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刘澜涛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署[引用日期2019-07-2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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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 忠诚的共产主义战士、久经考验的无产阶级 革命家 刘澜涛同志遗体在京火化 .人民网[引用日期2019-07-2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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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3. 刘澜涛 . 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 2009-3-28 . [2018-11-29] |
於 2019年11月21日 (四) 21:33 的修訂
劉瀾濤(1910年11月—1997年12月31日),陝西米脂人。1926年加入中國共產主義青年團,1928年9月轉為中國共產黨黨員,1926年參加革命工作,師範學校肄業。早年參加五卅運動。【1】
劉瀾濤同志是忠誠的共產主義戰士、久經考驗的無產階級革命家。【2】
基本信息
中文名稱 劉瀾濤
別名 又名劉華甫
國籍 中國
出生地 陝西米脂
出生日期 1910年11月
職業 全國政協副主席
逝世日期 1997年12月31日
信仰 馬列、毛澤東思想、共產主義
民族 漢族
生平經歷
解放前
1926年入團後任陝北米脂縣團委委員、宣傳部部長。
1928年5月參加組織領導米脂學生運動,後任陝北靖邊縣團委書記、三邊特派員
、定邊縣團工委書記。轉為中共黨員後,任中共陝北特委秘書長兼宣傳部部長。1930年8月在陝北綏德工作時被捕入獄,經黨組織和黨外民主人士營救出獄。1931年2月調中共河北省委工作。曾任河北省互濟會秘書。不久因叛徒出賣再次被捕,在獄中堅持鬥爭並成立黨支部幹事會,任支部委員,1936年9月經黨組織營救出獄。
1936年10月受中共中央北方局委派到綏東抗日前線創辦抗日刊物,開展抗日救亡工作。
1937年春起任中共天津市委副書記、書記。抗日戰爭爆發後,任陝甘寧邊區黨委常委兼宣傳部部長,中共綏德特委書記兼統戰部部長、綏德警備司令部秘書長。1938年12月起任中共晉察冀區黨委書記,晉察冀邊區北嶽區委書記。
1941年1月起任中共中央晉察冀分局副書記兼晉察冀軍區副政治委員。參與領導了晉察冀抗日根據地建設和反掃蕩鬥爭。
1944年秋到延安。
1945年當選為中共第七屆候補中央委員。解放戰爭時期,1945年9月起任中共晉察冀中央局副書記、晉察冀軍區副政治委員,後兼任中共張家口市委書記。
1948年5月起任中共中央華北局常委兼華北局組織部部長、黨校校長,華北局副書記、第三書記,華北軍區副政治委員。
解放後
1949年2月起任華北人民革命大學校長。
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任華北局第三書記(至1954年8月),其間:1950年至1953年7月兼任華北局黨校校長,1951年1月至1952年2月兼任華北局財經工作委員會主任。
1949年11月至1955年3月任中共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委員。
1950年11月至1952年4月任中央人民政府華北事務部部長、黨組書記,1952年4月至1953年1月任政務院華北行政委員會主任。1951年12月至1955年4月兼任華北軍區副政治委員。
1952年11月至1953年任國家計劃委員會委員。
1953年1月至1954年8月任華北行政委員會主席。
1954年4月至1956年9月任中共中央副秘書長。
1954年9月當選為第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全國人大預算委員會主任委員。
1955年1月至1956年任中共中央書記處第四辦公室主任。
1955年4月至1962年9月任中共中央監察委員會副書記。
1956年9月至「文化大革命」初期任中共中央書記處候補書記、中共中央監察委員會常委。
1959年4月當選為第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1960年11月至1966年10月任中共中央西北局第一書記。1960年11月至1967年5月兼任蘭州軍區政治委員、第一政治委員、政治委員,其間:1960年12月起兼任軍區黨委第一書記。
1966年1月起任西北三線建設委員會主任。1965年1月當選為政協第四屆全國委員會副主席、第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
文化大革命中
「文化大革命」期間,1966年至1978年受迫害,被關押。1978年12月至1980年2月任中共中央統戰部副部長,後曾任中共中央統戰部顧問。1979年7月增選為政協第五屆全國委員會副主席兼秘書長,1979年1月起任政協第五屆全國委員會機關黨組書記。
文化大革命後
1982年9月至1992年10月任中共中央顧問委員會常委。
1983年6月當選為政協第六屆全國委員會副主席。中共第七屆中央候補委員,第八屆、十一屆(十一屆四中全會增補)中央委員,第八屆中央書記處候補書記,1955年3月中共全國代表會議當選為中央監察委員會委員、副書記,中共八屆一中全會當選為中央監察委員會委員、副書記(八屆十中全會免職),第八屆中央政治局第三次會議批准為中央監察委員會常委,中共十二大、十三大相繼當選為中央顧問委員會委員、常委。
1997年12月31日在北京逝世。【3】
參考資料
1. 劉瀾濤 .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署[引用日期2019-07-24]
2. 忠誠的共產主義戰士、久經考驗的無產階級 革命家 劉瀾濤同志遺體在京火化 .人民網[引用日期2019-07-24]
3. 劉瀾濤 . 中國共產黨新聞網 . 2009-3-28 . [2018-1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