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學試劑
化學試劑(chemical reagent)是進行化學研究、成分分析的相對標準物質,是科技進步的重要條件,廣泛用於物質的合成、分離、定性和定量分析,可以說是化學工作者的眼睛,在工廠、學校、醫院和研究所的日常工作中,都離不開化學試劑[1] 。
中文名:化學試劑
外文名:Chemical reagent
用 途:用於物質的合成、分離等
種 類:300種
'分 類:標準、生化、電子、實驗試劑四類
發展方向:向配套、備用試劑和配套服務發展
目錄
化學試劑定義
化學試劑己廣泛應用於工業、農業、醫療衛生、生命科學、檢驗檢疫、環境保護、
能源開發、國防軍工、科學研究和國民經濟的各行各業,但是什麼是「化學試劑」,它包含哪些內容,給它一個準確的定義還是一件很困難的事情。早期的化學試劑只是指「化學分析和化學試驗中為測定物質的組分或組成而使用的純粹化學藥品」。後來又被擴展為「為實現化學反應而使用的化學藥品」,而的「化學試劑」所指的化學藥品早已超出了這一範疇。有人認為「在科學實驗中使用的化學藥品」都可稱為「化學試劑」。對化學試劑更全面的定義可以是:在化學試驗、化學分析、化學研究及其它試驗中使用的各種純度等級的化合
分類依據
化學試劑的門類基本上是按照用途或學科性劃分的,國外八十年代增添了不少新門類。德國伊默克(E.Merck)公司分為20大類,88小類。美國貝克(J.T.Baker)公司則有75個大類,124個小類。隨着科學技術的發展,化學試劑的品種日益繁多,門類劃分的趨勢越來越細,而且達到品種系列化、配套化。
化學試劑有效期
化學試劑在貯存、運輸和銷售過程中會受到溫度、光輻照、空氣和水份等外在因素的影響,容易發生潮解、黴素、變色、聚合、氧化、揮發、升華和分解等物理化學變化,使其失效而無法使用。因此要採用合理的包裝,適當的貯存條件和運輸方式,保證化學試劑在貯存、運輸和銷售過程中不變質。對一些對貯存和運輸有特殊要求的應按特殊要求辦理。有些化學試劑有一定的保質期,使用時一定要注意。
化學試劑的有效期隨着化學品的化學性質的改變,有着很大的區別。一般情況下,化學性質穩定的物質,保存有效期就越長,保存條件也簡單。
穩定性判斷原則
初步判斷一個物質的穩定性,可遵循以下幾個原則:
無機化合物,只要妥善保管,包裝完好無損,可以長期使用。但是,那些容易氧化、容易潮解的物質,在避光、蔭涼、乾燥的條件下,只能短時間(1~5年)內保存,具體要看包裝和儲存條件是否合乎規定。
有機小分子量化合物一般揮發性較強,包裝的密閉性要好,可以長時間保存。但容易氧化、受熱分解、容易聚合、光敏性物質等。
有機高分子,尤其是油脂、多糖、蛋白、酶、多肽等生命材料,極易受到微生物、溫度、光照的影響,而失去活性,或變質腐敗,故此,要冷藏(凍)保存,而且時間也較短。
基準物質、標準物質和高純物質,原則上要嚴格按照保存規定來保存,確保包裝完好無損,避免受到化學環境的影響,而且保存時間不宜過長。一般情況下,基準物質必須在有效期內使用。
大多數化學品的穩定性還是比較好的,具體情況要由實際使用要求來判定。如果分析數據作為一般了解,或者分析結果沒有特定的準確要求,如一般教學實驗,對化學試劑的質量級別就可以做一般要求。但工廠化驗數據為指導生產而用,化學試劑的質量指標絕對不能含糊。而用於一般合成製備使用用的化學試劑,在大多數情況下,使用工業級別的化學試劑就可以滿足。但研究型和某些特種化學品的合成製備,有些情況下,對原料的質量要求非常嚴格,需要嚴格把關。
在實際使用過程中,人們總是習慣於用生產日期來判斷化學試劑的有效性,其實大謬不然。例如,在某個高等院校,曾經看到庫房管理人員將出廠時間2年以上的化學試劑全部清理出來,準備銷毀,理由是已經過期。且不說極大地造成資金浪費,單是那各具特性的化學危險品銷毀方案就足以讓人望而卻步了。何況,還不准商業公司收購,以防商家「騙人」,其情可嘆,其境可悲!後來據說將這些大批化學試劑「深挖洞掩埋」了。
總之,化學試劑的有效性,首先要根據化學試劑本身的物理化學性質作出基本判斷,再對化學試劑的保存狀況進行表觀觀察,然後根據具體需要來作出能否使用的結論。
我國與國際的區別
國際上越來越趨向於按照化學品的主含量、物理常數等來標示化學試劑的級別和純度。一般認為,當主含量、沸點、熔點、密度、折光,甚至紫外、紅外、核磁光譜都已知的情況下,一個物質的純度、適用範圍也就可以完全確定了。這是目前我國化學試劑標籤內容和國外化學試劑標籤內容的主要區別。
其實,所謂化學試劑:就是化學實驗所用的藥劑;即化學實驗需要的化學藥劑。化學品純度、級別的劃分,可以根據化學藥劑的質量標準和適用範圍來去確定。
分類
據此,化學試劑1級劃分為標準試劑、生化試劑、電子試劑、實驗試劑四個大類。
1級標準的分類原則不但明確了質量標準,而且兼顧了該化學試劑的適用範圍。
2級標準是在1級分類基礎上更進一步的劃分,它是1級標準的進一步明確和限定。
3級標準主要是為了與原來舊標準的對照,或者指明更加準確確定的用途。
在1級或2級確定後,一個化學試劑的質量指標,和此質量指標所能夠適用的應用目的也就確定了。
因此筆者建議將作為分析檢驗的標準和尺度的「標準試劑」的質量標準給與明確的國家標準予以公布。其餘「生化試劑、電子試劑、實驗試劑」的質量指標可以按照企業標準,或者日益更新的工藝要求由市場自行決定,這樣,我們的化學試劑工業就能走出原來「套死」的老框框,發展蓬勃起來!
