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延庆区法制办
单位职责
延庆县政府法制办是负责本县法制工作事务的县政府工作部门。
(一)负责本县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督促指导、培训考核等工作;调查研究依法行政和政府法制建设中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出推进依法行政的具体措施和工作建议。
(二)负责为县政府重要决策提供法律意见;承办以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制发的规范性文件、报请县政府会议审议和县政府审批的涉及法律问题的有关文件或事项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承担以县政府及县政府名义制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向市政府备案工作和清理工作。负责乡镇政府和县政府工作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和清理工
(三)负责本县行政执法监督和指导;审查、确认行政执法主体的资格和行政执法事项。根据县政府的工作安排,组织开展实施法律[1]、法规、规章情况的检查和有关评估工作;指导、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承办县政府交办的行政处罚、行政许可决定的审查和县政府决定的重大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的听证工作。
(四)承办县政府行政复议、行政赔偿案件;组织、承办县政府行政诉讼的应诉代理工作和以县政府为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案件的有关工作;指导、监督全县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承担县政府行政复议接待的日常工作。
(五)负责指导乡镇政府和县政府工作部门及其法制机构的法制建设;负责本县的行政处罚、行政复议、行政赔偿、行政诉讼等统计[2]工作。开展政府法制理论、政府法制工作研究和宣传,开展法制业务交流。
(六)研究涉及政府行为共同规范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实施以及行政执法中带普遍性的问题,向县政府提出完善制度和解决问题的建议。协调县政府工作部门在实施法律、法规、规章中的争议和问题。
(七)组织承办国家法律草案、行政法规草案、地方性法规草案及市政府规章草案征求意见的有关工作。
(八)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参考文献
- ↑ 法律类前景最好的十大专业,高三网,2018-06-18
- ↑ 【统计知识】统计分类标准 ,搜狐,2022-05-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