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励杜讷(1628年-1703年),字近公,又字澹园,(室名)松喬堂。北直隶河间府静海县(今属天津市靜海區)人。祖籍浙江绍兴。中国清代官员、学者、书法家。
目录
生平
清朝顺治六年(1649年)为诸生。祖父時遷居北京,15歲時因父母雙亡被邑人杜依中收為義子,改籍靜海,更名杜訥。有子勵廷儀、孫勵宗萬、曾孫勵守謙,皆為進士,在朝為官,且四代皆通書畫。
【纂世祖實錄】書成敘勞,授福建福寧州同,命留直南書房,食六品俸
康熙二年,纂世祖實錄,選善書之士,訥試第一,赴館繕錄。書成敘勞,授福建福寧州同,命留直南書房,食六品俸。十九年,授編修,充日講起居注官。二十一年,奏請複勵姓。聖祖方閱通鑑綱目,杜訥與學士張英侍,閱竟,杜訥請以御批宣示史館,下禮部翰林院會議,如所請。二十七年,遷贊善。二十九年,遷侍講,改光祿寺少卿。三十六年,遷通政司參議。三十七年,遷太僕寺卿,再遷宗人府府丞。
請敕各督撫年終匯奏若何察吏安民、興利除弊,以備清覽;不實,則治以欺罔之罪
三十九年,遷左副都御史。疏言:“督撫大吏,朝廷畀以百餘城吏治、數千里民生,責任至重;若託詞鎮靜,漸成悠忽,不過以期會簿書忝封疆之寄。請敕各督撫年終匯奏若何察吏安民、興利除弊,以備清覽;不實,則治以欺罔之罪:庶時時警勉,不敢優游草率,貽誤地方。藩司專掌錢穀,臬司專掌刑名,州縣之錢糧有無虧空,定案之爰書有無駁審,詳實並列,則藩臬之優劣亦無遁情。”議如所請。又言:“提鎮保送將弁,時有騎射甚劣並年老之員,經特旨甄別。典戎要務,首在考察將弁,請敕部將各提鎮所屬引見不稱旨之員,匯冊呈覽,並定處分。”下詔所司飭行。四十二年,擢刑部侍郎。卒。
敕獎杜訥謹慎勤勞,親定諡曰文恪,手書賜其家
杜訥學行醇粹,直禁廷二十餘年,無纖芥過失。四十四年,上駐蹕靜海,敕獎杜訥謹慎勤勞,親定諡曰文恪,手書賜其家。雍正元年,贈禮部尚書。八年,祀賢良祠。高宗即位,加贈太子太傅。[1]
《藤阴杂记》(卷1):
《藤阴杂记》(卷1):励近公杜讷,静海岁贡。年六十,选授州同。会三殿三门禁扁书未工整,人荐书扁,合式,遂授编修。七十二岁,开坊升侍郎,赠尚书。亦諡文恪。二公不由科目,遭际亦同。雍正元年(1723年)追赠礼部尚书、太子太傅[2]。有子励廷仪为进士。
勵杜訥(1628-1703) 行書天馬賦>拍賣信息
勵杜訥(1628-1703) 行書天馬賦 水墨紙本手捲1696年作 鈐印:「雲光閒弄景」、「花氣靜消塵」、「勵杜訥印」、「澹園」 款識:天馬賦。(文略)康熙丙子長至前二日,勵杜訥。 勵杜訥(1628-1703) 行書天馬賦 水墨紙本手捲1696年作 鈐印:「雲光閒弄景」、「花氣靜消塵」、「勵杜訥印」、「澹園」 款識:天馬賦。(文略)康熙丙子長至前二日,勵杜訥。
卷首:(楊新題)澹園遺墨。以書知遇世間稀,不傳時名事史奇。勤謹正人先正己,澹園風範實堪師。勵杜訥以書選為第一,知遇康熙,然考其一生業績,則非以書名世。為官數十年,出入宮禁,勤勞謹慎,不徇私情,於史治多所建言,均被採納,有補治道,朝野推為正人。今世書人若有此遇者,其書不知更何大價矣!乙酉夏暑楊新題。鈐印:半聾、楊新、書禪、以書自娛。 後跋:(楊新題,文略)時在二零零五年乙酉初伏夏暑,揮汗如雨。楊新識於京華寓所。鈐印:半聾、楊新。 LI DUNE ink on paper; hand scroll; Dated 1696; 10 1/4×137 3/4 in. 26×350 cm.約8.2平尺 RMB: 150,000-250,000
《天馬賦》乃北宋大書法家米芾之佳作,勵杜訥行書《臨米芾天馬賦》卷,書於康熙丙子(1696年)年,係其晚年(68歲)之力作,該卷為墨筆紙本,縱26.5厘米、橫353厘米。 勵杜訥此卷行書,用筆圓勁有力,結體疏朗中正,格調渾厚頗見靈動,氣勢雄偉且有逸氣,通篇一氣呵成,朗潤清華,令人爽心悅目且內氣充盈,實為難得之佳作也。[3]
参考文献
- ↑ 史籍>清史稿>勵杜訥傳>夢遠書城
- ↑ 静海的“励氏四杰”. 张红. [2013-04-1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04-04).
- ↑ 勵杜訥(1628-1703) 行書天馬賦>北京榮寶拍賣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