標準試劑BZ:按照國際規範和技術要求,以明確作為分析仲裁的標準物質。
生化試劑SH:配製生物化學檢驗和生物化學合成。
電子試劑DZ:一般指電子資訊產業使用的化學品及材料,主要包括集成電路和分立器件用化學品、印製電路板配套用化學品、表面組裝用化學品和顯示器件用化學品等。
實驗試劑SY:按照「主含量」來確定的「合成用試劑」。實驗試劑在化學實驗室中用來合成製備、分離純化的、能夠滿足合成工藝要求的普通試劑。
化學試劑的安全使用
1. 易燃易爆化學試劑
一般將閃點在25℃以下的化學試劑列入易燃化學試劑,它們多是極易揮發的液體,遇明火即可燃燒。閃點越低,越易燃燒。常見閃點在-4℃以下的有石油開過、氯乙烷、凝乙烷、乙醚、汽油、二碳化碳、丙亞同、苯、乙酸乙酯、乙酸甲酵。
使用易烯化學試劑時絕對不能使用明火力。熱也不能直接用加熱器加熱,一般不用水浴加熱,這類化學試劑應存放在陰涼通風處,放在冰箱中時,一定要使用防爆冰箱,曾經發生過將乙醚存放在普通冰箱而引起火災,燒毀整個實驗室的事故,在大量使用這類化學試劑的地方,一下要保持良好通風,所用電器一定要採用防爆電器,現場絕對不能有明火。
易燃試劑在激烈燃燒時也可引發爆炸,一些固體化學試劑如:硝化纖維、苦味酸、三硝基甲苯、三硝基苯、疊氮或重疊化合物,霍酸鹽等等,本身就是炸燃,遇熱或明火,它們極易燃燒或分解,發生爆炸,在使用這些化學試劑時絕不能直接加熱,使用這些化學試劑時也要注意周圍不要有明火。
還有一類固體化學試劑,遇水即可發生激烈反應,並放出大量熱,也可產生爆炸。這類化學試劑有金屬鉀、鈉、鋰、鈣、氫化鋁、電石等等,在使用這些化學試劑時一定要避免它們與水直接接觸。
還有些固體化學試劑與接觸即能發生強烈氧化作用。如黃磷;還有些與氧化劑接觸或在空氣中受熱、受衝擊或磨擦能引起急劇燃燒,甚至爆炸。如硫化磷、赤磷鎂粉、鋅粉、鋁粉、蓉、摔腦等等,在使用這些化學試劑時,一定要注意周圍環境溫度不要太高(一般不要超過30℃,最好在20℃以下)不要與強氧化劑接觸。
在使用易燃化學試劑的實驗人員,要穿戴好必要的防護用具,最好戴上防護眼鏡。
2. 有毒化學試劑
一般的化學試劑對人體都有毒害,在使用時一定要避免大量吸入,在使用完公演試劑後,要及時洗手、洗臉、洗澡,更換工作服,對於一些吸入或食入少量即能中毒至死的化學試劑,生物試驗中至死量(LD50)在50mg/kg以下的稱為劇毒化學試劑,如:氰化鉀、氰化納及其他氰化物、三氧化二砷及某些砷化物、二氯化汞及某些汞鹽,硫酸、二甲酯等等。在使用性能不清的化學試劑時,一定要了解它的LD50。對一些常用的劇毒化學試劑一定要了解這些化學試劑中毒時的急救處理方法,劇毒化學試劑一定要有專人保管,嚴格控制使用量。
3. 腐蝕性化學試劑
任何化學試劑碰到皮膚、粘膜、眼、呼吸器官時都要及時清洗,特別是對皮膚、粘膜、眼、呼吸器官有極強腐蝕性的化學試劑(不論是液體還是固體),如:各種酸和鹼、三氯化磷、氯化氧磷、溴、苯酚、天水肼等等。更要避免碰到皮膚、粘膜、眼、呼吸器官,在使用在使用前一定要了解接觸到這些腐蝕性化學試劑的急救處理方法。如酸濺到皮膚上要用稀鹼液清洗等等。
4. 強氧化性化學試劑
強氧化性化學試劑都是過氧化物或是含有強氧化能力的含氧酸及其鹽。如:過氧化酸、硝酸安、硝酸鉀、高氯酸及其鹽、重絡酸及其鹽、高錳酸及其鹽、過氧化苯甲酸、過醴酸、五氧化二磷等等。強氧化性化學試劑在適當條件下可放出氧發生爆炸,並且與有機物鎂、鋁、鋅粉、硫等易燃物形成爆炸性混合物,有些是水也可能發生爆炸,在使用這類強氧化性化學試劑時,環境溫度不要高於30℃,通風要良好,並不要與有機物或還原性物質共同使用(加熱)。
5. 放射性化學試劑
使用這類化學試劑時,一定要按放射性物質使用方法,採取保護措施。
視頻
南京化學試劑-正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