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部劳动基金运用局查看源代码讨论查看历史
劳动部劳动基金运用局 |
---|
|
劳动部劳动基金运用局(简称劳金局或运用局),是中华民国劳动部所属机关,专责管理劳工退休基金、劳工保险基金、就业保险基金、职业灾害劳工保护专款、积欠工资垫偿基金的运用业务。
沿革
中华民国现行的劳工退休金制度,包括《劳动基准法》所定之旧制与《劳工退休金条例》所定之新制双轨并行,并分别成立劳工退休基金。
- 1984年8月,内政部劳工司依《劳动基准法》第56条规定成立劳工退休基金;依《劳工退休基金收支保管及运用办法》第3条规定,委托台湾银行办理基金收支、保管及运用业务。
- 2004年6月,立法院三读通过《劳工退休金条例》,隔年7月1日起推行新制劳工退休金制度。依该条例规定,将由行政院劳工委员会组成劳工退休基金监理会。
- 2007年3月,立法院三读通过《劳工退休基金监理会组织法》。7月2日,行政院劳工委员会正式成立“劳工退休基金监理会”。
- 2014年1月29日,总统令,制定公布《劳动部劳动基金运用局组织法》。2月17日,整并行政院劳工委员会劳工保险局的移拨保险基金而改制为“劳动部劳动基金运用局”。
组织
- 局长
- 副局长
- 主任秘书
- 副局长
- 行政单位
- 秘书室
- 人事室
- 会计室
- 政风室
- 业务单位
- 国内投资组
- 国外投资组
- 财务管理组
- 风险控管组
- 稽核企划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