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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玉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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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司法行政系统一级英雄模范 | |
出生 | 1963年6月23日 |
逝世 | 2010年1月16日 |
国籍 | 中国 |
职业 | 全国模范司法所长 |
刘玉美,女,汉族,中共党员,大专文化,1963年6月23日出生。 [1]
1990年6月始任江北区唐家沱镇司法所司法助理员。2003年9月任江北区司法局唐家沱街道司法所所长。2006年8月至2010年1月任江北区司法局铁山坪司法所所长。2010年1月16日,刘玉美同志因积劳成疾患肝癌不幸去世,年仅46岁。 [2]
基本情况
刘玉美,女,1963年6月23日出生,汉族,中共党员,大专文化,西南政法学院法律专业毕业。曾任重庆市江北区司法局铁山坪司法所所长。2010年1月16日因积劳成疾患肝癌不幸去世,年仅46岁。
2010年6月29日,被追授"重庆'五一'劳动奖章"。2010年11月29日,司法部与重庆市委、市政府隆重召开大会,司法部部长吴爱英和重庆市委副书记、市长黄奇帆出席表彰大会并讲话,追授刘玉美为"全国司法行政系统一级英雄模范"、"全国模范司法所长"和"重庆市优秀共产党员"荣誉称号 。2012年6月追授全国创先争优优秀共产党员 。
先进事迹
刘玉美在担任司法所所长兼综治办主任的10年期间,铁山坪街道无一例因工作过错引起的行政诉讼和赔偿案件,无一例违纪、违法案件或其它重大事故,她探索建立"六统七联八位一体"工作机制的综治中心,其经验在全市、全国推广。
她总是竭心尽力,以实际行动帮助辖区居民解决困难,甚至身患绝症卧病在床,牵挂的仍是单位工作和帮教对象。
在刘玉美先进事迹报告会上,刘玉美生前的同事、铁山坪街道综治办主任陆永红说,永远忘不掉刘玉美去世后,在她办公室找到的"五小件":一个玻璃碗、一床薄棉被、一双休闲鞋、一个文件袋、一套笔记本。
玻璃碗是刘玉美用来泡方便面的,常常因工作错过了吃饭时间,她就吃方便面果腹;刘玉美经常工作到深夜,薄棉被是她在办公室裹着睡觉用的;那双休闲鞋是每天刘玉美上班就要换上的,因为上山下乡调解时,好走山路;文件袋是用来装资料的,她常将资料带回家继续处理;笔记本里则记载着她工作、生活的点滴,群众的诉求,还有她的辛酸、汗水和欣慰。
在老百姓心目中,刘玉美是个"大好人"。铁山坪街道的社区干部张天玲说,遇到上访群众,刘玉美真心去了解他们的诉求。有一次,因唐家沱污水处理厂臭气问题,很多上访群众言语过激,甚至对她进行谩骂,但刘玉美仍然把微笑挂在脸上,还多次上门家访、调解,终于用"法理柔情"化解了矛盾、平息了事态。刘玉美为社区居民倾注了很多心血,多次帮助困难群众,也曾把走到犯罪边缘的人挽救回来。
报告中,张天玲几度哽咽,"她温柔的笑容背后,有很多不为人知的痛和泪,她永远定格在我们的心中,是老百姓最亲的人!"
2010年6月29日,刘玉美被追授了"重庆五一劳动奖章"荣誉。
社会评价
刘玉美同志始终牢记党的宗旨,以实际行动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把党和人民的利益放在最高位置,尽职尽责为党和政府分忧;刘玉美同志始终心系群众,情为民系,利为民谋,无私帮扶困难群众和弱势群体,尽心尽力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与群众建立了深厚的感情。
刘玉美同志有高度的事业心和强烈的责任感。扎根司法行政工作第一线,创造性地开展法制宣传、法律服务、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安置帮教等工作。
用熟练的专业知识和良好的群众基础,化解平息了辖区内多起群体性事件,成功调解了大量的民间纠纷;以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倾力安置帮教的刑释解教人员,教育转化社区矫正对象,实现了刑释解教人员和社区矫正对象无重新违法犯罪;把传统方法和创新手段相结合,创建了"普法细胞"工程,实现了普法宣传的全覆盖。
刘玉美同志全心全意履行司法行政工作职责,筑牢了社会和谐稳定的第一道防线。在她的带领下,铁山坪司法所被命名为"重庆市规范化司法所",她所负责探索建立的人民调解、社区矫正、普法宣传等工作机制,在全市范围内推广。
刘玉美在司法所长岗位上勤勉敬业,不计较个人得失,对工作兢兢业业,对名利淡泊如水。当个人利益和集体利益发生冲突时,她总是"舍小家、为大家",想方设法帮助困难群众和服务对象解决实际困难,长期加班加点废寝忘食工作,即使在身患绝症卧床不起期间,仍然对司法所的工作和服务对象充满着热情和爱心。
刘玉美同志用满腔的热血和全部的真情,在平凡的岗位上做出了不平凡的业绩,树立了基层司法行政干部的良好形象,强化了党和群众的血肉联系,赢得了群众的信赖和赞誉,充分体现了共产党员的先进性。经市司法局党委研究,决定在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深入开展向刘玉美同志学习的活动。
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党员干警要深入学习刘玉美同志对党忠诚、信念坚定的政治品格;学习她心系群众、为民解难的公仆情怀;学习她立足岗位、尽职尽责的职业操守;学习她淡泊名利、无私奉献的精神境界。
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警要以刘玉美同志为榜样,自觉加强党性修养,坚定理想信念;密切联系群众,强化群众观念;立足本职岗位,争创一流业绩。
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各级党组织要把深入开展向刘玉美同志学习的活动与当前司法行政系统正在开展的创先争优、创建学习型党组织、公正廉洁执法集中教育整顿、密切联系群众"三项活动"、"执政为民、服务发展"等专项活动紧密结合起来,与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切实加强领导,采取有效措施,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在全系统党员干警中迅速掀起向刘玉美同志学习的热潮,进一步引导和激励广大司法行政队伍和基层党员干部以刘玉美等先进典型为榜样,为重塑重庆市司法行政系统形象、促进司法行政工作科学发展、加快"五个重庆"建设、贯彻落实"314"总体部署和国务院3号文件、打造内陆开放高地做出新的贡献。[3]
参考资料
1. 《人民法院报》:向刘玉美同志学习 扎根一线岗位 为民分忧解难 背景资料 . .西政新闻 . 2013-03-12
2. 全国创先争优先进基层党组织、创先争优优秀共产党员、创先争优活动先进县(市、区、旗)党委和追授的全国创 . .人民网 . 2013-03-12
3. 中共重庆市司法局委员会关于开展向刘玉美同志学习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