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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博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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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南縣第3任縣長 |
個人資料 |
出生 1922年 日治臺灣臺南州北門郡學甲莊 |
學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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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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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博文(生1922年-1981年6月6日活),台灣台南縣學甲鎮(今台南市學甲區)中洲社區西進裡棧寮人,為第五任及第六任台灣臺南縣縣長,在地方上屬「海派」派系。任內因發生六甲鄉農地重劃弊案,導致劉博文被起訴停職,入獄後因病保外就醫,最後在家中上吊自殺。
早年生平
劉博文在日治時期就讀北門農校,14歲時中途輟學投靠在滿洲作醫生的叔叔,曾經人介紹到日本憲兵隊擔任給事,並參加日本函授學校,畢業後升為譯官。
二戰結束後,劉博文從滿洲回到臺南擔任北門農校教員,而當時校長即是後來擔任臺南縣長的高文瑞。1947年,劉博文參加司法人員甄試,到南京參加訓練後,分發為花蓮監獄典獄長監看守所長。高文瑞當上縣長後,欲升任劉博文擔任教育科科長,劉博文即因學歷問題遭省府以「資格不符」三度打回票,最後在高文瑞力挺下就任。
胡龍寶就任縣長後,曾因派系不和欲打壓劉博文。最後在地方人士斡旋下續任教育科科長。
臺南縣長
1964年第五屆臺南縣長選舉,在國民黨黨內提名之際,「海派」由劉博文爭取參選;「山派」則有縣議會議長、玉井名醫廖乾定及黨工出身的醫師李耀乾爭取提名。然而當外界一致認為廖乾定獲得提名之時,廖氏卻忽然接到一封內附子彈的恐嚇信,後在廖母堅決反對下,廖乾定選擇退出選舉。「山派」只好臨時改由李耀乾出馬。而海派則在吳三連斡旋下,最後國民黨同意省黨部建議,開放自由競選。最終由劉博文對上「山派」胡龍寶派系支持的黨工李耀乾。
在選舉之初,就發生劉博文請「分期請假」,被「山派」現任縣長胡龍寶批駁不准請假的事件。最後劉博文簽呈一次請假27天。在選舉中,「海派」緊咬李耀乾是雲林縣人,「山派」則大力抨擊劉博文的學歷問題。劉博文則宣稱他自1942年到1943年在日本專修大學法學部修業兩年,得到過學校發給的學分證明書,但因日軍侵略中國軍事失利,以致全國大專學校關閉,以學生從軍攻打中國否則不給畢業證書威脅。劉博文稱他「凜於愛國大義,不甘屈服,逃回祖國」故未領得畢業證書。並表示當選舉告一段落後,當依法追訴以維名譽。而李耀乾則對自己不能說國語(即北京話)解釋「我國推行國語,原先政府是在滿洲話和閩南話擇一而行,但當時說閩南話的人士沒有盡到爭取之責,所以我國的國語即採用滿洲語」,並舉高文瑞與黃千里競選縣長為例:黃千里國語頭頭是道;高文瑞國語卻一知半解,最後高文瑞卻當選而且做得不錯,能不能說國語跟能不能做縣長並無關係。李耀乾雖有現任縣長胡龍寶的支持,然而劉博文亦有前縣長高文瑞支持,加上劉博文有新生製麻場及台南紡織財團的支持,在財力上遠勝過李耀乾。而李耀乾的黨工背景也引起非議,影響了李耀乾的選情。最後在4月26日投票中,劉博文獲得176,833票、以61.80%得票率,擊敗李耀乾的109,296票、38.20%得票率當選。而劉博文當選後,由於其學歷登記為「日本專修大學高等研究科畢業」,再度因學歷問題被李耀乾告上法院,最後法院由教育部鑑定以「視同大學畢業」承認劉氏學歷。
縣長任內,劉博文受到議會議長沈永德、副議長戴再生的全力支持,政績斐然,連年獲得甲等縣長。任內爭取臺灣省政府及美援補助,辦理10年農地重劃。至民國六十四年(1975年),完成52區、38.628公頃。並爭取亞洲蔬菜研究中心,獲得省政府農林廳支持,於善化鎮設立亞洲蔬菜研究中心。並配合中央推行九年國民教育、普及教育設施,在2任縣長任內,增建瑞峰、土庫等20國小,以及柳營、官田、仁德、南化等18所國中。設立「工業發展投資策進會」,建立地方工業投資環境、提供投資人設廠諮詢及協助服務,民國五十九年(1970年)成立60.52公頃之保安工業區、六十年(1971年)設置29.2公頃之土庫卯舍段工業用地,帶動工業起飛。此外也促成曾文水庫的興建,於民國五 十六年(1967年)動工。
1968年第六屆縣長選舉中,劉博文以270,845票再度當選連任。
捲入六甲農地重劃弊案
- 劉博文當選連任後,一改穩健作風,力求表現。
- 1968年實施九年國民教育後,縣府大幅度調動人事,即引起非議。並遭議員指出國中、 國小工程圍標舞弊嚴重。此外為配合省府規劃曾文水庫、白河水庫和持續農地重劃等工作被指涉入弊案。最終爆發出「六甲農地重劃弊案」。
- 在辦理新營農地重劃時,縣府原本預定工程三千萬,卻因索價太高引起農民無力負擔要求降低,降低至兩千萬元。劉博文原打算以議價方式發包,遭地方強烈反對,最終改未公開競標。競標結果竟以一千二百萬發包。一件工程從三千萬可降為一千二百萬,顯示出縣府預算有以少報多之嫌。也引起早先實施的六甲農地重劃區百性的議論,一時流言四起。而在有關單位查訪下,不利劉博文的貪汙罪證陸續出現。
- 1972年3月,爆發六甲鄉農地重劃弊案,在有關單位調查下,縣府主任秘書孫學津被收押,並供出是劉博文授意。最終劉博文以貪汙罪遭起訴,收押進看守所。在偵查過程中,劉博文一度因病住進醫院,宣稱得了高血壓及糖尿病,不能應訊。6月,劉博文被擔架從空軍醫院抬至地檢處拘提,8月1日遭到停職,由省府派金輅代理。當劉博文收押的消息傳到臺南縣時,六甲鄉民曾為此鳴砲慶祝,並高呼「明鏡高懸」。
- 劉博文在一、二審被判刑十二年有期徒刑。入獄一年多後因染上帕金森病而保外就醫,長期受台南醫院醫治。住在臺南市建業街長子住宅中養病。
- 1981年6月6日,劉博文在臺南市建業街住宅上吊自殺身亡。
公職
中華民國政府職務 | ||
台南縣政府 | ||
前任: 胡龍寶 |
台南縣縣長 第五、六屆 1964年6月2日-1972年8月1日 |
繼任: 金 輅(代理) 正任:高育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