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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绍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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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绍棠1936年2月29日生于通县(今通州区)儒林村,中国作家,荷花淀派代表人物之一。

目录

生平简介

1949年10月,他在《北京青年报》上发表了处女作微型小说《邰宝林变》。是最年轻的作协会员。

1950年一年内,他又写出了20多篇小说,在多家刊物上刊登后,引起文坛关注。

1951年9月16日,他的《完秋》在孙犁主编的《天津日报 ·文艺周刊》上发表,受孙犁赏识,并成为孙犁的“得意门生”。 高中期间陆续发表的1952年《红花》《青枝绿叶》《大青骡子》等作品,赢得了全国性声誉。 因青年中对《红花》反响强烈,团中央开始对他进行重点培养。又小说《青枝绿叶》,被叶圣陶编入高二的语文课本。

1953年加入中国共产党,1954年,进入北京大学中文系学习,写出了后来被称为“新中国田园牧歌”式的作品。 在北大学习不久,就从北大退学。之后,他专心写作并于1955年出版了第一部长篇小说《运河的桨声》。

1956年加入中国作家协会,曾任作协理事。 同年4月,经团中央批准专业创作。

1956年至1957年,他因发表论文《我对当前文艺问题的一些浅见》、《现实主义在社会主义时代的发展》以及小说《田野落霞》、《西苑草》等,于1958年3月被错判为“ 右派分子 ”。被迫“下乡劳改”。在“劳改”的20年期间,他仍坚持写作。直至1961年11月,他才被摘掉了“右派”帽子,在发表了一篇小说《县报记者》后不久,又被剥夺发表和出版作品的权利 ,只好回到故乡儒林村。在乡亲们的协力保护下,躲过“文革”十年动乱,心怀感恩,收集材料完成了以家乡人民为原型的《地火》、《春草》、《狼烟》三篇长篇乡土小说的初稿。  

1997年3月12日,因肝硬化、肝腹水抢救无效,病逝于宣武医院,年仅61岁。

重返文坛

1979年,终于得到彻底平反,重返文坛,回到北京。1980年6月发表的《蒲柳人家》再次引起广泛反响,成为刘绍棠创作期的一个转折点,也是其创作成熟的标志。之后,他先后创作的《渔火》《京门脸子》《瓜棚柳巷》等20馀部作品,接连获奖,受到读者的欢迎,这些被誉为乡土文学的作品格调清新优美,形成了自己的艺术风格。1985年,又受丁玲邀请担任文学杂志《中国文学》(1985年12月更名《中国》)副主编。

刘绍棠作品集

《青枝绿叶》、《山楂村的歌声》、《中秋节》、《蛾眉》等短篇小说集,《运河的桨声》、《蒲柳人家》、《瓜棚柳巷》、《荇水荷风》、《小荷才露尖尖角》等中篇小说,《春草》、《地火》、《狼烟》、《京门脸子》,《豆棚瓜架雨如丝》等长篇小说,《我与乡土文学》,《我的创作生涯》等散文短论集,以及《刘绍棠文集——大运河乡土文学体系》12卷。他的《蒲柳人家》获首届全国优秀中篇小说二等奖,《蛾眉》获1981年全国优秀短篇小说奖。他的作品格调清新淳朴,文笔通俗晓畅,描写从容自然,结构简洁完整,乡土色彩浓郁。[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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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来源

外部连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