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朝陽區交通運輸局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北京市朝陽區交通運輸局是朝陽市人民政府下設職能部門。
機構職責
(一)負責推進全市綜合交通運輸體系建設,統籌市內公路、水路行業發展,協調鐵路、民航建設,建立健全與全市綜合交通運輸體系相適應的制度機制,優化市內交通運輸主要通道和重要樞紐節點布局,促進各種交通運輸方式融合。
(二)貫徹執行國家和省有關交通運輸行業的發展戰略、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擬訂全市公路、水路行業政策並監督實施,組織起草交通運輸市政府規章草案和負責制定交通運輸系統政策及規章制度,組織編制全市綜合交通運輸體系[1]規劃,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市公路、水路行業發展規劃,指導綜合交通運輸樞紐規劃與管理,按規定組織協調省、市重點物資運輸和緊急客貨運輸,指導全市交通運輸行業體制改革工作。
(三)承擔全市公路、水路建設市場監管責任,組織編制交通運輸固定資產投資計劃,協調推進市內高速公路工程、重點鐵路工程建設,組織實施其他市內重點交通工程建設,負責有關交通工程造價的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全市公路、水路等交通運輸基礎設施建設與維護的行業管理。
(四)承擔全市道路、水路運輸管理及市場監管責任,協調鐵路、民航運輸,指導全市路政、運政、交通工程質量[2]監督等行政執法和隊伍建設工作。負責全市運輸船舶、海(水)上設施、船用產品及漁船檢驗和監督管理相關工作。
(五)負責指導城市公共交通、軌道交通運營,負責全市地方鐵路的行業管理。
(六)提出交通運輸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和方向、財政性資金安排意見和有關財政、土地、價格等政策建議。
(七)負責全市公路路網運行監測協調工作,指導全市公路、水路行業安全生產和應急管理工作,指導全市內陸水域水上交通安全監管,負責防治船舶污染工作。
(八)組織重大交通運輸科技項目研發、引進、推廣及應用,指導全市交通運輸行業環境保護、節能減排和信息化建設工作。
(九)負責交通運輸有關涉外工作,開展國際交流與合作。
(十)承擔市春運領導小組日常工作。
(十一)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二)職責分工。
1.關於綜合交通運輸體系方面的職責分工。由市交通運輸局牽頭,會同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等部門建立綜合交通運輸體系協調配合機制,市交通運輸局會同有關部門組織編制綜合交通運輸體系規劃,組織交通行業間政策、規劃和計劃的銜接平衡,協調有關重大問題。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負責綜合交通運輸體系規劃與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的銜接平衡,負責生產要素的運輸綜合平衡與調節,協調組織應急物資的緊急調運。
2.與市行政審批局的職責分工。市行政審批局負責經省政府批准的集中行政許可事項的審批相關工作。市交通運輸局負責相關行政許可的事中事後監管工作。兩部門要建立審批、監管信息交換工作機制,確保審批監管無縫銜接。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等日常運轉工作,承擔信息、保密、信訪等工作,負責機關行政管理和後勤保障工作,負責全市交通運輸系統目標管理工作,負責人大代表建議與黨代表和政協委員提案的辦理工作,負責市直交通運輸系統離休幹部及局機關離退休幹部管理服務工作。
(二)營商環境建設科。負責營商環境建設,負責「放管服」改革工作,負責民心網、12328監督舉報平台的管理工作,負責交通政策研究和法規建設工作,負責交通運輸系統執法培訓、執法監督檢查工作,負責行政處罰、行政複議、行政訴訟和行政賠償工作,負責社會信用體系建設,負責公平競爭審查,負責政策法規宣傳、輿情監控及應對工作,負責交通運輸行業有關宏觀政策研究工作,負責綜合交通運輸系統體制機制改革有關工作,負責政務公開工作。
(三)項目資金爭取科。組織編制全市交通運輸行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161」工程項目的組織實施,負責指導協調鐵路建設管理部門做好全市鐵路建設項目征地拆遷的組織協調、施工建設的統籌推進、後期運營的協調管理及征拆資金的撥付籌措和鐵路線路規劃編制等相關工作,負責市交通基礎建設項目工作,擬定交通運輸行業有關投資政策,擬定道路運輸、公路工程建設、維護、運營等相關制度和技術標準並監督實施,組織編制、上報和下達公路建設和養護工程項目年度計劃並負責監督管理和竣工驗收,負責公路市場監管工作,負責公路路網運行監測協調工作,負責公路標誌標線管理工作,指導「四好」農村公路建設有關工作,負責組織開展重大技術方案、技術問題的論證諮詢工作,組織編制、上報和下達運輸場站等工程投資項目年度計劃並管理監督實施,承擔綜合交通運輸體系規劃統籌協調工作,指導綜合交通運輸樞紐規劃、建設與管理,指導城市公共交通、軌道交通、出租汽車運營,負責運輸市場監管工作,按規定組織協調有關重要運輸任務,負責與民航、路政、郵電、通信部門的聯繫,歸口協調有關問題,負責多式聯運工作,負責交通運輸行業統計工作,承擔全市交通戰備工作,負責承擔市春運領導小組日常工作,負責全市交通運輸系統能源管理工作,指導行業節能減排工作,組織科技開發、推廣、科研成果的鑑定及交流工作,負責有關外事工作。
(四)財務審計科。負責全系統財務、會計的監督和管理工作,負責交通專項資金的管理和政府採購有關工作,負責交通建設資金的籌集、使用和監督管理,負責全市交通運輸系統內部審計工作,按規定對交通專項資金進行審計監督。負責國有資產管理工作。
(五)安全質量監督科(朝陽市地方海事局、應急管理辦公室)。組織擬定公路、水路安全生產政策和工程建設質量監督管理政策、應急預案並監督實施,負責船舶國籍證書核發、船舶進入或穿越禁航區審批、船員服務薄簽發、船員適任證書核發、國內水路運輸經營許可、水運工程建設項目竣工驗收、水運工程建設項目設計文件審批、通航水域岸線安全使用和水上水下活動許可、新增客船和危險品船投入運營審批、與航道有關的工程建設項目對航道通航條件影響評價審核及專用航標設置、撤除、位置移動和其他狀況改變審批;負責船舶(包括漁船)的檢驗和監督管理及船員的日常管理工作,指導有關安全生產和應急處置體系建設及應急信息報送工作,負責有關公路、水路工程建設項目質量與安全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全系統應急處置工作,承擔公路、水路行業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依法組織和參與有關事故調查處理工作,負責綜治、維穩、反恐工作。
(六)機關黨總支辦公室(人事科)。負責局機關及直屬單位的黨群、機構編制、人事和勞資管理工作,負責局機關及局直單位正科級以下幹部考核、任免的具體工作,負責人事檔案管理工作,負責雙擁工作,負責局直屬單位政工人員職稱審核工作,負責審核交通運輸系統專業技術人員職稱申報工作,負責交通運輸系統的職工教育培訓工作。
參考文獻
- ↑ 構建好現代化綜合交通運輸體系 ,搜狐,2022-06-19
- ↑ 工程質量的認定標準有哪些? ,搜狐,2021-07-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