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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維熾,(1892年-1955年5月11日),字季生,廣東台山人。曾任中國國民黨海外部部長,1955年5月11日逝世,享年63。
簡歷
劉維熾生於1892年(清光緒十八年)。早年赴檀香山,畢業於夏威夷大學。期間加入中國同盟會,並任《檀香山自由報》記者。回國後曾任廣州市政廳總務科長、廣東省長公署秘書長、廣州市電話局局長。 1926年10月任廣州市財政局局長。 1927年10月任財政部鹽務署署長兼鹽務稽查所所長。 1929年5月任鐵道部參事、平漢鐵路管理局局長。同年12月至1931年7月任鐵道部業務司司長。 1933年10月任實業部常務次長。 1934年11月至1937年1月任實業部政務次長。 1935年11月當選為中國國民黨第五屆中央委員。 1936年7月至1937年5月任廣東省政府委員兼建設廳廳長。 1941年4月任國民黨中央黨部海外部部長。 1945年5月當選為中國國民黨第六屆中央執行委員。 1946年當選制憲國民大會代表。 1947年4月任行政院政務委員兼僑務委員會委員長。 1948年當選為第一屆國民大會代表。同年12月調任工商部部長兼行政院政務委員。 1949年3月免工商部部長職務。到台灣後仍任僑務委員會委員長。 1955年5月11日逝世 [1] [2]。
經歷
- 檀香山自由報記者
- 廣東省長公署秘書長
- 廣州市財政局長
- 國民政府鹽務署署長
- 鐵道部業務司司長
- 兼管京滬、滬杭甬兩路及平漢鐵路委員長
- 鐵道部及實業部次長
- 中國國民黨海外部部長
- 政務委員兼任僑務委員會委員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