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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胜玉

刘胜玉,男,汉族,1945年12月生,山东荣成人,1966年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62年9月参加工作,北京大学哲学系毕业,大学普通班学历。

现任第十二届全国人大民族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基本内容

中文名:刘胜玉

民 族:汉族

出生日期:1945年12月

国 籍:中国

出生地:山东荣成

毕业院校:北京大学

人物履历

1962.09—1965.08 北京化工四厂工人;

1965.08—1966.12 北京化工四厂团委书记;

1966.12—1970.05 北京化工四厂下放车间劳动;

1970.05—1974.02 北京大学哲学系哲学专业学习;

1974.02—1979.06 北京化工四厂党委副书记兼政治处主任、厂长;

1979.06—1981.10 西藏自治区团委副书记;

1981.10—1984.11 中央直属机关团委副书记、书记;

1984.11—1986.05 中央直属机关党委常委、办公室主任;

1986.05—1988.03 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中央直属机关党委常委、中央办公厅机关党委常委;

1988.03—1993.04 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中央办公厅机关党委常委(其间:1992.03—1992.07在中央党校进修二班学习);

1993.04—2000.04中央党校副校长;

2000.04—2006.01 天津市委副书记;

2006.01—2007.06 天津市委副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党组书记;

2007.06—2011.01 天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党组书记;

2011.02—2013.03 第十一届全国人大民族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2013.03— 第十二届全国人大民族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个人论述

2010年5月25日,天津市人大常委会举办的市人大代表城建环保专业组培训班在市人大代表进修学校举行开班仪式。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刘胜玉出席并讲话。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左明主持。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亚力、李润兰,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王世新出席。

刘胜玉在讲话时说,市人大常委会一直非常重视代表学习培训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各项制度,实现了代表学习培训的规范化、经常化、专业化。人大代表是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代表人民行使国家事务的权力。加强代表学习培训工作,目的就是不断提高人大代表、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整体素质,更好地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为人民掌好权、用好权。人大行使的职权,涉及领域广,政治性、法律性很强,在新的形势下人大的地位和作用更加重要,这就要求人大代表和从事人大工作的同志,要懂政治、懂法律,有较高的理论水平,掌握有关专业知识。按照这个标准来要求,大家必须多读书、多学习、多研究,做到理论联系实际。

刘胜玉指出,要把握正确的培训方向,坚持贴近常委会的中心工作、贴近人大代表履职要求、贴近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需求的办学思路,把培训工作融入常委会的整体工作之中。采取系统理论学习与专业知识学习相结合、听课研讨与自学读书相结合、校内学习与考察相结合等多种培训方法,科学合理地设计培训内容,不断增强培训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力争达到良好的培训效果。参加本次学习培训的全体同志,要集中精力,认真学习,深入研讨,切实把这次活动搞好。城建环保专业组的同志们是城市建设管理方面的行家,在多年的工作实践中积累了丰富经验,希望大家关注天津的城市建设和发展,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胡锦涛总书记对天津工作的重要要求,深入调研,提出建议,推动政府及有关部门改进工作,为把天津这座美丽的城市建设好、管理好、发展好做出积极的贡献。

市政协原副主席、南开大学教授朱坦就生态城市建设与相关问题作了讲座。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市人大常委会厅室委负责同志,各区县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也出席了开班仪式。

担任职务

党的十四大、十五大、十六大、十七大代表;第十届、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

任免信息

2006年1月20日,天津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选举刘胜玉为天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2008年1月28日,天津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刘胜玉为天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2011年1月19日,天津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1]决定接受刘胜玉辞去天津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职务的请求。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