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西城区体育局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关于体育工作的政策、法律[1]、法规、规章和北京市的相关规定,对全区体育工作实行行政领导和业务指导。
(二)制订本区体育发展战略,编制发展规划;协调本区区域性体育发展,负责推动多元化体育服务体系建设,推进体育公共服务和体育体制改革。
(三)统筹规划本区群众体育发展,负责推行全民健身计划,组织、指导、协调驻区单位开展群众体育活动,监督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提高国民体质监测和科学健身指导水平,加强社会体育指导队伍的建设;指导公共体育设施的建设,负责对公共体育设施的监督管理。
(四)配合教育部门积极开展青少年儿童的体育活动,加强学校体育工作,重点抓好竞技体育工作,建立和完善竞技训练机制和学校训练网络,为国家和北京市输送优质的体育后备人才。
(五)管理、指导、协调全区性体育竞赛,制定体育竞赛计划,指导体育科研工作,加强科研攻关和科研成果的推广,推动体育科研为科学选材、科学训练、科学健身服务。
(六)协调有关部门规划全区体育设施,加强全区现有体育设施的管理,监督检查体育设施的使用和维护。
(七)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本区体育产业发展规划,培育、引导和扶持体育产业,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规范体育服务管理,推动体育标准化建设。
(八)指导、管理本区体育外事有关工作,组织开展国际、地区间的体育交流与合作,做好体育宣传工作。
(九)主办、承办重大体育赛事活动。
(十)负责全区性体育社会团体、体育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的资格审查和业务管理工作。
(十一)承办区政府和上级业务指导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一)负责对区域内体育运动项目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行业监督管理;负责结合体育工作的特点,组织拟定体育工作有关安全方面的制度文件,组织辖区范围内体育场所有关安全[2]宣传教育工作;督促本区体育系统单位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
(二)按照职责权限负责依法对本区公共体育设施及其管理单位进行监督管理;负责对减少溺水人员事故工作的法规、制度进行宣传并组织实施。
(三)对以区体育局名义承办的重大体育竞赛活动,承担主体责任。
(四)在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许可职责中,对涉及安全的有关事项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审查把关,对已经批准的行政许可事项和未经批准擅自从事有关活动的,依法承担监管或管理责任,超出职责范围的及时报告区政府或告知有关部门处理。
参考文献
- ↑ 法律的概念、特征与分类 ,搜狐,2023-05-04
- ↑ 治安打击整治行动 | 多措并举开展夏季治安打击整治“百日行动” 守护群众安全 ,搜狐,2023-07-27