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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入境全隔离
北京新冠疫情防控第51场新闻发布会
原图链接来自新浪网
 

执行时间 :2020年3月16日0时起

北京入境全隔离,3月15日下午,北京召开新型冠状病毒COVID-19)疫情防控第51场新闻发布会,北京市海关、市城管执法局、市疾控中心、北京地坛医院、中国国际航空公司等有关单位发布相关信息,并答记者问。[1]

从3月16日0时起,所有境外进京人员,均应转送至集中隔离点进行14天的隔离观察 ,集中观察点将配置专业医护和工作人员,开展健康监测,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有特殊情况的,经严格评估可进行居家观察。进行集中隔离观察期间,隔离人员的费用实施自理自备。[2]

具体措施

发布会上,北京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陈蓓介绍,境外输入已成为北京疫情防控的主要风险,境外输入病例已成为北京新增确诊病例的主体。为有效防范境外输入疫情的扩散,首都联防联控协调机制,将采取更加严密、有力的防控措施。具体包括三个方面:[3]

1、即日起,首都机场全部国际及港澳台地区进港航班均停靠首都机场T3-D处置专区,实施远端管控,近端筛查,科学处置,责任交接,闭环管理。

2、从3月16日0时起,所有境外进京人员,均应转送至集中隔离点进行14天的隔离观察,集中观察点将配置专业医护和工作人员,开展健康监测,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使回国人员更安全,家人更放心。有特殊情况的,经严格评估可进行居家观察,那么这里面也要说明一点,进行集中隔离观察期间,隔离人员的费用实施自理自备。

3、对于虚报信息隐瞒病情造成疫情传播的人员,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并纳入信用体系。

北京市政府副秘书长 陈蓓 原图链接

费用解释

北京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上,北京市政府副秘书长陈蓓说,目前在新冠肺炎的诊治上,对境外回国的人员,总体上把握的是两个方面的政策:[4]

1、参加了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在回国过程之中,被确诊为新冠肺炎病例和疑似病例的,所发生的医疗费用,按照基本医疗保险的相关规定,报销以后再实施财政的补助。个人不需要负担相关费用。

2、对未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在回国入境过程之中被确诊为输入型的新冠肺炎病例或疑似病例的,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原则上由患者个人负担。参加了商业保险的人员,可以按照商业保险的合同规定支付相应的费用。

经认定的困难人员,所发生的医疗费用,按照传染病防治法的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予以医疗救助。下一步我们还将与国家的相关政策做好进一步的对接。

后续跟进

北京市疾控中心副主任 庞星火 原图链接

4月13日,第80场北京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召开。北京市疾控中心副主任庞星火通报了北京市新冠肺炎疫情态势及有关情况并介绍了开展重点人群监测情况。4月1日以来在北京市疾控、医疗机构及第三方检测机构仍持续开展重点人群监测工作,累计核酸检测4万多人,其中入境人员累计3122人,阳性2人。[5]

北京疫情防控期间入境政策及流程速览[6]

视频

所有无症状入境北京人员集中隔离14天新政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