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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祎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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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ultiple issues| {{copyedit|time=2019-09-19T09:06:19+00:00}} {{orphan|time=2019-09-19T09:06:19+00:00}} {{unreferenced|time=2019-09-19T09:06:19+00:00}} }} '''刘袆之''' (公元631年-687年),唐朝宰相。常州晋陵人,刘祎之出身于临淮刘氏,少以文藻知名。唐高宗上元中,迁左史、弘文馆直学士,参决政事。同撰《列女传》、《乐书》等共千余卷,曾一度坐事放逐。豫王[[李旦]]即位,参预其谋,擢中书侍郎、同中书门下三品,赐爵临淮县男。[[武则天]]临朝,倍受信任,官至凤阁侍郎、同凤阁鸾台三品。后以私议天后返政,并受人诬罪赐死,时年五十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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