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志远 (职业足球员)查看源代码讨论查看历史
星岛体育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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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志远(Lau Chi Yuen,?-),香港职业足球员,司职右翼,曾效力于香港甲组足球联赛球队星岛。由于涉及操控球赛被判入狱,被罚全球终身停赛。
球员生涯
刘志远出身于星岛青年军,1990-91年度球季,获提升上甲组。
到了1992-93年度球季,刘志远开始成为星岛正选右翼,全季上阵17场并射入4球。刘志远以速度快著称,与左翼陈子江合演双翼齐飞,成为球队攻击泉源。
假波案
1998年6月,廉政公署与警方进行联合反赌波行动期间,拘捕当时香港足球代表队球员陈子江,他承认在1998世界杯亚洲区外围赛作客曼谷对泰国比赛中,以不诚实手法导致港队输波[1]。廉署并且发现,陈子江涉嫌串通其馀港脚包括前锋韦君龙、门将陆嘉荣、后卫陈志强、翼锋刘志远等人,在多场香港甲组足球联赛涉及操控球赛被判入狱,全球终身停赛[2]。
参考文献
- ↑ 98年假波案 6球员终身停赛. [2010-07-1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09-04-05).
- ↑ 97年假波案4港将入狱. [2010-07-1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0-05-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